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米成6

    概念比較模糊。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既可以是實職領導,也可以是非領導職務即副主任科員。辭職既可以是辭去公職,也可以是辭去副科級領導職務。不知你屬於哪種情況?

    如果是辭去領導職務,通常來說,既然已經主動辭職,領導享受的相關待遇也就自然取消了,怎麼會保留待遇?如果是辭去副科級職級(副主任科員),待遇也會隨之消失取締。主要看單位領導的態度。只是辭去副科級領導職務,一般可以保留副主任科員(而非領導職務)待遇。絕大部分事業單位職員實職與非實職工資待遇差別不大,差距主要體現在職責任務和績效考核上。

    機關公務員已經實行職務職級並行改革,你可以擔任某級領導,晉升相應職級;如果沒有機會擔任更高級別的領導,按照資歷和現實表現,同樣有機會晉升更高一級的職級,解決了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和天花板問題,極大地調動了各級幹部的積極性。事業單位怎麼改,目前尚無定論,正在積極論證中。也許你有機會不當領導,但職級會越來越高。

  • 2 # 職場不惑

    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和職稱崗位掛鉤,要看你走的什麼崗位。

    一、專業技術崗

    這個崗位的待遇和職務無關,且中級職稱崗位的待遇要高於事業副科,一般事業單位領導都走的這個崗位。

    專業技術崗晉升空間大,即使沒有職務,只要能獲得職稱資格並順利聘用上崗,最高可以到正高,待遇超過事業編的正處。

    二、管理崗

    實話實說,本人不建議走這個崗位,空間有限,和職務掛鉤且受單位級別限制,一般市直事業單位以科級為主,崗位稀缺,有很多人少的單位只設正職一個領導崗位。

    如果題主走的管理崗,而辭職崗位很可能會被繼任者使用,工資待遇就有會下調下降。

    如果繼任者走的專技崗位,體主的待遇不會受影響,據我所知,事業單位裡走管理崗的很少,比如我單位,20人裡沒有一個走管理崗。

    總結,題主既然有辭去職務的想法,那穩妥的做法是先轉專業技術崗,即使辭去職務,待遇也有晉升空間。

  • 3 # 瑛傑小豬

    你好,這種操作是允許的。

    首先,事業副科準確來說應該叫管理崗位八級,是事業單位的一個領導職務。

    其次,體制內的職務和級別待遇並不是完全一致的,是分開的兩條線。

    未擔任領導職務,也可以享受對應的級別待遇,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公務員的職務職級並行,基層事業單位也有類似的規定。

    同時,辭去領導職務後,也可以保留相應的級別待遇。

    舉個例子,因為年齡原因提前退居二線的、或因身體健康原因申請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或因機構改革原因免去領導職務的,都不會改變幹部管理許可權,也不會改變相應的級別待遇。

    但是,有一種情況下,辭去領導職務後是不保留待遇的。那就是因為違紀受到了政務處分,例如降級、撤職的,肯定不能奢求保留待遇了。

    所以,只要你有正當理由(如健康原因),按程式向組織申請辭去領導職務,並獲得了批准的,肯定可以保留相應的待遇。

    但是,如果你的理由不充分,例如為了逃避領導責任的,就不一定能夠得到批准。畢竟,培養一位領導幹部不容易,臨陣退縮有負重託。

    除此之外,辭去領導職務對個人還有一個明顯的影響,就是會影響你以後的進步。

    例如,你目前是管理八級,有希望提拔為管理七級,但辭去領導職務後就沒有希望了,終其一生也只能原地踏步了。

  • 4 # A職場解惑A

    正常來講沒有這種操作。

    1、事業副科是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定級為八級,在區縣級會歸組織部門考核,不在由人社部門管理,需要走正常的領導幹部晉級程式,如果主動辭去管理崗位副科領導職務,待遇自然就會取消,沒有可能繼續保留副科待遇的。

    2、在一些實行事業單位職級並行的省份,事業單位副科職務還有非領導職務崗位,但是不是實職副科,仍然接受科長管理,從事科員工作,如果辭去非領導職務副科,仍然需要降低級別和待遇的,也不存在保留副科待遇問題。

    3、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就是在機構改革過程中,由多家事業單位合併為一家事業單位,新的的事業單位副科級職數不夠,原單位中副科人員經批准有保留副科待遇的情況發生(不是辭去是合併),但不擔任領導職務(各地區不太一樣,也有一刀切不再給予副科待遇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和媽媽溝通不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