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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喵哞喵汪

    古代的戲曲和今天的電視劇都非常喜歡拿尚方寶劍說事,這尚方寶劍就代表皇上親臨,意思是拿著寶劍的人無論幹什麼,無論是誰都不能反抗,可想而知,能夠得到尚方寶劍那也是無上光榮的一件事情,普通人可拿不到這寶劍。

    一般情況下,誰要是能夠得到皇帝授予的尚方寶劍,這人一般都戴著正義的光環,辦的事呢也都是為民除害的好事,你比如這鐵面無私、懲奸除惡的包拯“包青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這歷史上的尚方寶劍,真的就像包青天故事裡的那樣嗎?咱今個兒就來好好說說這歷史上尚方寶劍是何方神器,是個怎樣的“寶物”!

    這個皇帝恩賜的能夠代表皇帝的重要物件,為什麼不是尚方寶刀、尚方流星錘,而非要是尚方寶劍呢?

    其實啊,這寶貝之所以叫尚方寶“劍”,而不是尚方寶“刀”、尚方寶“槍”,這都是因為中國的傳統。劍被稱為“短兵之祖”,也就是中國短兵器的開端。的確,中國劍文化源遠流長,據《史記》記載,黃帝和蚩尤的時代就已經有了劍。古代人對於寶劍有著一種執念,隨身佩劍就是一種身份的象徵。

    到了隋唐時期,佩劍不僅僅是一種裝飾,更是一種禮儀制度和等級制度,《隋書·禮儀志》中就記載了不同身份的人應該佩戴不同等級的劍,一品官佩玉劍,二品官佩金劍,三品官佩銀劍,再往下就是木劍,可見,什麼樣的身份配什麼樣的劍,那都是有嚴格的規定的,可不能隨心所欲的亂來。

    尚方寶劍是皇帝賜劍的一個特例,尚方寶劍不只是代表皇帝的賞識和嘉賞,更代表了皇帝給你的信任和權力,所以才會有了咱們在文學藝術作品中看到的“尚方寶劍一到,如同皇帝在場”這樣的作用和效果。

    從歷史記載來看,真正把尚方劍作為權力象徵賜給臣子,是從明代開始的,從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開始,手拿尚方劍的臣子才有了在外“先斬後奏”的權力。

    手拿尚方寶劍的人確實被皇帝賜予了一定的權力,不過這權力也沒有多大,只不過是為了“便宜行事”,多個開路的幫手罷了,民間傳說的尚方寶劍能“上斬昏君下宰貪官”的說法也不靠譜,尚方寶劍並沒有這麼神乎.

    它的權力是有一定範圍和限度的,一方面尚方劍只能在這個官員的本職範圍之內起作用,所以四川省的官員就算有尚方寶劍也管不了湖南省的事情;另一方面,尚方寶劍也不是誰都能砍的,都說打狗還要看主人,這尚方寶劍一亮出來,還得先打量打量對方是什麼身份和等級.

    據《明史》記載,一般規定了“副將以下”的人可以先斬後奏處理,想像電視劇裡的包公一樣砍皇親國戚,那就倆字兒,做夢!所以說,尚方寶劍雖然是皇上給的、也確實給了一點代表皇帝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拿著尚方寶劍的人代表著皇帝的權威,但它並沒有咱們想象的那麼厲害,“上斬昏君,下宰貪官”只是一句空談而已。

  • 2 # 孺子牛衛士

    指皇帝賞賜的寶劍,大臣持此劍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中國古典小說和戲曲中常出現的尚方寶劍,是有根據的。尚方,是主制皇家所用的刀劍兵器及玩好之物的工場及其管理部門。至於尚方寶劍,作為皇帝權力的象徵,出自《漢書》朱雲對漢成帝的講話:臣願賜上方斬馬劍,斬佞臣一人以厲其餘。但朱雲所說的尚方寶劍還只是把它作為皇帝權力的借喻。真正大量把尚方寶劍作為皇帝權力象徵以賜臣下的,是在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苦,對於官吏的貪贓枉法深惡痛絕,所以開國之初,就將御史臺與軍政首腦部門並列,下詔說:“國家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御史掌糾察。朝廷紀綱盡繫於此,而臺察之任尤清要。”《明史·職官志》後又將御史臺改為都察院,使監察御史兼有監察各地官僚的職責。御史出巡,帶著專印,印文為“繩衍糾繆”,以示其代表朝廷的權力。後來,在明皇朝的進一步實踐中,監察御史出巡,常賜以尚方寶劍,表示“如朕親臨”。其他大臣臨事,亦有賜尚方寶劍的。這就是小說中尚方寶劍之由來。

    “尚方寶劍” 的問題,清朝並沒有這種東西,反而是後來的一些電影電視都亂演,真的是 “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尚方寶劍”(或稱“尚方劍”),就是“尚方”鑄的寶劍,“尚方”是掌管供應制造帝王所用刀劍等器物的一個部門。秦朝始設定。

    “尚方寶劍”是指皇帝所用的劍,是一種最高權利的象徵。它究竟有沒有“先斬後奏”之權呢?從歷史的記載來看,皇帝是不大可能把這樣大的權交給別人的。

    那些年裡看舊戲,忠奸劇鬥,勢成水火,忠臣常常落在下風,皇帝也昏庸,就在忠臣眼看要遭奸佞毒害的時候,奇蹟出現了:一柄尚方寶劍赫然出匣,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氣沮,奸臣授首。臺下觀眾人心大快,千百顆懸著的激憤的心得到安慰。尚方寶劍成了平民百姓對正義和忠良的寄託與期待。在以天授神權對不法不天的鬥爭中,尚方寶劍煥發出神奇的光彩。

  • 3 # 願我能向前走

      尚方(也作上方):掌管制造供應御用器物的官署。 即皇帝御用的寶劍。持有皇帝所賜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的權力。比喻上級特許的權力。  尚方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明代稱尚方劍,在戲劇和小說中大家一般俗稱其為“尚方寶劍”。“尚方”也稱“上方”,是專管供應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屬名。尚方劍本為斬馬劍,非常鋒利,可以斷馬,由於藏在尚方,便俗名為“尚方寶劍”,從漢代就已經開始有了。  據《前漢書》載:朱雲上書皇帝就曾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明代劉伯溫也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之特權。但這樣先斬後奏也必須按法行事,不能胡來。  以尚方劍為名而象徵專斷權力,並且有隆重的授劍儀式,應該從元代開始。忽必烈(1260至1294年在位)時,道士張留孫以神道治癒皇后的病,“帝后大悅,即命留  各式尚方寶劍圖(7張)  孫為天師,劉孫固辭不敢當,乃號之上卿,命尚方鑄寶劍以賜,建崇真宮於兩京,俾留孫居之,專掌祠事”。 此時的尚方劍還沒有用於政務和軍事,但已經被看作專斷權力的象徵。至元七年(1270年),四川、陝西發生反抗蒙古的武裝叛亂,中書“省臣患之,請專戮其尤者以止盜,朝議將從之”。這時,翰林學士、侍御史高鳴認為:“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論報,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從其請,是開天下擅殺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採納高鳴的意見,沒有授予征伐將帥以“專戮”權力。  從史料上看,賜尚方劍以專殺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萬曆三大徵”時開始實行的。 萬曆二十年(1592年),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石)星言,賜(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魏)學曾尚方劍督戰”。而魏學曾調兵包圍寧夏鎮卻“惑於招撫”,明廷便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亦賜尚方劍”。 此時明軍已經圍城長達半年之久。葉夢熊決河灌城,並乘哱拜內亂之際,攻破城池,“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綁赴京師,皆被處死。 此戰的獲勝,使明廷嚐到甜頭,賜尚方劍也開始頻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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