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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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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山黃河101
這種男人一般很low,離婚是完全正確的。
沒有才華,沒有胸襟,沒有知識,沒有眼界,沒有自信,沒有幽默,看別人看社會,可能看哪哪都不順眼……
你嗎,只能忍一下,等孩子稍微大了就好了,或者,跟孩子的爺爺奶奶聯絡!
記住,努力賺錢!有條件再生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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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u吳金泉
離婚的父母對子女也有法定撫養義務。本題我估計約定每月十日前女方支付孩子撫養費估計是離婚時法院的判決。我覺得當事人理應依法履行。但本題女方電話聯絡想探視自己的孩子也應是其法定權力,本題男方當事人不得阻撓干涉,更不得以要先支付撫養費而進行拒絕。約定十號前支付,你1號就催付是否顯得過急不盡人情,可能有的單位1號還未發當月薪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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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遠不褪色
離婚孩子多半女方會要,多半的母親不會拋棄孩子的。題主這樣的孩子歸男方了雖然每月按時付撫養費,離婚時是不是要了一筆錢財而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是不是(●°u°●) 」你本人看的錢財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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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國厚道一百姓
缺錢,缺德,更缺鈣。總之一句話,“缺”字訣上,這人已是病入膏肓,無可救藥,所以離婚對於他來說是必定的結果。
每次探視都會提撫養費的事,更是說明了他病態的心裡。深怕女方會斷了自己後續的財路(保不準自己比孩子花的都多),所以就在這種時間點,用有所要挾意味的提醒來給自己謀求保障(不答應給錢,下次就不讓你見孩子)。
連自己親身骨肉也養不起,都不知道該有多缺錢。那麼既然如此可悲可嘆,當初的時候結啥婚,要哪門子孩子呢?
孩子留在身邊,是後半生的依靠,更是自己家族的延續,即使女方不出一分錢,也應該給予他最好的生活,除非某某人是無生活能力的重度殘疾者。
沒有能力不可怕,但要自食其力,不去一味地依賴伸手可得的事物,因為,一旦過慣了這種生活,更就沒了進取之心,從此再也沒人會瞧得起,包括自己的孩子,他也會以父為恥。
所以女方對於這種男人大可不必斤斤計較,對孩子盡到義務即可。你的好,孩子必然看在眼裡,即是孩子現在跟他生活一起,時時刻刻都在聆聽著父親的教誨,但他總有成熟的一天,總會有分清善惡的時候。
女方按時付撫養費(協議每個月10號之前付撫養費),但是每個月接孩子探視的時候,哪怕剛剛1號,男方電話中開口閉口就是撫養費辦了沒,一會又要打款憑證發給他,是什麼心理
回覆列表
1男人心胸狹隘。
既然離婚已然定局,還有孩子,還有撫養費和前妻有聯絡。然而硬生生把所有這些用錢來凸起出來,顯出恨意,顯出薄氣,毫無意義。
2抱著欺辱的心態。
讓女方有壓力,無端藉故騷擾。無話找話。潛臺詞是女方付撫養費有困難,或者有要拖欠拒付的嫌疑,從而取消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