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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陽艾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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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采任風流
清代婦女纏足是從古早年傳下來的一種根深蒂固的社會習俗,纏足美其名曰“三寸金蓮”是當時社會對這種病態美的稱呼。那時幾乎所有的女人都要纏足,如果從小沒纏足,一雙天然的大腳便會被嘲笑,婚配時也會被嫌棄,成為結婚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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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遙lgy
纏足,是中國婦女特有的。關於纏足的歷史,有人說是從隋朝開始的。有說是從宋朝之前的南唐開始流行的。也有人說是從北宋末年開始,南宋流行的。
大詩人蘇軾等都有關於纏足的詩留世。《金瓶梅》與《水滸傳》裡的潘金蓮,就有一雙魅力十足的小腳,被西門慶一直念想著。
總之,纏足是封建社會對婦女特有的一種壓迫與歧視。
清朝時,滿族人入關,這個馬背上的民族沒有纏足的習慣。所以清政府開始也令行禁止纏足,可是,纏足漢族近千年的封建習慣,難以制止。後來清政府就不在禁止了。
盛行了近千年的纏足,在封建社會里被男人們崇尚為一種美感,甚至在娶親時非小腳女人不娶。
大約康熙年間,滿人也逐漸接受“三寸金蓮”,這種“亭亭玉立”的美感,在貴族與富足人家也有婦女纏足,只是為了自己被男人欣賞,或是為了與高貴的漢族人通婚。大多數滿族人是不纏足的。
在清朝,纏足的多是漢族的婦女,貧窮人家的女子纏足,只是為了攀附富貴人家,嫁個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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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ZX智慧人生
當時裹足是一種“時尚”,女子以三寸金蓮為美,很多80後的奶奶都是裹足的。不過她們走路非常不便,特別是年紀大了更困難。好在現在婦女不用裹足了,不過當時朱元璋的馬皇后是沒有裹足的,人稱大腳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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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赤子百科
原因:
一、有利於把婦女禁錮閨閣之中,對其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佔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又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二、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三、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在五代以前,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
四、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使然。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豔句,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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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菜白不菜
婦女纏足歷史由來已久,清代並不是第一個要求婦女纏足的朝代。古代婦女講究以小腳為美,當時社會風氣由士大夫主導,三寸金蓮更是備受追捧。而清朝盛行只是繼承了歷史的原因,在當時的舊社會中婦女如果不纏足就會受到諸多的譴責,甚至迫害。清朝要求婦女三從四德,纏足可以限制婦女的日常活動,並且讓婦女失去反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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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uiNanHistory
女性纏足,不只是清朝流行,這是自宋朝以來就存在的迫害女性的現象。
只是,清朝女子的纏足有其特殊的背景——這是因為清朝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王朝,所以與其他朝代相比,有了更多的原因。
對於清朝官方而言,他們對纏足是深惡痛絕的。
自皇太極時期起,就屢屢下達禁止纏足的命令,甚至還將女人纏足上升到了叛國的高度。認為纏足這種舉動,“是身在大清國而心仍在他國也”。
1644年入關以後,清朝針對漢人的衣冠等作出改變,要求男子剃髮,女子禁止纏足。
男人剃髮很好解決,違抗者殺了就行。但是,女人往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否纏足,清朝真的是管不到。久而久之,朝廷只得“寬民間女子裹足之禁”。
但是,對於那些被迫剃髮的漢人士大夫,他們就如同找到出氣閥門一樣,開始嚴格要求自己家的女眷纏足。
這個舉動被後人稱為:“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
漢族士大夫們,將纏足上升到了身份認同的高度。他們無力和清朝抗爭,就透過佔領女人的身體,跟清朝作對。
在史料中,這種情況比比皆是。為什麼纏足在清朝的民間如此盛行,與統治者的身份、漢人士大夫的身份是直接相關的。
一些男性士大夫的無恥,在纏足這個問題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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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梅煮酒人
1、纏足的由來
纏足現象始於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娘用布帛纏腳,使其呈“新月”狀,穿著素襪,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
歷史上記載的第一個纏足的女人名叫窅娘,的確是李煜的妃子。她本為採蓮女,十六歲被選入宮。據說是混血兒,所以眼睛和中原人不太一樣,故名“窅娘”,傳說她用白帛裹足,身輕如燕,創金蓮舞。
2、清時官方對纏足的態度
清朝官方對纏足始終報以否定的態度。
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規定“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滿洲式樣”,嚴禁漢人女子梳頭、纏腳;
崇德三年(1638),後金官方進一步約束女子纏足,甚至將視為叛國行為,“是身在大清國而心仍在他國也”,“若裹足,則砍足殺之”。
康熙三年(1664),朝廷重申前禁,“康熙元年以後所生之女,禁止裹足”,“若有違法裹足,其女之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交付刑部責四十板,流徙;家長不行稽查,枷一個月,責四十板。該管都、撫以下,文職官員,有疏忽失於覺察者,聽吏、兵二部議處在案”。
晚清時期,慈禧太后對纏足的做法深惡痛絕,命令禁止纏足,但收效甚微。
辛亥革命成功後,當時的政府又把禁止纏足作為解放婦女的一項措施。五四運動時,也有制定禁止婦女纏足的規條。辛亥革命後,華人的思想逐步開放,己經再沒有人纏足了。
3、那麼,清朝時為什麼纏足還會流行呢?
第一、漢族文人墨客對小腳之美歌頌也就不可避免,這些讚歌致使纏足的風氣愈演愈烈,並湧現出一批“金蓮學家”,開始從美學的角度對女子纏足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標準,例如清人方絢的《香蓮品藻》,甚至將纏足推向一種極致的浪漫化,纏足這一文化現象儼然發展為病態的金蓮崇拜。
第二、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佔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第三、在纏足的地區中,“足之小者,莫如燕趙齊魯秦晉之間”;反過來,“嶺南婦女多不纏足,其或大家富室圍閣則纏之,婦婢俱赤腳行市中……下等之家,女子纏足則皆詬厲之,以為良賤之別”,換句話說,纏足與否有時還與婦女的地位有關。
第四、清時,相較於男子的剃髮易服,漢人女子保持了舊有的纏足習俗。民間居然因此出現“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的讚譽之聲,而隱藏在纏足表象背後的,其實是漢人身份認同的文化象徵。
4、總結
中國歷史上女人纏足,是對人性心裡和生理的嚴重摧殘,活生生將健康的人致殘,是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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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看到的都是小腳老太太,我的外婆就是,我的母親是纏了又放的那種半大不大的腳。但我那個時候並沒有深究此事。但是據我的推測與判斷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是那時候的婦女地位低下,三從四德就有“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陋習。纏足更有利於控制婦女的行動,小足行動極為不便。
二是以小為美。五十年代還有三寸金蓮四寸鞋的說法。女子纏成小腳走起路來聘聘婷婷婀娜多姿,如果腳大連婆家也不好找,那時候相親首先看女人的兩隻腳,臉在其次。三是不提倡女人外出,尤其是大戶人家女孩子或者修女紅做針線,或者讀書,要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出門做轎車(馬拉的轎車)放下轎簾外人是很難看的見的。
純屬個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