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綠茵守望者

    所謂的“蝴蝶效應”,想因為某個細節而引發的連鎖反應。

    如果要問足壇有哪些蝴蝶效應?我覺得有某些年份的球星轉會,會引發足壇的一連串連鎖反應,甚至因此改變了足壇格局!

    當然,這真的不怪本澤馬!

    01曼聯巴薩皇馬三角關係:貝克漢姆,小羅和C羅的故事!

    2003年夏天,西甲的巴薩和皇馬,都拼命想補強陣容。

    前者是為了擺脫戰績低谷期,後者是為了進一步深入開發商業化程度。

    而此時,因為“飛靴門”等事件,英格蘭“萬人迷”貝克漢姆,已經與曼聯主帥弗格森鬧翻。

    當時西甲巴薩的大佬換屆正在進行中,候選人拉波爾塔把買進貝克漢姆當噱頭,以提高自己的人氣——就如同2000年的皇馬弗洛倫蒂諾以買進葡萄牙足球巨星菲戈為噱頭一樣。

    不過貝克漢姆最終選擇了皇馬,巴薩只能從法甲大巴黎買進巴西球星羅納爾迪尼奧,從此開創了一個時代。

    曼聯在失去貝克漢姆之後,第一選擇也是想買進小羅,奈何被巴薩搶先一步。

    因此曼聯看中了還在葡萄牙里斯本競技效力、年僅18歲的C羅。

    之後曼聯新7號,也改變了足壇格局。

    這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奠定了之後幾年巴薩,皇馬和曼聯的足壇地位和戰績。

    巴薩走向復甦,小羅一度成為足壇第一人。

    皇馬因為過分商業化開發,導致薪金空間受限,被迫放走馬克萊萊,銀河戰艦一期衰落。

    曼聯雖然沒有馬上變強,但是2007-2009年曼聯完成英超三連冠,並連續兩年打進歐冠決賽,C羅也成為金球獎得主!

    02終結“小世界盃時代”:齊達內與餐巾紙?

    2001年夏天,當時足球泡沫經濟還沒有被捅破,所以各路豪門新貴都燒錢很積極。

    弗洛倫蒂諾在餐巾紙上留下暗號,齊達內心領神會,從意甲尤文圖斯跑路到西甲皇馬,創下當時足壇最高轉會費。

    賣掉齊達內和因扎吉之後的尤文圖斯,也沒想著拿錢吃利息,而是拿著這筆鉅額轉會資金,從拉齊奧買進了捷克鐵人內德維德和智利射手薩拉斯,又從帕爾馬買進法國鐵衛圖拉姆和本土門神布馮,把球隊改組為“鐵血之師”。

    弗格森的曼聯,因為要“拉丁化”轉型,而買進拉齊奧的阿根廷“巫師”貝隆。

    失去了貝隆和內德維德這“中場雙核”的拉齊奧,也不閒著,天價買進西甲瓦倫西亞隊長門迭塔和烏迪內斯的義大利意國腳費奧雷——此前西班牙足球巨星門迭塔連續兩年率瓦倫西亞打進歐冠決賽,正值巔峰。

    未能獲得歐冠資格的AC米蘭,則買進了尤文圖斯的義大利“機會主義者”因扎吉和佛羅倫薩的葡萄牙古典前腰魯伊科斯塔,他們與原有的烏克蘭“核彈頭”舍甫琴科組成了“新三劍客”——同期的AC米蘭,還從國際米蘭“抄底”了本土新星皮爾洛。

    因為開支太大,且買進的球星們沒有發揮出應有的狀態,拉齊奧和帕爾瑪一年後都走向破產,重組後的尤文圖斯和AC米蘭卻迎來了下一輪高峰。

    但那兩年意甲先後失去了齊達內和羅納爾多這樣的巨星,買進的門迭塔等人又是水貨,從此意甲也不再有“小世界盃時代”的風光了,足壇格局因此被改變。

  • 2 # 小熊巴拉克

    我倒是覺得,您說的這個事件,即弗格森當年入主曼聯,這並不是典型意義上的“蝴蝶效應”。蝴蝶效應是指在一個動力系統中,初始條件下微小的變化能帶動整個系統的長期的巨大的連鎖反應。它是一種混沌現象,說明了任何事物發展均存在定數與變數,事物在發展過程中其發展軌跡有規律可循,同時也存在不可測的“變數”,往往還會適得其反。

    確實,蝴蝶效應更多是指一個微小的變化能影響事物的發展,其表現更多為一個微小的變動,引發了事物的變化,而且這種變化更多為“反向”的影響越來越大,那樣才能突出所謂蝴蝶效應的影響力。

    而當年弗格森當年入主曼聯,固然無法預測到未來的九十年代曼聯可以統治整個英超,但是在八十年代,利物浦的鼎盛對於曼聯的壓制,弗格森入主後,從青年軍親自抓起,曼聯的局面是一點一點朝著比較良好健康的方向發展,因此弗格森入主曼聯是一種良性的影響,這不是典型的蝴蝶效應。

    真正對於近30年的歐洲足壇有所謂的“蝴蝶效應”影響的事件,首推“博斯曼法案”。可能年輕的球迷朋友對於“博斯曼法案”不是太瞭解,或者也沒有聽說過。簡而言之,“博斯曼法案”的案件本身,就是一個普通球員對於轉會相關訴求的普通案件,但是這個案件在真正執行的過程中,歐盟因此對於相關的球員轉會制度做了非常大的更改,這樣的判罰出臺後,直接導致了很多原來依靠培養青年球星進而轉賣而獲利的俱樂部真是血本無歸,尤其是像荷蘭的幾個俱樂部,像阿賈克斯尤盛。因為很多非洲和南美洲的年輕球員來到歐洲的第一站就是荷蘭,然後以荷蘭俱樂部為跳板,透過一些歐戰,進入到其他聯賽豪門的球探視線,最後透過轉會,進入到英格蘭、西班牙、德國、法國等這些發達國家的足球俱樂部。

    這就是原來很多荷蘭俱樂部的生存鏈條,但是有了“博斯曼法案”,歐盟最終裁決,有歐洲聯盟公民資格的足球運動員,在與俱樂部合同期滿之後,有權在不支付任何轉會費的情況下到歐盟另外任何國家踢球;其次,有歐洲聯盟公民身份的運動員在歐洲聯盟任何地方踢球時,有關“外國運動員限制”的規定予以廢除。這項法案的出臺,歐盟範圍內的球員開始加速流動,有效的保護了球員的切身利益。

    它確實是保護了球員的利益了,但是,很多的小俱樂部因此失去了原來的生存基礎,而就是大的所謂豪門的足球俱樂部,他們現在對於球員簽約和轉會,也是要在球員在最後一年效力期前,提前就要轉賣或者續約這名球員,要不然球員的合同期限到了,他就是屬於自由轉會,俱樂部就會損失很多資金。

    所以,我們現在看到很多俱樂部簽約球員後,一般簽了三年,其實到了兩年或者兩年半之後,就要考慮球員的續約或著接受其他球隊的報價,趕緊把這名球員的未來安排明白了,要不然合同期到了,就是顆粒無收了。像當年比較有名的就是巴拉克的合同到期後自由轉會,免費去了切爾西,拜仁沒有獲得任何轉會的收入。當然拜仁不是沒有找過巴拉克,是巴拉克主動逃避和拜仁的談判,他是一心想去切爾西的,因為當時的拜仁實力比較弱,經常在歐冠的十六進八的比賽中就被淘汰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空調每小時多少度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