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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多朵木丶

    因人而異吧。如果這個婚姻有持續下去的價值,兩個人比較能合得來,比較有默契,確實有感情,那麼當然續約是沒啥問題的。但是如果兩個人每天吵吵鬧鬧,過得比較艱難,基本是眼不見心不煩的狀態,繼續下去還有啥意思呢?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在責怪對方的時候也要反思自己

  • 2 # 始終142942699

    不管婚姻的有效期是幾年,也不管愛情的保鮮期是幾載,孩子成人以前,最最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所以,為了孩子,怎麼也得再續三次!!!……續滿18年!!!

  • 3 # 半月曲

    這個問題問的。。。

    只能說不一定。如果婚姻不幸福還沒有孩子肯定不會續約。

    如果有孩子就不一定了,要為孩子考慮一下在決定。

    如果沒有孩子,婚姻不幸福也不會續約。

    應該就這樣。

  • 4 # 那一場風花雪月

    記得結婚五年的時候,正是我的婚姻焦頭爛額的時候,如果那時候能解約早就解約了。

    那時,孩子正小,老大剛兩歲,老二不足一歲。夫妻分房睡了兩年,婆婆來幫著帶孩子,夫妻關係冷若冰霜,婆媳關係也緊張。我不知道那段時間怎麼熬過來來的。

    俗話說,為母則剛,為了孩子,堅強的熬過每一天。即使生老二時得的產後抑鬱症,也咬牙挺了過來。那時候,每天面對老公的不聞不問,婆婆的不理不睬,整天以淚洗面。有時婆婆還要煽風點火,老公酒後就借題發揮。那時候恨不得抱著孩子跳樓,感覺才能解脫。

    但我終於沒有走那一步,母性的柔軟,讓我堅強的活下來。只到老大2歲半就了上幼兒園,婆婆回了鄉下,夫妻關係才慢慢改善。

    如果婚姻的期限為五年,估計如果不是孩子的話,我不會續約。看多了貼吧裡吧友發的帖子,有的是老公家暴,有的是老公出軌,有的是夫妻長期冷戰,有的是遠嫁,婆媳關係不和。但是為了孩子,大多是不願離婚。

    我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認為她們不願離婚,說是為了孩子都是藉口,無法獨立自主,對男人有太多的依賴感,才是真正的原因。

    想想自己,不也是如此嗎?美其名曰為了孩子,在家做全職太太,雖然不用上班,又何嘗比上班安逸一點?每天做的家務,煩瑣多樣,做飯,洗衣服,拖地,買菜,餵狗遛狗。就連養花,讀書,健身,聽音樂,都成了奢侈。要錢還要看老公的臉色,哪個月多花了點錢,也要問你都買的啥?

    這樣的日子,受夠了,老孃想當年也是商場精英,憑什麼在家做全職,憑什麼全心付出老公卻不認同?如果再回到從前,絕對不給他續約!

  • 5 # 忘憂237668293

    假如婚姻期為五年,到期大部分會續約的。因為法律沒有限制離婚,沒有那麼多的牽絆隨時都可以解散婚姻,所以說到期大部分會續約的。假如沒有孩子,當初走到一起是愛情,五年愛情仍存在,因為你們是雙雙一起出入,你KTV,我跟上一起去一起回,你有飯局我跟上然後一起回家,你下班了咱還沒回來,打電話不接跑到你公司看個究竟,夫妻關糸基本維持原狀。當然這不是絕對的,還有一些不安分的人還想走新鮮不續約。

    如果有了孩子,是一個自覺的丈夫,知道妻子在家照顧孩子不容易,安時回家幫妻子,但是人的自覺是管理制度約束出來的,家庭沒有制度,即便有沒壓力,今天約幾個哥們喝不回家了,或者晚回家,妻子一嘮叨矛盾起來了,這只是一個方面,瑣事是很多的,假如有婆婆在照顧孩子,丈夫想有我媽在有人照顧,有事晚回家,哥們可約可不約,約,玩走,還有,經濟問題,家務問題,婆媳問題,等等,瑣事一大堆,矛盾重重,五年期滿,趕緊解散,五年期滿了,孩子怎麼辦?掙著要扶養權,掙來掙去還是再續約吧。

    如果兩個孩子,五年期滿,一人帶著個孩子,趕緊各奔東西,甭說一天也待不下去了,連一分鐘都待不下去,五年期滿,孩子怎麼辦?對於女人來說那一個都是心頭肉,把誰放下,男人又是粗心人能照顧好孩子嗎?鬧來鬧去還是續約吧。

    還有一種情況,不續約,也不離家繼續過著推一天算一天。

    如果是真正不續約的各奔東西,雙方中有一方責任心差,或者沒有什麼責任心的。

    我想有了婚姻期限,可能會減少暴力。

  • 6 # 使用者LJY

    婚姻生活是夫妻之間的關係,兩個異性因為愛情而相互吸引選擇一起生活,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有可能成為永恆的記憶。如果在這種關係中保持著愉快幸福的感覺,相信婚姻是沒有期限的。有的只是戀人之間的戀戀不捨,或許感情更深的會約定輪迴轉世的戀情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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