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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家:公公住院花了十萬,婆婆說住院費用兒女平攤,小姑子說家產都是兒子拿的,她不出錢,伺候就行,贊同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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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拜屠羊說

    小姑子不拿錢,不符合法律,卻符合人情。家事無外乎天理國法人情。女兒不付老父親的治療費,不合天理。但父母拿女兒與兒子平等對待,也不合天理。即使不完全平等對待,拿女兒當成兒子的幾分之幾,都可以理解。而直接無視女兒的存在,就不合天理。在這件事情上,母親佔了國法與天理,女兒佔了人情與天理。而母女又都輸了天理,算是扯平。因此,支援女兒。

  • 2 # 愛吃麵的老漢

    不贊同。根據各家情況。這個事不該婆婆來說話,姊妹們商量就行了。有錢的多出點,沒錢的少出點。小姑子不困難的話也可以出點

  • 3 # 使用者建管

    老人有病兒女平攤藥費應該是比較公平的,也讓兒女都出些孝心,如果有財產也得平分,這樣讓女兒心裡會更好些。老人難。

  • 4 # 葉籽不是葉子

    首先十萬塊錢的醫藥費,除掉醫保,剩下的應該也不多了,兒女平攤下來也沒有多少錢,如果不是父母從小對自己很不好的情況下,這種時候作為子女的就不要在這個事情上斤斤計較了,以免寒了父母的心。

    就算沒有醫保,十萬塊平分也才5萬,5萬塊錢對於年輕人來說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他們養你的費用遠遠不止5萬。

    其次小姑子的話說的有問題,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跟你要不要父母的遺產沒有關係。這小姑子不應該這麼說,如果家裡確實困難,可以跟兄弟商量自己少出一點。

    關於伺候,如果父母是跟兒子住一起的,兒子或兒媳有時間伺候應該更方便,如果是在醫院,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伺候的義務,具體也可以自己商量。

    因此這小姑子說的話不妥。都是父母兄弟,從小就是一家人,家人遇到事情了,能分擔一點就分擔一點,家人永遠都是家人,家和萬事興!

  • 5 # 我的網名叫將軍

    贊同小姑子!

    兒媳婦就是家裡的攪屎棍,雞犬不寧。

    跟婆婆應該就是一個狠角色,只不過是時間前後不一樣而已。

  • 6 # 一強90594460

    此事應看具體情況予以分析與處理。民法通則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當然與法而言,做為子女對父母因患病治療的費用除醫保承擔外,餘下部分子女應分擔責任予以資助。但不能不分具體情況而一概而論,要求子女不分皂白,一律均擔,如題中所述,家產只給兒子,若女兒平素也盡贍養義務,若出嫁的女兒家境並不富裕,這樣的要求對女兒即顯得不公正與公平。手心手背均是肉,做為父母不應仍保留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應一視同仁,起碼做到大致公允吧。子女之間,應做到相互體諒與支援,能者多勞,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盡孝道,竭盡能力為父母,為兄弟姐妹分憂解困,這才是家風敦厚之家的良好傳承。

  • 7 # 我的快樂就是唱

    公公住院花了十萬,婆婆說住院費兒女平攤,我覺得如果老人的房產,金錢都給兒女均分了可以平攤,如果沒有,就是不合理

  • 8 # 想愛自己不容易

    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我肯定是一分錢不拿,因為我嫁到他家,他也沒給我半顆大米,對我丁點沒付出,所以我也沒有必要付出!但是我家那位願意拿多少就拿多少,他父母生他養他,拿多少都不為過!我肯定是錢和力都不出的,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他沒拿我當自家人,我也沒必要拿他當個長輩啦!

  • 9 # 京申A

    如小姑子說的這種情況,她的做法是對的,我的規點是做老的要一碗水端平,財產基本平分,父母一起供養,不要給自己家庭製造矛盾,這樣兒女們都會孝順的。

  • 10 # 馬208874096

    女兒適當的花點,那是自己的父親,兒子也不要實指著自己的妹妹,終歸自己住著父母的房子,這種事就是兩好並一好的事,兄妹都大度,父母幸福些,老人也不要強下命令,本來女兒想花點,這一強要,女兒到反感了。

  • 11 # 西西的時光

    平攤與否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兒子拿走了父母的財產,那住院費肯定是兒子掏,這種情況下兒子兒媳不用父母開口都應該主動承擔;如果父母的財產女兒也分配了,但也要以分配多少而定住院費的分攤多少。

    清官難斷家務事,老人贍養的問題確實是一個家庭中存在的問題,雖然我們在道德觀念上告訴自己要子女應該共同贍養父母,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存在父母不能將一碗水端平的現象,甚至有的父母偏心很嚴重,為一個孩子付出了所有的精力和金錢,但生病或者養老的時候要求其他子女也承擔。

    我身邊存在很多這種現象,那就是誰厲害偏心誰,誰老實誰吃虧,真是應了那句“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所以,我覺得無論是給父母掏醫藥費或者贍養父母,得到老人庇護最多的那個兒女應該主動承擔起來,而不是讓老人為難的說出“兒女平攤”這樣的話,因為你得到了老人的照顧和金錢,分享了老人對你的任勞任怨,等老人生病或者幹不動的時候又怎麼能讓其他兄弟姐妹替你承擔呢?

    所以,分情況而定吧!

  • 12 # 川頁書齋

    婆婆說的建議我個人很贊同,不管以後遺產誰繼承,父母是自己的,對父母養老應儘自己最大的義務。

    如果個人條件不允許,可以和兄弟姐妹商量一下,少花點錢,多出點力,很多事情沒有絕對。

    我父親19年去世了,走的比較急,在醫院搶救了一週的時間,最終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父親有兩個孩子,我和姐姐並都已成家。在醫院期間我和姐姐每天都在,一直守著。

    父親一直在昏迷中,在下病危通知書的時候,我真的感到我的能力是如此渺小,在最後的那個晚上,我不停地和父親說話,講述著我記憶中的父親,最後告訴我的父親:爸爸我們是你的女兒,我們愛爸爸……

    爸爸安靜地離開了,我只想讓自己的父親好好享受晚年,為什麼那麼難?為什麼誰都無能為力呢?尤其是自己的女兒,還沒有好好照顧自己父親的女兒……

    姐姐和我每天都在哭,臨床的家屬說:“別哭了,就你們姐妹倆,讓我們看了真是心疼。”

    而我的母親,從父親搶救到離開,沒有鬆開過我父親的手,在父親的身邊說著寬慰父親的話,說著祈求父親堅強活下來的話,說著帶他回家的話,多次都泣不成聲……

    最終我的父親還是離開了。因為我爸爸有醫保,又只住了一週的醫院,除了營養液基本都可以報銷。相對我們姐倆的負擔小了很多。

    我姐說錢上她要多掏些,第一她是姐姐,第二她的生活負擔相對小些。

    我媽沒等我說話,就和我們倆說:“這是你們兩個人的父親,你父親是非常疼愛孩子的人,為了你們兩個吃苦受累,掙錢讓你們上學等等。受多少罪也沒當著你們的面說過一句話。臨走前都沒讓你們倆受苦為難,你們都是他的孩子,不管錢多錢少,這個住院費、喪葬費你們兩個平攤,你爸辛苦養你們倆,不是這些錢就能抵掉的。平攤下來的錢你們兩家也有能力負擔。”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說不清楚誰要多些,誰要少些。但是他是我們的父親,不是某一個孩子的父親,不管這件事在心裡怎麼衡量是否公平,我們都需要儘子女最大的義務。

    我們自己要盡好自己的義務,因為人走了真的再也回不來了。經歷過的人才知道那種痛苦、絕望尤其是無能為力的感受。

    能盡多大力盡多大力,有什麼困難一家人坐下來好好商量。

    我記得我愛人在醫院對我說:“別在錢有顧慮,實在不行在就把房賣了,但是,咱們該盡的義務一定要盡,不要去比,去衡量。”

    感恩吧,我遇見了有愛的人們。

    也希望我們儘自己最大的能力與努力完成那份孝心,減少遺憾。

    有事一家人坐下來,好好商量,很多事無法用秤去衡量。我只問自己的心就好。

  • 13 # 巾幗球迷大武漢楊老師

    在中國父母一般偏心兒子,財產留兒子,女兒出嫁彩禮父母得留給兒子娶媳婦用。文中女兒不願出父親醫療費是有原因的,因為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作為兒子多得了父母財產,應該人貴有自知之明多出父親住院醫療費。雖然在中國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贍養和扶助老人的義務。

    因此父母平時對待兒子,女兒時儘量一碗水端平。

    但中國父母一般兒子娶媳婦時會贈送兒子婚房,望女兒能理解父母。

    至於父親十萬醫療費還是由多得財產的兒子多承擔吧,女兒量力而行吧!

  • 14 # 奧特奧特奧特

    如果按當地習俗,家產歸兒子,出嫁的女兒如果同意,也是可以的。但並沒有以此約定不得家產的女兒,可以不承擔父母自己能力達不到、而必須開支的費用時(比如醫療費用),還是有爭議的。

    家裡,很多事情是沒有理不理的,對於利益上的爭執,如果不想訴諸法律,上策是以和為貴。

    一個人,遇到糾結時,要內心先評估一下,如果為平攤費用的事,家人間傷了和氣,於你忍痛出錢比,哪個是你更想維護的?如果你也接受家產歸兒子,又不願再給父母經濟支援,是否可以先明後不爭?如果當地就是嫁出去的閨女,只出力不出錢,並且家人也認同,也不是不可以。

  • 15 # 65後正義之人

    公公住院花了十萬,兒女平攤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律上,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在遺產繼承時,也有同等的權力。父母也要一碗水端平,更不能重男輕女,做兒女的也要講親情,條件好的多負擔一些,或全部承擔也可以,但另一方要知道感恩,或在出力方面多付出,凡事都沒有理所當然,這樣大家庭才會更和諧。

  • 16 # 平安夜7511

    說實在的話,上一輩的老人重男輕女現想在農村還是很普遍的,感覺養兒育女不容易,孝敬老人是應該的,也造就我們這一代人的媳婦主動或被動的成了“伏弟魔”,女婿的心理或多或少的有些意見,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家庭矛盾。

    我個人認為女方父母也不容易,該孝敬的不能差,畢竟夫妻之間生活和諧為主,但前提是:我孝敬你們心甘情願的,不是索取的,都是送但味道不一樣,特別是家裡有好幾個兒子,還無盡的搜刮女兒,總感覺女兒女婿給是應該的,要的天經地義。站在女婿的角度,我可以給物質的量,也可以伺候養老,只要你們一碗水端平,那怕百年以後給一點點,心裡也是平衡的。別噴我,或許我有些瑕疵,人要換位思考。家產都給兒子,女兒伺候養老,到老了沒閨女的份,自己養的可能理解,外人不是這麼想,一句話,我可以不要,但你還是一碗水端平吧。

    老人的醫療費可以平攤,不是很難解決的事,女兒跟兒子養老一樣,提前跟老人說好了,家庭會議說明白了,兒子說可以一塊養,家產平均。如果兒子說不用女姊妹養,那不好意思費用不攤,女兒伺候物質都可以,誰家過日子也不容易,錢不是大風颳來的,當然自己經濟條件好也可以出心拿,但老人提出來均攤就變味了,個人見解不喜勿擾

  • 17 # 坐論天下2

    公公婆婆均在世,還不涉及分他們財產的問題。按照現行法律,如果公公婆婆沒有能力負擔這麼多的醫藥費,兒女是應當均攤一部分的。

  • 18 # 傲雪凌霜177518105

    這要視情況而定了。

    按理說,贍養老人是晚輩的責任和義務,男女平等。

    但是,現在一些老人,還是老觀念,兒子是自己家的,女兒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在財產分配上,根本沒有女兒的份,全部留給了兒子。弄得女兒們很是無奈。所以也就導致了後來的贍養問題以及老人的醫療費用問題層出不窮。

    醫藥費兒女均攤,要看是什麼情況了。

    公婆家境貧寒,生活困難,沒有收入的,要求兒女均攤醫療費用是應該的。

    二,公婆有收入也有存款的,只是想讓兒女負起責任,兒女也要負擔一部分。

    三,公婆將家產都給了兒子,有病卻要兒女均攤,這就不合理了。

    這應該是,給誰家產多的,為老人承擔的醫藥費要多些,其他的再均攤比較合理。

    四,還要看兒女的經濟條件來定。

    都是一奶同胞,應該互相照顧體諒一下。經濟條件好的,應該多拿一些,條件不好的,多出些力,少拿一些。

  • 19 # 高天興1

    做為每一個兒女,都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是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來的,從瓜落地,到把我們長大成人,父母作出的辛勞,是無法用金錢計算的,父母養育之恩重千金。

    老去的父母有病,作為兒女有責任盡力給他們冶療,那怕是砸鍋買鐵也是應該的父母養你從設說報酬,而兒女養父母也同樣的是不說錢,只管用最大的努力盡孝就對了,這才是感恩父母,這才叫兒女,盡力為父母治病只有這一條路,別無選擇這是我代表大家,說出的天地良心公道話。

    大家拍著胸月堂想一想不是這個理嗎?

  • 20 # 晨晨760909

    應該視情況而定吧,如果父母財產平攤,醫要費應該也平攤,如果財產沒平攤,得到財產多拿點,沒得到財產的少拿點唄,必定父母養咱小,咱養父母老,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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