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國家人文歷史
-
2 # 馮瑋
英聯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不是國際法意義上的聯邦國家,而是在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的逐步解體中形成並壯大的。簡而言之,從南非的史沫資將軍在1917年召開的帝國會議上首次使用“英聯邦”一詞,到1931年英國議會透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成立英聯邦,再到二戰後眾多原英屬殖民地附屬國取得獨立並加入英聯邦,英聯邦從最初的多國聯合體和“白人俱樂部”,逐漸演變為一個包含多種族、多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處於不同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國家之間的鬆散聯合體。
圖:英聯邦國家分佈圖
1876年,英國已擁有2250萬平方千米的領地和25190萬人口,至19世紀末,英國共佔有50塊殖民地,陸地面積1160萬平方公里,是英國本土面積的96倍,統治約3.45億人口。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的1914年,英國擁有了3350萬平方公里的領地和,統治3.9350億人口,相當英國本土面積的137倍和人口的8倍多,是“殖民帝國主義”。
英國的殖民地分成兩類,一類是非自治領,以被征服的居民為主體,主要在亞洲和非洲,如包括今天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在內的原先的印度;另一類是自治領,以白人移民為主,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南非雖然也以被征服居民為主體,但也是自治領。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英帝國開始解體,英聯邦逐漸擴大的正式起點。
先說一下各自治領地位的提高。一戰前,除商業條約外,各自治領只能參與磋商涉及它們切身利益的條約。一戰後,各自治領參與商談並簽署了凡爾賽和約與華盛頓條約,而且還就某些問題以主權國家的代表資格單獨簽字。1923年,英帝國舉行了“帝國各國政府代表會議”。會議討論了自治領商談、簽訂和批准國際協定的程式問題,承認了各自治領商定對外條約的權利。
1924年,愛爾蘭作為自由邦向華盛頓派駐了外交公使,開了自治領向外國派外交代表的先例。1926年,大英帝國議會通過了由英國樞密大臣貝爾福起草的報告,確定了自治領在憲法上的權利。報告宣稱:“英帝國內的自治實體,地位平等,無論在其內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彼此均不互相隸屬,它們雖然是出於共同對國王的忠誠關係聯成一體,卻是各自作為英聯邦的成員自由結合……所以,就英國和各自治領而論,地位平等是我們帝國內部關係的根本原則。” 1930年,澳洲政府推薦了總督人選,獲英王批准,開創了總督由當地政府自行推薦的先例,並逐漸成為慣例。
1931年12月,英國議會制定並通過了威斯敏斯特法案(Statute of Westminster),從法律上確立了宗主國英國與各自治領的關係。這一法案,標誌英聯邦正式形成。
圖:標誌英聯邦成立的“法案”誕生地: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
再說一下非自治領地位的提高。1947年印度的獨立和印巴分治,開創了當地居民為主的殖民地成為自治領的先例。之後,民族獨立的浪潮波及南亞和東南亞、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至60年代末和70年代、絕大部分前英屬殖民地附屬國獲得了獨立,英帝國殖民體系全面解體。
1995年11月,英聯邦首腦會議歡迎喀麥隆成為英聯邦第52個會員國,並決定接納莫三鼻克為第53個成員國。喀麥隆原先僅僅有部分地區是英國的託管地,而莫三鼻克原先是葡萄牙的殖民地,接納莫三鼻克為英聯邦成員,是英聯邦組成原則和成員結構的新變化。今天,英聯邦擁有54個成員國,其中30個為共和政體國家、16個為尊英女王為元首的君主立憲政體國家,5個為擁有自己君主的立憲政體國家,共有居民約20億人。
-
3 # 環球網
英聯邦不是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準確的說它應該算是一個鬆散的國際組織。英聯邦不是一個政治經濟集團,它沒有固定的形式。一戰後,英國調整了英國和其他殖民地成員國之間的關係。《威斯敏斯特法案》的出臺,從法律上確認了英聯邦的成立。英國屬於英聯邦,是英聯邦的領導國。英聯邦由52個國家組成,它們都是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英聯邦的成員大多是英國以前的殖民地國家。在英聯邦中,英國的地位和和其他成員國一樣,各國都是獨立自主的國家,但是都接受英國女王是所有英聯邦國家名義上的元首。英聯邦最高元首是英國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而不是英國政府。
各個英聯邦成員國都是自願加入英聯邦的,英聯邦成員國可以隨時退出英聯邦。各個成員國都是由各自國內的民選政府管理,內政和外交都是完全獨立的。各成員國之間定期舉行會議,交流意見和商討問題。
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英聯邦的元首,她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英聯邦王國是英聯邦中把英國國王作為國家元首的君主立憲制國家。這16個國家的國家元首都是英國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英聯邦王國沒有隸屬關係,它是至今為止世界上現存的最大的一個共主聯邦,而每個英聯邦王國成員都是英聯邦範圍內的主權國家。英聯邦王國16個家國領土面積總共約1880萬平方公里,人口約1.34億。在16個國家中,有14個國家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
英聯邦國家和英國沒有任何的關係!各個國家都是獨立的國家。
-
4 # 陋室銘203835086
英國,全稱為英吉利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共和國。北愛爾蘭實際是殖民地的過渡,愛爾蘭島人民為主權而鬥爭。因為英國是早起的資本主義老大,它的國土殖民也要聯邦制,包括百慕大三角的新發現,還有烏拉圭的附屬,但是英政府不認可它有選舉權,只認民屬。英政府受命聯邦女王的任命,法禮天下。近年來,反殖民統制得到聯合國的認可,部分獨立建國,馬爾地夫成為旅遊之國。香港的歸權失去了遠征的風帆!脫歐共營是否帶動聯邦政府走出老牌資本的舞臺?
-
5 # 桃花石雜談
英國和英聯邦肯定不是一回事。產生這個疑問是因為很多朋友都把英聯邦等同於大英帝國,以為只是大英帝國換了個名字,但這兩個名詞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大英帝國早已滅亡,而英聯邦則只是一個因為歷史原因組建的國際組織,跟國家的性質完全不一樣。英聯邦是什麼?
其實英聯邦和獨聯體是一個性質的組織,都是在一個大帝國解體之後,因為原有帝國成員之間的各種文化與經濟聯絡仍然存在,所以相關各方共同同意組建的一個國際組織,用來協調相關各方之間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利益。
英聯邦成立於英帝國崩潰已成必然的1949年。本來英國還想維持一個名義上擁有共同元首的鬆散邦聯,但卻遭到了眾多國家的反對。比如愛爾蘭立志成為共和國,所以在脫離英國控制之後,乾脆直接修改憲法,完全脫離了英聯邦。而被英國視為英聯邦不可或缺成員的印度則也拒絕再讓英國君主成為自己的名義元首,因此如果強制要求各國接受英國君主作為本國元首,英國就連一個鬆散的邦聯都無法維持。
(英聯邦成員國)
所以英國做出讓步,不再要求各國接受英國君主作為元首,甚至放棄了原本還帶有英帝國遺存的名字。說到這裡得說明一下漢語裡“英聯邦”這個名詞是一個典型的誤譯,英聯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這個名字是英國最初提出的建議名字,但其它國家根本不接受,所以後來英聯邦正式成立時,其實是去掉了代表英國的British這個詞,只保留了代表聯邦的Commonwealth of Nations,因此是一個完全中立的名稱,比較準備的翻譯應該“國家聯合體”。
(英聯邦標誌)
所以從英文名稱也是正式名稱上,它和獨聯體其實就更加接近了,因為獨聯體的正式英文名稱是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即獨立國家聯合體。和英聯邦完全是一個單詞。而如果翻譯獨聯體時也按照翻譯英聯邦時的那種想當然的翻譯方式,那麼獨聯體就會被翻譯成俄羅斯獨立國家聯合體或者蘇維埃獨立國家聯合體了。
英聯邦的權力現在的英聯邦,53個成員中只有16個成員認可英國女王為名義元首。而每一個成員,都是事實上的主權國家或者是獨立領地。所以英聯邦和國家完全是兩回事,它沒有中央政府,英國也無權干涉任何其它一個國家的內政外交,英聯邦也沒有任何執法機構存在,所以其決定對各國也都沒有強制力。
而英國只是英聯邦的一個普通成員國,甚至其經濟規模在英聯邦內部都會在一兩年之內被印度超過,所以充其量英國只是英聯邦的一個比較重要的成員國而已,而英聯邦要形成任何決議,都必需53個成員國一致透過才可以,英國在其中沒有任何特權。
(英聯邦在國際上存在感最強的活動,英聯邦運動會)
所以目前英聯邦的主要作用只是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和文化交流,在其它方面因為各國經濟水平和社會狀況的巨大差異,很多時候都只是小國發聲又沒人願意聽的清談館,對成員國的實質性政治經濟約束力比東盟、非盟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等國際組織都要差不少,跟歐盟就更加沒法比了,而且也沒有在未來產生更加密切關係的前景。
所以英國和英聯邦完全是兩個概念,英聯邦(準確的說應該叫國家聯合體)只是英國參加的一個國際組織而已,和英國是絕對不能混淆的。 -
6 # 一知
英聯邦是英帝國曆史發展演變的產物。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威斯敏斯特法案,將英國和各自治領的地位及其相互關係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英國與各自治領地位平等,以對英君王的共同效忠自願聯成一體。英聯邦遂正式成立。
當時英聯邦成員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南非聯邦、愛爾蘭自由邦和紐芬蘭等,都是白人或白人居統治地位的國家,因此被稱為“白人俱樂部”。二戰後,英國殖民體系迅速瓦解。英國希望獲得獨立的前殖民地也留在英聯邦內,於是印度、巴基斯坦、錫蘭獨立後都留在了英聯邦內。
在英聯邦成立後的最初20多年,英國作為英聯邦聯絡的中心和領導地位無可爭議。然而1956年蘇伊士運河危機以及50年代後期的“非殖民化”程序,改變了這種格局。蘇伊士運河危機期間,英國、法國、以色列發動的侵埃戰爭遭到了印度和亞洲其他英聯邦國家的反對。“非殖民化”程序的迅速發展使大批新獨立的英屬殖民地附屬國加入英聯邦。隨著英聯邦的急劇膨脹,英聯邦國家在國際政治和基本戰略問題上的意見和政策分歧越發凸顯。60年代中期,英國首相希思宣佈了英國對英聯邦的獨立。
70年代以來,英聯邦在英國“三環外交”中的意義和作用顯著下降,只處於英國利益範圍的邊緣地帶。儘管如此,英聯邦國家仍是英國一個重要的貿易伙伴和投資場所,保持和發展英國同英聯邦國家現存的經濟聯絡,對於它們雙方的政治經濟發展仍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影響。
-
7 # 劉權林
英國的國家元首是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繼承人是查爾斯王儲,也就是英國的國家元首是確定的,都是英華人,都是女王有血緣關係的人。
Commonwealth of nations,英聯邦,這是我們的翻譯,但新加坡把英聯邦翻譯成共和國聯邦,我覺得這個翻譯比較準確,commonwealth是聯邦、共和國的意思。
共和國,顧名思義,不是王國(英國全稱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所以英聯邦的國家元首不是世襲繼承的,而是要選舉出來的,雖然現在的元首是伊麗莎白二世,下一任元首已經確定是查爾斯王儲,但下下一任呢?就不一定是英華人了,沒準會是一個印度人出任英聯邦元首。
現在英聯邦只是一個鬆散的組織,沒有權力機構,更多的是出於歷史上殖民地、宗主國之間的感情、文化聯絡。
回覆列表
如果簡單的描述一下英國與英聯邦之間的關係的話,那麼就是他們有共同的英國女王作為元首,是一個鬆散的國際組織。如果要進一步說明他們之間的關係,就要先從曾經的英帝國說起。
在15世紀末的地理大發現的過程中,英國就開始了其海外殖民活動,先是在1607年的時候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個永久的海外殖民地,隨後分別在印度、非洲開始建立商站以及貿易據點。但是整個殖民活動的重心一直都在美洲,到18世紀美國獨立後,英國在美國建立的殖民秩序崩潰。緊接著英國帶頭而起的第一次工業革命,要求英國不斷擴大海外的殖民地以及市場,從而得以進口足夠的原材料以及出口製成品。到了十九世紀中葉的時候,英國已經成功成為了世界工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前夕,英國的殖民地面積已經達到了3350萬平方公里,在美洲、非洲亞洲都有殖民地,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日不落帝國”。但是盛極而衰,到了十九世紀下半葉開始,英國的許多殖民地開始尋求自治,比如說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紐芬蘭以及南部非洲的奧蘭治、納塔爾等等自治領。1907年的時候召開的“帝國會議”其實就具備了聯邦會議的意味。
一戰後,英國雖然是戰勝國,但是實力大大受損,而二十世紀初在世界各地都紛紛掀起了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潮,曾經的自治領也尋求更多的自主權,殖民體系一步步的瓦解。在這種狀況下,英國也難以維持對殖民地的統治,因此透過協商,英國以及當時英帝國的自治領還有殖民地走上了一條外交獨立的不流血途徑。1926年的時候,英國承認了自治領在內政外交的獨立,這些新獨立的國家則是將繼續承認英國的君主為國家元首。1931年的時候,英國議會通過了《威斯敏斯特法》,英聯邦正式形成。英聯邦實質上就是一個共主聯邦,成員國各自獨立,並且與英國的關係是相互平等的,也可以隨時無條件退出英聯邦,並沒有中央政府來領導一切,英國的君主只是名義上的象徵意義上的國家元首。仍然維持這樣的關係,有助於一些貿易上的優惠以及移民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