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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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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享科學護膚的阿潘
嗨,我是阿潘啊。
對於“夫妻之間,家醜不可外揚”這句話,我保持中立態度。
古話說“家醜不可外揚”意思是家庭內部發生的問題需要自己或內部解決,給外人說了會遭到算計或恥笑。古話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放到今天,我覺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對於不涉及原則的小錯誤要給予包容和幫助,需要兩個人溝通解決。小芳和小明本是一對剛結婚的恩愛小夫妻,一天兩人因為生活小事而拌嘴了,小芳在和自己媽媽聊天的時候向媽媽抱怨了,於是媽媽在不瞭解全部事情的情況下就非常氣憤,一味的偏向自己女兒,大罵女婿,後來鬧到男方父母家裡,矛盾越鬧越大,涉及的人越來越多,後來只能離婚而收場了,回頭想,並不是什麼大是大非的問題,只是局外人的添油加醋,讓兩個當事人下不了臺,只有離婚了……夫妻之間要比別人更親密,更信任,兩個人在相處中一定有非常多的地方需要磨合,出現問題,應該兩個人共同解決,就像一個集體,要團結,互助,共榮辱。
二.對於觸犯原則和底線的錯誤,我們要敢於尋求外在幫助。比如我們所熟知的家暴,如果不幸我們發現另一半有家暴的傾向,我們一定不能為了所謂的家庭和諧而委曲求全,更不要害怕被恥笑而忍氣吞聲,可以勇敢的尋求外在幫助,比如家人朋友的,法律的……如果一味的忍氣吞聲,只會讓施暴者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甚至變本加厲,造成嚴重人身傷害……
真正夫妻,一定是互相尊重,互相愛護的,不然早晚感情破裂,走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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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感三農扭坤
‘’夫妻之間,家醜不可外揚‘’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我認同這句話。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會做媳婦兩頭瞞,不會做媳婦兩頭搬‘’,我都認同。家的聲望,名譽至關重要,保聲望為重這是前輩不知多少代人結累下來的生活經驗,是經過幾代人的生活實踐,經驗敎訓而得出的至言名言,完全適合普通百姓依德治家,以理服人。
比如家醜不可外揚,夫妻之間,家庭人員之間,人們看重的是這家人的門風,也就是家規家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家規體現這戶人家在社會上的名聲,在社會的威望,特別是書香門第之家,把聲譽看得比生命還重要,如果這戶人家子女媳婦做出道德敗壞讓人不恥的事情來,寧可身生死也不勾且貪生,而自盡,特別男女之事,無顏面對父老鄉親。死了一了百了無人追綜了,死無對證。
家醜不可外揚,就是指家中發生的事有違論道德,比如某人拿了別人東西,家中父母知道了,訓斥了兒子,下不為例,但是對外保密,有道是小時偷只釘,大來偷塊金,所以一有不好苗頭,立即阻止,但家醜不可揚,名聲為上。或者是在路上拾到東西,放開來看是有名有姓,應該物歸原主,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比如兒子長大和幾個小年青惹事,擦了人家小姑娘的便宜,小姑娘的母親來告狀說:你家的兒子怎麼怎麼,女兒哭著回家,特來秉告戶主敎育孩子,下不為例,但在外面絕不聲張,保密。也是為了孩子的名譽,家醜不可外揚。
比如媳婦發現丈與隔牆寡婦有染,媳婦知道後,與丈夫坦牌,我親眼所見,你承不承認,以後怎麼樣,丈夫怕事情鬧大,無顏面立足在世,被父母訓斥,甚至毒打,承認了真相,下次不會犯了,求媳婦不要聲張,家醜不可外揚,就保住了家屬的名聲不受影響,好象沒有發生事一樣,一切照舊,生活正常,這就家醜不可外揚的好處。也就是家庭內部事務內部處理,保名聲為重。
而‘’會做媳婦兩頭瞞,不會做媳婦兩頭搬‘’就是婆家的事,或者小夫妻倆的事,小夫妻的糾紛自已解決,不要去告訴娘,讓娘知道以會丈夫欺負你而過來責怪女婿或者大罵女婿,明明是一點小事,把兩家人牽扯進來,小事變大事,弄得滿城風雨,所以會做媳婦不會把這種矛盾去告訴孃家,也不會把孃家中事去告訴公婆家,息事寧人,自家的事自家處理最為妥當。
那當然特大事情例外,犯法犯罪那當然是另當別論了。
而當今社會改革開放,人們的觀念有所改變,但家醜不可外揚仍然是治家之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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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醉江南三月天
認同!
俗話說,床上無英雄。說的是,一個人把自己完全赤裸出來,弱點缺陷一目瞭然,就有了被人所知的軟肋,攻擊起來不費吹灰之力,英雄這個光榮稱號,也就不復存在了。
夫妻之間,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鼓勵。才是和諧之道,溫馨家園的起點。
如果你揪著我的小辮子,我緊抓你的小尾巴,有點事情就推諉扯皮。有點矛盾就瞪眼怒懟,關係遲早破裂。你不忍我不讓,誰都覺得理直氣壯,吹鬍子瞪眼拍桌子罵娘,最後只能以悲催收場。
家醜不可外揚,說的是夫妻同心,其利斷金。說的是家和萬事興。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和風細雨,我似水柔情,兩好加一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同心協力。同心同德,才有幸福快樂,美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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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6865231843
認同,俗話說:家醜不外揚,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一個家庭,一個微型國家,人人身兼數職,擔責,貢獻,誰人,誰家,那事…沒有十全十美,萬事如意的。~哈哈而不順心,不稱心(矛盾,冤氣…)所為的家醜,只能說是相互溝通,交流,包容,化解。~哈哈如果外揚,只會受人嘲笑,使矛盾激化!~哈哈真的,不知大家怎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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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概而論,有些事是這樣,但不是所有。
“家醜不可外揚”是中國的古話,其產生有深刻的時代背景,那就是從前沒有離婚的規矩。女人不能拋頭露面,只能靠“給男人傳宗接代,換取後者提供後半生的保障”。孃家的財產是給兄弟留著的,離婚就是無家可歸。而男人也不能輕易休妻另娶,除非老婆犯了大錯。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就是命運共同體,家醜外揚只會使雙方利益共同受損。
現在社會與從前有很大的不同,根源在於兩點:一、科技的發展大大縮小了男女掙錢能力的差距,女人不必再靠給男人傳宗接代來換取後半生保障了;二、避孕措施的產生使女性有了生與不生的選擇權,以及不依靠婚姻保護而享受性生活的權利。這兩點是現代女權的基礎,所以現在社會才能推崇男女平等,法律開始允許離婚。
這種情況下,家醜要不要外揚主要取決於“能不能過下去”。如果雙方雖然有矛盾,但最終還是覺得在一起符合共同的利益,那麼當然不好家醜外揚,道理和從前一樣;如果雙方的矛盾達到不可調和的程度,如一方家暴,旁人不明就裡、還指責另一方,這時就有必要公開真相了。
當然,如果夫妻只是因為缺乏共同利益而走向離婚,還是要儘量好聚好散,避免把事做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