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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0後小公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領導下負責統籌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三定,省委政法委是正廳級機構,和其他省直機關一樣。不過省委政法委書記一般由省委常委兼任,級別高配副部,類似的機構還有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被人統稱為“常委部門”。

    由於主要領導高配,省委政法委其他班子成員一般也會高配級別,比如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按照三定常規是副廳設定,可實際上多數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是正廳(副省長、省公安廳兼任政法委副書記除外),副書記之外,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一般是副廳,也有不少高配正廳。部分地方的省委政法委也設有副廳級的省委政法委秘書長,有的直接由副書記兼任秘書長,高配正廳。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調任地級市的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這種調整比較少見,但作為政法系統的幹部,組織上如果有這樣的安排也不算出格,不能說升降,但算得上是重用。

    首先從級別上來看,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一般是副廳,地市級副市長兼任公安局長也是副廳,級別相當。

    其次從職權上來看,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主要負責政法委的思政工作,涉及黨務、人事等內容,職責相對務虛、單一。而地市級副市長兼任公安局長,既是政府班子成員,負責協助市長分管政府維穩、應急等工作,同時主持掌管著一個地市的公安系統人財物,在地方事務管理中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崗位的重要性實際上比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要高。

    最後看發展前景,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下一步的目標是轉崗副書記,繼而謀求主政一域的機會,上升空間總體可期。而如果從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崗位調任地市擔任副市長公安局長,增加履歷和經歷,相當於拓寬了晉升空間,縱向以後既可以回撥省委政法委,也可以調任省公安廳,解決正廳職務;橫向可以轉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為以後進一步重用或提拔打下基礎,前景可以說更看好。

  • 2 # 體制調研員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一般是副廳級幹部,政治部本來是省委政法委的一個處室而已。但是政治部要高半格。這跟整個政法隊伍管理有密切關係的。因為從上級來看對政法隊伍的建設非常重視,這是一個龐大的群體

    據統計,一個普通的地級市政法幹警大概有6000多人左右,而一個市的公務員大概是10萬左右。政法隊伍佔整個市公務員編制的1/20。可想而知政法委的政治部還是很重要的。比起其他廳來說,只是人事處或黨建辦只能要更重要一點。

    政法委的政治部主任是政法委的班子成員。有的兼任政法委員。政治部主任一般分管兩到三個處。有組織處,幹部管理處,紀律作風監督處。

    像你所說的政法委的政治部主任到地市任公安局局長。地市的公安局局長是兼任副市長的,也是副廳級。從級別上來看不算是提拔,像我們這個地方的公安局局長,一般是省公安廳的處室的處長提拔,或者省委政法委處室的處長提拔成市公安局局長。你說的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在省上解決了副廳級以後,再到地市還任副廳級的確實比較少。除非這個人願意下去。但一般組織不會這樣安排。

    又從另外一個角度說,副市長、市公安局長,作為市政府的班子成員,公安系統的一把手。分管的領域更寬廣,管理的物件也越來越多,帶的是一支數量大的隊伍。從職權的角度來看,權力是變大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個政治部主任比較年輕。還是希望以後走上主幹線。才會到地市進行歷練。下一步可以任政法委書記,或者到省委政法委任副書記,解決正廳級幹部職位。不過這也只是我個人的一些設想!如有不妥之處,批評指正。

  • 3 # 熙熙天下

    省委政法委和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一樣都是省委組成部門、機關單位。其單位的級別和這些部門一樣,都是正廳級,只不過部門一把手高定為副省部級,一、二位黨組副書記、常務副職高定為正廳級,其他職務級別都是按正廳級單位架構來的。也就是說,這些單位的其他非常務副職為副廳級,內設機構為正處級。

    政治部主任這一職務,除了部隊以外,是政法系統單位和新成立的應急管理系統單位所特有的。設立的意義,就是為了加強對這些單位的政治建設和管理、領導。因為,這些單位性質比較特殊,和軍隊一樣,也屬於國家強力部門。在這些單位裡面,政治部一般包括幾個和人事、教育、宣傳相關的內設機構,也就是說政治部的級別肯定是高於一般內設機構的,也就是說在正處級之上。同時,政治部主任一般應該為該單位的黨組成員。也就是說這一職務的級別和這些單位的普通副職相當,應該為副廳級。

    地級市的副市長也是為副廳級,所以調任地級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的話,從級別上來說是平調。但同一職級,實際上包含著隱形的臺階和約定俗成的一些級差。比如,同為正處,縣委書記顯然要比縣人大主席位置更為重要,如果能從縣人大主席調作縣委書記,一般來說都會看做是重用了。

    具體到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和地級市的副市長兼公安局長。一般來說,平級重用還包括,從下級部門調到上級部門,從一般城市調到重要城市,從副職調到同級的正職,從一般單位調到要害單位等等,都屬於重用。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是任職時間較長的地級市副市長調任政法委副職的多,進省會城市了、到上級部門了,也算是一種重用吧。

    那麼,從政治部主任調任地級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一般來說比較少,如果有這種操作的話,應該也是一種重用了。一方面,此人可能年齡比較輕,還有機會多崗位歷練,另一方面此人可能是進入了某領導的法眼,但又缺少地方單位的經歷,調任公安部門一把手,可以補經歷且加強鍛鍊,畢竟一個市的公安局長也算是主政一個系統了,他如果沒有這個經歷,現在調任的話,應該算是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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