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或者死,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孟子說: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由此可見,死並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我們做出選擇,總是選擇更高更有意義的。鑑於此,用我的理解來回答樓主的“生死之問”吧—— 問:怎麼樣的生才有意義? 答:存在就是意義,生就是意義。生的根本意義就是活著,活著的意義就是創造意義,所謂“無生有,有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這個道理。意義本來沒有,但只要生下來了,就存在意義,然後向著更高的意義發展,創造出新的意義。所以,創造意義的“生”才會有意義。 問:怎麼樣的死才有意義? 答:圓滿告終就是死的最佳意義,死,本義:生命終止。我們說為國家為民族犧牲有意義,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有意義,這些意義不是自然屬性的意義,它是社會性質的,是人類自己創造的意義。死的價值意義必須取決於生(包括病死和意外死),因為死的過程只是一瞬間,生則是漫長的,所以死的意義存在於生的意義之中。如果一定要給“死”一個人造的‘意義”,那就是值得付出生命的死才有意義。問:那樣的生和那樣的死哪個更有意義? 答:生的意義總是大過死,因為沒有生何來死。當然,如果把“死”的意義理解為“圓滿結束的‘生’”或“值得付出生命的‘死’”,那它的意義就遠比“生”更豐富。但就一般理解的話,死的意義不過是生的意義的一個總結概括,死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或者根本就沒有“死”這回事。“生”的開始我們稱為“生”,“生”的過程我們也稱為“生”,“生”的結束也是“生”的一部分啊,怎麼偏要用“死”來表示呢?什麼是“死”,“死”總是不能離開“生”而獨立存在。生先於死而存在,所以生比死更有意義。 問:假如你選擇生,是不是說明你怕死? 答:怕不怕死跟要不要生是兩回事,我們“生”,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想到死,而“生”是早已經存在的,但我們不要“生”,那是因為我們有比“生”更加熱愛的東西,所以願意拋棄。我們要“生”不要“死”,不是因為怕“死”,而是生命確實也是我們所熱愛的,失去它很可惜,但若是不怕“死”,那是因為我們有比“死”更加厭惡的事,所以寧願去死。問:你會選擇有意義的死嗎?如果選擇了死,你為什麼還不去死呢? 答:暫且把這“有意義的‘死’”理解為非自然的正義死,就是獻身(殉職、殉國、也包括殉情)之類的事吧。我只想說我不會,第一,我還沒有想到死;第二,我想死也難,生命不是屬於一個人的,生命的意義早已與家庭、社會融合;第三,我不必死,沒有到要死的地步。人還是自然而然生活下去的好,那是生命本來的意義。
生或者死,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孟子說: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由此可見,死並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我們做出選擇,總是選擇更高更有意義的。鑑於此,用我的理解來回答樓主的“生死之問”吧—— 問:怎麼樣的生才有意義? 答:存在就是意義,生就是意義。生的根本意義就是活著,活著的意義就是創造意義,所謂“無生有,有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這個道理。意義本來沒有,但只要生下來了,就存在意義,然後向著更高的意義發展,創造出新的意義。所以,創造意義的“生”才會有意義。 問:怎麼樣的死才有意義? 答:圓滿告終就是死的最佳意義,死,本義:生命終止。我們說為國家為民族犧牲有意義,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有意義,這些意義不是自然屬性的意義,它是社會性質的,是人類自己創造的意義。死的價值意義必須取決於生(包括病死和意外死),因為死的過程只是一瞬間,生則是漫長的,所以死的意義存在於生的意義之中。如果一定要給“死”一個人造的‘意義”,那就是值得付出生命的死才有意義。問:那樣的生和那樣的死哪個更有意義? 答:生的意義總是大過死,因為沒有生何來死。當然,如果把“死”的意義理解為“圓滿結束的‘生’”或“值得付出生命的‘死’”,那它的意義就遠比“生”更豐富。但就一般理解的話,死的意義不過是生的意義的一個總結概括,死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或者根本就沒有“死”這回事。“生”的開始我們稱為“生”,“生”的過程我們也稱為“生”,“生”的結束也是“生”的一部分啊,怎麼偏要用“死”來表示呢?什麼是“死”,“死”總是不能離開“生”而獨立存在。生先於死而存在,所以生比死更有意義。 問:假如你選擇生,是不是說明你怕死? 答:怕不怕死跟要不要生是兩回事,我們“生”,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想到死,而“生”是早已經存在的,但我們不要“生”,那是因為我們有比“生”更加熱愛的東西,所以願意拋棄。我們要“生”不要“死”,不是因為怕“死”,而是生命確實也是我們所熱愛的,失去它很可惜,但若是不怕“死”,那是因為我們有比“死”更加厭惡的事,所以寧願去死。問:你會選擇有意義的死嗎?如果選擇了死,你為什麼還不去死呢? 答:暫且把這“有意義的‘死’”理解為非自然的正義死,就是獻身(殉職、殉國、也包括殉情)之類的事吧。我只想說我不會,第一,我還沒有想到死;第二,我想死也難,生命不是屬於一個人的,生命的意義早已與家庭、社會融合;第三,我不必死,沒有到要死的地步。人還是自然而然生活下去的好,那是生命本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