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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投手閒話理財

    去剛兌,前提必須是建立公開、透明、可行、合理的信批制度,以及完善的行業監管之上,否則,去剛兌就是一句空話。

    如果馬上就“去剛兌”,那作為投資者,我會慎重考慮是否繼續投資P2P。

    但如果以行業從業者的身份,我認為“去剛兌”的做法,本身並沒有錯——這是非常符合金融投資的一種“常理”,有利於維護金融市場的合理性,以及P2P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但對於中國的P2P市場而言,如果現在就開始喊出“去剛兌”並立馬鋪開實施,顯然還太早一些。

    國內外徵信體系與金融體系的巨大差異,造成中國大多數P2P不得不“兜底”

    作為平臺經營者,誰不想去掉剛性兌付,甩掉拖累自己的大包袱?

    但為什麼多年來,大大小小那麼多P2P平臺,還是存在各種代償、兜底措施?就是因為從目前中國徵信與信用環境來看,不兜底,投資人不會投,P2P平臺也玩不轉。

    1、國外P2P可以基於完善的徵信與信用體系去剛兌,國內則很難

    很多人用歐美國家P2P從沒有“剛兌”的規定,認為國內P2P也需要“去剛兌”——這是一種簡單粗暴的理由。

    為什麼歐美國家的P2P沒有任何擔保,到了咱國,P2P又是抵押、又是擔保、又是實地盡調、又是各種反欺詐調查...就是因為歐美的徵信體系已經非常健全,一個人向平臺借錢時,平臺可以非常方便的查詢到他的徵信記錄與信用情況。歐美的信用化程度極高,大多數人根本不會為了借一點錢而破壞自己寶貴的信用。

    也就是說,國外的P2P平臺之所以不剛兌,是因為他們可以透過完善的徵信體系,將借款違約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但是中國則不同。

    我們可以登入個人在央行的徵信,可以看到,除了信用卡記錄、房貸,以及個別的消費貸記錄,其他資訊根本查不到;而國外的徵信則可以細化到考試作弊、公交逃票、通訊欠費、水電氣房租物業等等資訊。

    而且,即便我們能查到的信用記錄如此可憐,這些資訊還不對所有人開放,絕大多數P2P根本進不去央行徵信,也就查不到借款人資訊。在此情況下,P2P平臺不得不做出抵押物、擔保、實地盡調,並設定平臺兌付風險金等方式,彌補信用不足所帶來的借款風險與投資風險。

    2、國內外誠信度不同

    國內有多少不講誠信的借款人,從純信用的現金貸最近那高到恐怖的逾期率就能看出,而對於惡意借款人,又有多少行之有效的懲戒措施呢?真正能上老賴名單的有多少?

    關於這點就不展開說了,以免引起爭論,反正大家心裡都有體會。

    3、國外的P2P大多是消費類,而中國P2P是經營類,風險更高

    拿美國來說吧。

    去年看過一組資料稱,美國銀行對個人的信用貸款利率大約在15%或以上,信用卡分期的利息大約是18%,但美國大部分P2P平臺借款利率基本不高於14%,所以美國大約70%的P2P借款人,借款用途居然是還信用卡,因為P2P借款利率夠低。

    這種情況,在中國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始於歐美的P2P,本身是一種低息的消費類借款,而中國的P2P,基本成為了一種高息的經營類借款。

    中國幾乎所有的P2P,其主力借款人都是小企業主或小微企業,手頭有自己的買賣,借錢往往是生意週轉與日常生產經營,而這些人又都不是銀行的客戶,從銀行很難借出錢,因此只能以超過24%高息紅線的利息,向P2P借錢。

    再接著想,國外的P2P是消費類借款,只要借款人有穩定工作,工資按時發,還款就沒什麼問題;而經營類借款,賺錢與虧錢那誰也說不好,把錢借給他們,風險是很大的。因此,P2P平臺就要求足夠高的利息才能彌補風險的提升,同時,擔保、兜底等條款也必須要上,不然哪個投資人敢投啊?這在P2P形成初期那幾年,尤為明顯。

    4、去剛兌,前提必須是建立公開、透明、可行、合理的信批制度,否則,去剛兌就是一句空話

    P2P行業發達的美國,僅Lending Club 和 Prosper兩家平臺,就佔據了約80%的市場份額,其他歐美國家如英、德、法,亞洲的日本也如此。

    需要注意的是,與國內大多數P2P不同,美國的Lending Club雖然不承諾剛兌,但同樣也不賺利息差,而只是收取一定手續費。

    美國對於P2P行業有著嚴格的准入制度,僅保障金就高達400萬美元,而且監管要求,每一筆借款的所有資訊,都要在指定平臺披露,甚至平臺財務狀況、管理層人員構成、薪酬體系也要公佈在SEC(相當於美國證監會)網站上,更別說逾期率、壞賬率等關鍵的運營資料了。

    借款人資訊、平臺資訊都原原本本的披露出來,投資人據此作出出借決定,可謂有理有據。

    而中國P2P可以說剛剛脫離野蠻生長期——在初期,甚至花個萬八千就能搞一套P2P網站模板,幹起看似高大上的網際網路金融,這也是造成前幾年P2P跑路潮出現的原因之一,什麼人都能來這個行業搞一把,那違法風險當然高了。

    P2P野蠻生產了至少7年,中國才在2016年8月出臺《管理暫行辦法》,而相關的資訊披露制度,也是今年下半年才出臺,目前還有待完善。很多P2P平臺連公佈個逾期、壞賬等資料還要扭扭捏捏、半推半就,更別說公佈高管薪酬、公司財務等資訊了。

    嚴格的監管能從源頭降低P2P行業違規風險、完善的資訊披露制度能給予投資者充分的決策權,在這種情況下,P2P平臺才能真正實現“去剛兌”,P2P才能真正成為實踐“普惠金融”的工具、才能成為真正適合大眾投資的渠道。

    最後再弱弱的問一句,那些去剛兌的平臺,你們能否升級一下風控水平呢?不然投著真的不踏實啊!

  • 2 # 孤獨的狼wolf

    當然不投了,平臺把風險都轉駕給投資人,自己穩賺不賠,想的美。P2P平臺必須的是信用中介的角色。產品都是平臺自己開發的,自己本應承擔保障責任,如果只做資訊中介,那和58同城不一樣了嗎?資訊滿天飛,真假客戶自己負責。誰還敢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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