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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媚讀史

    《雍正王朝》中,雍正整頓旗務時遇到旗人抵制,在思來想去之後,他決定調李紱為直隸總督,繼續推行“旗務整頓”。李紱在擔任直隸總督後,又有哪些權力呢?

    《大清會典》賦予李紱法律上的職權

    “總督”二字,最早出現於《漢書》。明朝嘉靖年間,始設總督大臣職位,管理薊遼保定等地。當時,總督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專管某類事務的技術性總督,比如管理河流的河道總督;另一種是管理地方的總督,為臨時性派出的朝廷大員,負責地方軍政,其管轄區域的大小,均由官方文書臨時規定,並不按當時的行省劃分。總督上任之前,都要授命為兵部尚書或者都御史等職務,以此為其本官,而後受命差遣。

    清朝沿襲明朝制度,剛開始設定的總督也屬於臨時性的專派,後逐漸多個省份都設定,於是就形成慣例,成為管理一省或數省的封疆大吏,其所轄區域的巡撫、提督等文武官員均受其節制,為轄區最高軍政長官。總督為正二品文官,加尚書頭銜者為從一品。

    按照清朝官制,各省總督缺出“開列具題”,凡外官不分滿人或漢人,應升人員一併開列。總督按慣例應該由都察院左都御史開列,以各部侍郎以及各省巡撫升任。

    正常情況下,總督都有兼銜。明朝總督以部、院職位為本官,而清朝各部院的尚書、侍郎、御史等職位都有定額,因此,總督則該兼任部院銜。雍正元年,朝廷規定,凡總督授加尚書銜者,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其不加尚書銜者,俱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總督的職權:“掌總治軍民,統轄文武,考核官吏,修飭封疆——《大清會典》”

    由此可知,總督要負責轄區的所有軍政事務,不僅要負責隨時考核下屬官吏,其三年大計、分年查閱營伍、考核將軍都由總督辦理,還要保障區域的民風建設、工程、重大案件等事務推進。此外,對外交涉也由總督辦理。

    清朝八大總督,直隸總督為執牛耳者,全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管轄今天的河北省以及內蒙古的一部分割槽域。直隸總督衙門的常駐地為保定,署內辦事人員分為“書吏”和“承差”,加起來共五十人左右。

    劇中,李紱看起來像學者,但他擔任直隸總督後,可以調動四營直隸督標以及五營分防官兵,兼節制一營提標、五營鎮標。

    李紱在擔任直隸總督期間,每年可以領取的俸銀有155兩,養廉銀大約二萬兩,還有公費、役食數十兩。如果他因公去世,朝廷還會發放給其家屬撫卹金,祭銀25兩,葬銀500兩,建碑銀350兩。處理公務或面見雍正時,李紱的吉服冠頂用珊瑚,朝帶上用四塊鏤金銜玉方版,每具上鑲飾一顆紅寶石,官服補子為仙鶴。

    清流領袖帶來的隱性權力

    權力並不完全由外界賦予,自身的影響力也是一種權力。影響力越大,調動的資源越多,權力也就相應增強。

    李紱一介文人,走的是科甲正途,經過多年努力,成功躍升為清流領袖。這是一個官職上不存在,但實際上影響力又很大的位置。在那個時代,國家的輿論都掌握在清流們手裡,他們要捧誰,只要一個人出面,其他人幫忙轉發,那個人就能得到很好的風評;他們要抹黑誰,只要寫張大字報,其他人跟著起鬨,那個人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因此,李紱可以左右輿論形勢,誰想要好的官聲,找他幫忙寫個帖子即可。那麼多人找個他提字,可真不是因為他的書法有多好,更多是透過這種方式完成其他目的。

    李紱當過考官,從他那裡出來的考生,都唯他馬首是瞻,大家可以相互照應,能力範圍之內的事,打個招呼就行。此外,李紱是三爺的門人,長期在王府工作,這期間必然結識無數文人士大夫,長年累月的友誼,到了朝堂上就是攻守同盟。所以,他被貶時,才會有一大群人為其喊冤;雍正送他上刑場時,才會有那麼多人為他求情;他回鄉的時候,還有一大幫人來送行。

    秋媚說:李紱是清流,舞文弄墨與談經論道是其專長,但缺乏實際的政務能力,是一個被仕途耽擱的文人。他做官,只能徒有虛名;做自媒體,肯定是大V。

  • 2 # 達摩說

    在《雍正王朝》中,雍正力圖整頓旗務,取消旗人的特權,鼓勵旗人自耕自種。但是,雍正的改革措施卻遭到旗人們的一致反對。九爺胤禟還給他們出主意,把國家發給他們的田土租給漢人種,自己收取租金,不勞而獲。無可奈何的雍正需要找一個堅持原則、剛毅正直的人去直隸推進旗務整頓,於是他想到了李紱。

    李紱是清流的領袖,早年雍正還在做皇子的時候,就在三爺胤祉的府上見過,當時他在胤祉府上做門人,負責編纂大型類書,還因追比國庫欠款一事頂撞了雍正一次。但雍正非但對他沒有記恨,還很欣賞他的清流脾性。後來雍正繼位後的第一次恩科考試,便將李紱定為會試副主考。結果此次考試出現了考題洩露,李紱面對主考官張廷璐的威脅,頂住壓力,與李衛合作封了考場,果然查抄出大量夾帶考生。

    從此,李紱便成為雍正整治地方,推行改革的得力干將之一。他先是被派到湖北,擔任湖北巡撫,幾年間政績卓著。此次整頓旗務,因事關旗人利益,難度很大,於是李紱再次臨危受命,被任命為直隸總督。

    那麼,李紱所擔任的這個直隸總督在歷史上到底有多大權力呢?

    在清朝,總督為地方最高官員,總管一省或二至三省軍政以及民政。其品級為從一品或正二品。一般來說,各地總督依例兼兵部右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以體現其擁有節制地方軍事以及監察、彈劾地方官員的權力,即為正二品。為突出一些總督的重要性,清廷也會授予他們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他們就是品級為從一品的總督了。當然,還有一些總督,他們兼著大學士的頭銜,那自然就是正一品官了。

    在地方,總督是有軍權的,他們有一支直轄於自己的的軍隊,被稱為督標。總督可以直接節制、調動督標,但仍需要告知兵部。此外,地方的其他軍事力量,總督均無權調動,包括各省駐防八旗和綠營,以及漕運、巡鹽、河道的部隊等。但是,總督是可以節制提督的。提督是主管一省綠營兵的最高軍事主官。提督要受兵部和總督的雙重領導,提督的任免權以及軍隊的調動權歸兵部,而對提督日常的領導、監督、考績和彈劾則歸總督。

    總的來說,總督的設定不僅僅是為了制衡巡撫的行政權,也是為了協調各省的關係,統一事權,更是為了牽制各省綠營,強化中央對地方軍事權力的控制。

    而直隸總督,則在清朝總督之中地位最高,號稱疆臣之首。

    直隸總督於雍正二年設立,其正式官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駐節保定,主管直隸地區軍民政務。由於直隸地處京畿,責任重大,遂授予其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銜,品級為從一品。

    到晚清,直隸總督不僅地位依然,而且權力更大。同治九年,直隸總督又兼任了北洋通商大臣,主要管理直隸、山東、奉天三省通商、洋務、外交、海防、關稅等事宜,如曾國藩、李鴻章、榮祿、袁世凱等晚清名臣都擔任過直隸總督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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