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
2 # 紅色芬戀人
應該是不可以的吧,再說,當家做主慣了的人,一把手的位置都做過了,誰還會稀罕一個副總統的位置?出力不討好,還有損過去的光輝形象,美國總統退休還有優厚的退休待遇,包括保安,再說每一個退休總統還有事做,就是得建一個總統圖書館,還要全世界到處浪,掙大錢,美國總統工資不高,這樣的工資雖然可以生活的還可以,可是美國總統退休後,都是可以掙更多的錢了,當初克林頓剛退休欠債幾千萬美刀,沒多久就還清了,完全是靠全世界到處浪,做廣告,演講,寫書,回憶錄,不知道有沒有一本白宮後花園採花錄,美國總統可是權利的巔峰,從這樣的位置褪下來的人,想必也不會對副總統的位置有任何興趣了。
-
3 # 高山流水116820061
1951年,美國透過憲法修正案。根據憲法修正案的規定,無論任何美國公民當選總統次數都不得超過兩次以上,即任期最多8年。即使有特殊情況,比如遇到戰爭和巨大災難,總統任期在8年基礎上最多也只能延長2年。這個憲法修正案是共和黨力推並透過,主要針對的是民主黨。因為在此之前,民主黨人富蘭克林•羅斯福連續四屆當選總統,共和黨人一直在野,心裡很不平衡,所以才竭力推動憲法修正案透過,以此限制總統任期,從而達到政治利益的均衡分配。(被多次評為美國最傑出總統的富蘭克林•羅斯福)
不過,憲法修正案只是對總統任期期限做了限制,卻並沒有規定總統卸任後不能擔任其它公職。所以,理論上總統任期屆滿卸任後是可以做副總統的。但這僅僅是理論上的可能,但在實際操作中卻不太行得通。
總統任期將至之時,就會面臨下一屆大選。如果已幹滿兩屆,總統所在政黨就會進行新的總統候選人提名。總統候選人選擇搭檔副總統候選人時,總不會找現任總統吧。本黨都沒戲,換作別的政黨更沒一點希望。也就是說,總統卸任後馬上想幹副總統,幾乎沒一點可能。
那麼,隔上幾年後,耐不住寂寞的前總統是否可以重新參選副總統呢?可以倒是可以,不過,前總統一般並沒有參選的意願了。因為副總統本身並無什麼實權,在政治上只是防備不測的,比如總統死亡、被彈劾下臺,由副總統來接替。除此之外,副總統的作用不大。因此,副總統存在感不強,收入也較低,年薪只相當於總統的57%,比如,美國總統現在年薪為40萬美元,而副總統只有243500美元。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哪一位前總統再願意出來參選副總統。更何況,總統卸任後,有豐厚的退休金。還可憑藉自身巨大的影響力,著書立說,發表演講,甚至開辦公司,從而獲取鉅額的財富,比當什麼副總統可強的太多了。(特朗普和副總統彭斯)
因此,無論從哪方面看,卸任總統雖然理論上可以成為副總統,但在現實中根本無法實現。其實,別說幹副總統了,總統卸任後擔任其它公職的也少之又少。但少也並非沒一個,比如美國前總統塔夫脫,後來又成為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除他之外,似乎很難再找到另外一個這樣的美國前總統了。
-
4 # 千佛山車神
理論是可以的,對於任期達到兩屆的總統卸任後可否繼續擔任公職?美國憲法並沒有予以禁止,理論上是可以出任副總統的,但是歷任美國總統在卸任後幾乎都不再出任任何政府職務,不過確實有副總統卸任後繼續參選總統的案例,而奧巴馬時代的副總統拜登就表示希望參加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
自大美國建國之後,美國總統的任期就只有兩屆,這是開國總統華盛頓定下來的規矩,但是這個規矩僅僅是個慣例,在1951年之前沒有哪條法律限制總統的任期。
1933年美國民主黨人羅斯福擊敗共和黨人胡弗,當選美國第32任總統。羅斯福在上臺時正逢全球金融危機,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為此羅斯福打破慣例,連任四屆美國總統。
1945年4月12日,羅斯福在他第四個任期即將結束時,於佐治亞州的溫泉因突發腦溢血去世,他病逝後副總統杜魯門繼任總統一職。
羅斯福去世後,同為民主黨的杜魯門在繼任總統一職後又成功正式當選總統一職,並在1949年繼續獲得大選勝利得以連任,如此一來民主黨把持美國總統一職長達24年之久,美國共和黨直接坐不住了。
為了防止出現第二個羅斯福,共和黨極力推動修憲,試圖將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傳統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
之後在共和黨的推動下,美國國會在1951年透過的憲法第22條修正案,規定美國總統的任期最多隻有兩屆。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副總統繼任總統一職未乾滿2年者,則可以繼續擔任兩屆總統。自此之後,美國總統最多就是幹八年,再也沒有出現羅斯福那樣的情況了。
不過,對於總統卸任之後是否可以繼續出任其他公職,例如擔任美國副總統,美國憲法並沒有予以禁止。也就是說在理論上,美國總統在卸任之後可以繼續參與政治,甚至可以擔任副總統一職。
但是歷屆美國總統卸任之後都不再擔任任何公職,這些前任總統在離任後大多開始寫書、出書,四處演講,到處撈金,基本上已經不再過問政事。至於去當副總統,對他們而言簡直就是羞辱。(奧巴馬卸任後四處撈金,忙得不亦樂乎)
要知道總統可是一國元首,這個職務在美國政壇是至高無上的,擔任總統美國所有政客的終極夢想,在總統寶座上坐過的人不願在再屈尊擔任其他職務的,哪怕是副總統也不願意。而且美國政壇也不能接受這種行為,這無形中降低了總統的威嚴。
當然,有些總統在卸任後還是會受政府之邀,代替政府出席一些非正式的外交活動。例如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卸任後就曾受政府支託,訪問北朝。(克林頓在卸任後的主要工作就是支援希拉里參選美國總統)
雖然美國總統在卸任之後不會再去擔任副總統,但卻有許多副總統在卸任後去競選總統。
在美國曆史,至今共有9位副總統因為總統遇刺或遭彈劾等因素,在任內繼任總統一職。除了這9位副總統以外,還有很多副總統在卸任後重新參加總統大選並獲得勝利,例如美國第37任總統尼克松,他在當選總統之前就曾經在艾森豪威爾時期擔任過副總統一職。
由艾森豪威爾只當了一屆總統,所以尼克松也只是當了一屆副總統。在卸任之後,他於1960年和1964年兩度競選總統,但都遭到失敗。直到1968年他再次參加總統競選獲勝,並在1972年謀求連任獲得成功。
(尼克松曾開啟對華對話的大門,但最後卻因為“水門事件”黯然下臺)
除了尼克松以外,克林頓時期的副總統戈爾也曾代表民主黨參加了200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但在本次選舉中他遺憾的敗給了共和黨人小布什。
-
5 # 歷來現實
從法律上講,這是行得通的,因為美國法律只對總統的任期做了限制。
六十年代初,美國專門透過一個憲法修正案。對總統的任期做了法律限制,美國總統任期一屆只有四年,如果當選了可以連任,但只能連任一次。總統寶座再舒服,這輩子也不能再坐。
不管你多麼偉大、多麼優秀、多麼受到人民的擁護和愛戴,哪怕是人民哭著喊著自殺明志挽留你也不行。
如果美國發生戰爭,戰爭還停不下來,無法進行正常選舉,怎麼辦?那總統任期在8年基礎上最多也只能延長2年。
為什麼美華人要對總統任期實行限制呢?往大處說是怕獨斷,往小處說就是一黨之私。
因為在那之前美國民主黨的羅斯福當總統當了四屆總統,把共和黨氣壞了。因為正是二戰,共和黨也沒有辦法,乾著急。十三年的時間(第四屆剛開始幹就死了),共和黨就在臺下看著,心裡頭能好受嗎?
所以,共和黨就力推這個修正案,民主黨也說不出反對理由,修正案就這樣通過了。
不過共和黨出於公心也好,私心也罷,總是給美國辦了件好事,避免出現白令海峽對面國家那樣的領導人,要求美華人民給他20年。
憲法修正案對美國總統的任期做了限制,卻並沒有對總統卸任能不能擔任公職做出限制。法無禁止皆可為。因此總統下臺後還可以擔任州長,市長,或者國務卿,副總統。
合理假設,如果美國出了個普京當了總統,也出了梅德韋傑夫也在普京下臺後競選上總統。
普京是可以擔任副總統,讓梅德韋傑夫聽自己的,普京能做個事實上的總統,但也只能幹副總統,走不到前臺了,二人轉絕對玩不了。
但即使這樣,美國曆史上沒有一任美國總統下臺後再擔任公職。
美國總統為什麼沒人再去競選副總統呢?
首先你要是擔任過總統,又連任過,你所在的黨在競選的時候都是選新人搭檔競選總統,沒有人去選一個已經幹過總統的人做副總統搭檔,這樣不僅不利於自己競選成功,反而成為自己的包袱。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只要是當過總統,無論他在任的時候取得過多麼輝煌的政績,對美國做出過多麼大的貢獻,他的民意支援度都是很低的。
因為美華人"忘恩負義",美華人喜新厭舊。
別看奧巴馬當總統多麼風趣、多麼親民、多麼敬業,多麼愛好和平,下臺的時候美華人又是如何挽留,可一搞民調,民意支援率才38%。因為美華人就像追星一樣,你這張臉看了八年,看膩了,再選你當副總統那就是美華人有病。
美華人不信偉人,不崇拜偉人。
美國的總統、副總統是一塊推出選舉的,如果大家對副總統候選人意見大,總統候選人也沒戲。
所以,沒人敢冒險去拉一個擔任過總統的人做他的競選夥伴。
其次,美國總統都是非常傑出的政治家,是死要面子的人。當總統的時候,身邊都是跟班,自己當了八年老大,再去給別人當跟班,低聲下氣的,何苦呢?
再說,美國副總統是個虛職,沒有什麼權力,就是總統的備胎。總統不出意外,副總統任期內無所事事,薪水也不高。而卸任總統有豐厚的退休金,退休了全世界幾場演講就抵得上副總統一年的薪水了。
最重要一點,搞政治太累,整天勾心鬥角。爾虞我詐,連打個呼嚕要裝腔作勢。
去哪都不自由,到哪都沒有隱私,跟沒穿衣服一樣,自己家人也沒有自由。想逛個超市,想跟朋友吃頓飯都得向安保部門申請,但往往是通不過。總統要是個愛唱歌的,八年裡頭都甭想去一次KTV..
克林頓就說過,白宮是個"毀"人不倦的地方。剛進白宮的時候克林頓是個帥哥,人見人愛;八年下來成老頭了,頭髮也白了,背也有點駝。
他們早已厭倦了政治,不想再為國事操心,為名利所累。曾經滄海難為水,已經當過總統的人,還有什麼公職對他有吸引力呢?
再說,美國就是出政客的地方,當總統和副總統的人選成千上萬,漫山遍野,卸任的總統不覺得美國離開自己有什麼不好,沒有一種捨我其誰的使命感,沒有拯救生民的義務和覺悟。因此他們卸任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不會再去趟渾水。
-
6 # hording
對於美國總統任期屆滿後是否可以做副總統,現有回答基本上都認為由於美國憲法並沒有禁止,所以理論上任期屆滿的美國總統是可以做副總統的,但事實上根據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的規定可以得出推論,只要擔任滿兩屆總統任期的人,是不可能在擔任副總統的。當然,由於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實行以來還沒有出現卸任的、任期已經達到憲法修正案規定的上限的總統再次以副總統候選人的身份參加大選,並且被選舉成為副總統的情況,因此到底是否可以,其實還要取決於美國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由最高法院大法官們裁決。
之所以這樣說,原因就在於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規定,凡是擔任兩屆總統任期,或者繼任他人任期不到兩年後又擔任了兩屆總統,或者繼任他人任期兩年以上並由擔任了一屆總統的人,是不可能再擔任美國總統的。看起來這一修正案的規定並沒有限制這樣的人擔任其他公職,當然也包括了副總統,因此很多人就認為,既然美國法律只是規定任期已經達到規定的總統不能再擔任總統,並沒有規定是否可以擔任副總統,那麼此人就可以作為副總統候選人參加大選,並能夠成為副總統。
美國已故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在國會作證闡述三權分立原則但如果這樣可以的話,那就會有憲政危機的危險,即如果任期已經達到規定的上限的卸任總統如果擔任副總統,而在其任職期間總統不能視事或者去世,那麼他是否能夠再次宣誓就職總統?如果他不能就職總統,那麼就要跳過他,由其他繼承者繼承總統職位,但這結果就是違反了美國1787年憲法的相關規定和1947年《總統任職法案》的總統繼任順序規定,違法了。而如果他可以繼任成為總統,那麼就違反了美國1787年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的規定,突破了這一修正案規定的總統任職上限,同樣也是違法。因此,如果已經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擔任副總統,不論如何都會導致憲政危機。
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是否可以擔任總統需要由最高法院進行馬歇爾大法官確立的司法審查權來進行司法審查不過由於美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就不能作為副總統候選人參加大選並當選為副總統,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而且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出現的——畢竟法無禁止即為可行,那麼該如何做呢?答案就是進行訴訟,將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行使司法審查權,透過審判的形式宣告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擔任副總統是否違憲。如果違憲,自然這位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參加競選並當選為副總統違憲無效;如果不違憲,那麼他就可以擔任副總統。當然,如果最高法院的司法裁決是不違憲,那麼接下來還有問題,即有出現上述憲政危機的可能。而美華人最有可能的選擇就是,等真出現了憲政危機再說!如果沒有出現憲政危機,那大家相安無事;如果出現憲政危機,那麼同樣還要發起訴訟,同樣需要由最高法院來行使司法審查權——當然,這回最高法院想要裁決不違憲,這位任期屆滿的卸任總統還是可以擔任總統,那麼大法官們就要根據憲法及其修正案找出可以被接受的理由,否則就只能是違憲無效。當然,在這種情況下,美國也可以透過新的憲法修正案來解決這一憲政危機,但那已經是“馬後炮”了,只是事後補救。
富蘭克林·羅斯福史無前例的擔任了四屆總統,並在任上去世,是美國透過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的重要原因,但即使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透過,也不沒有追溯效力,不能據此認為富蘭克林·羅斯福做了四屆總統違憲除此之外,如果一位總統只擔任過一屆任期,或者在繼任他人任期不到兩年,並且在繼任別人任期屆滿後又擔任了一屆總統任期,那麼這位總統在結束其總統任期後,還是可以擔任副總統的。因為即使在這樣的任期沒有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擔任副總統時,出現總統不能視事或去世的情況,這位副總統繼任總統並不違法,也不會引發憲政危機,因此其實是可以繼任的。
林登·約翰遜總統在擔任了肯尼迪總統剩餘不到兩年的任期後,爭取連任了一次,因此在他在世的時候,理論上他是可以以副總統候選人身份參加競選並擔任副總統的最後,需要強調的是,上述這種卸任總統以副總統候選人身份參加競選並獲勝擔任副總統的情況,只是理論上可以,事實上在實踐中,已經卸任的總統雖然還可以擔任除了總統之外的其他公職,但是一般來說,卸任總統很少會擔任聯邦政府行政官員職務,所以在實踐中,這種任期達到上限的卸任總統以副總統身份參加大選獲勝並擔任副總統的情況,根本就沒有出現過,而且在美國政治執行實踐中,在未來也基本上不會出現,因此出現這種卸任總統擔任副總統,還引發憲政危機的情況,基本上只存在於理論中,在實踐中基本上不會出現。
回覆列表
近期民意支援率反超特朗普的拜登,正在挑選自己的競選搭檔。這讓一些分析人士開始“浮想聯翩”,認為,前副總拜登有可能會請老領導,前總統奧巴馬重出江湖,擔任搭檔和未來的副總統。
跟總統總理輪流坐莊的俄羅斯不同,類似操作,並不符合美國國情。
在美國,近半個多世紀以來,卸任總統幾乎都沒有再履行過公職。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美國國會頒佈了《前總統法案》 (Former Presidents Act),規定了總統卸任後所享受包括退休金、醫保、安保和活動經費、國葬等生前身後的方面各項權益。再加上演講、出書方面的個人收益,美國前總統們日子過得都相當爽,算是名利雙收,真沒有必要再去謀求什麼公職,消耗自己的健康和精力。更何況,先前已經做到了最頂層,再被後人發號施令,心理上可能也不太好接受。
(奧巴馬2008年上任時和2016年卸任時的對比照,彷彿身體被掏空)
至於法律層面,對於總統的任期,有1951年透過的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限制,任期最長兩屆,共八年。也就是說,一人一輩子,只能幹兩任、八年的總統。
對於前總統擔任其他公職或者副總統的操作,倒沒有具體的直接法律約束。任命上,只要團隊能達成共識,就可以實現。不過,正如前面說的那樣,這種操作,不符合美國國情、前總統的個人追求和心理預期。
咱們就拿奧巴馬和拜登兩人舉例。
奧巴馬本人從退休後,就多次對外表態自己無心政治,而且重新煥發了青春,開啟了“吸金模式”。夫妻二人很愜意的寫書、演講、做代言,年收入比當總統時高得多。
而副總統權力有限還很操心費力,相對來講,本身的工資也不算很高。奧巴馬怎麼會自願放棄現在的高收入,轉去做副總統這個受制於人又毫無“錢途”可言的工作?
(退休後的奧巴馬,彷彿又重回了青春)
另外,還有一點不可忽視——根據美國憲法規定,一旦現任總統出現問題,總統職位將由副總統繼任,即副總統被看作總統的“第一備胎”。
非常說明問題的就體現在,根據規定,美國的總統和副總統不可同乘一個交通工具,同時出行。
比如,2011年,時任總統奧巴馬和副總統拜登都到紐約去開同一個會議,但兩人卻前後錯開了一個小時,分別乘坐空軍一號和空軍二號抵達的肯尼迪機場。
當天正好趕上世界地球日,所以為此還招致不少批評,認為他們在肆意揮霍納稅人的血汗錢,而且又那麼的不環保。
畢竟,空軍一號型別的專機,一但運轉起來,每小時就消耗掉18萬-20萬美金;而一架普通的747-400民航客機,一小時的空中費用僅在2.4萬-2.7萬美元之間......
(“空軍一號”專機內部的總統辦公室)
講真,為了避免正副總統同時出現問題,美政府也算挺下本兒的。
那麼,說到這兒,問題來了。假設奧巴馬真的迴歸政壇,當了副總統,78歲高齡的拜登,一旦出現什麼狀況,他作為副總統,按照美利堅憲法規定,就自動成為了美國總統。
而憲法又同時規定,一個人一輩子只能幹兩任、八年的總統。
也是就說,副總統的身份讓他有義務繼任總統;而前總統的身份,又使得這種行為涉嫌“違憲”。
此情此景下,無論怎麼選擇,都不符合美利堅憲法精神。
為了避免類似矛盾又尷尬的情況,在實際操作中,卸任的前總統是幾乎不會考慮再擔任副總統的。
關於拜登預期的“副總統”人選,早在今年3月,他就已經公開承諾,將從民主黨陣營裡挑選一名女性作為搭檔,一起挑戰美國總統大選。於是,很多人猜測,拜登有可能去找希拉里·克林頓去了。甚至還有評論嘲笑道,一個78和73的搭檔(拜登1942、希拉里1947),老年人廣場舞組合啊。
不久後,拜登又表示,自己決定要請一位有色人種,尤其是非洲裔的女性來做搭檔,衝擊總統和副總統的職位。隨即,大家又開始猜測,這不會指的是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奧巴馬吧?畢竟論美譽度和人氣,還有演講能力,精英律師出身的米歇爾都非常佔優勢,甚至比拜登本人的凝聚力還要強。
在4月20日的一次採訪中,拜登曾直接表示,“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就是他理想的競選夥伴,即便她不一定願意接受,但“我會盡力讓她心動”。
然而,最終米歇爾還是婉拒了拜登。
到現在,具體誰將會是拜登的搭檔,仍然沒有定論,現在大家的重點猜測物件是前國家安全顧問賴斯。
不過,可以預見的是,一旦拜登真的競選成功,而鑑他老人家這一大把年紀,那麼,美國將有望迎來第一位黑人女性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