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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蝸牛與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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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籃球燃燒歲月
我們知道NBA歷史上誕生過不少全面的球員,不但能自己得分,還能頻頻送出助攻帶動隊友。但是要想把得分和助攻都做到聯盟第一的難度也是可想而知的,像是喬丹雖然有十個得分王的榮譽,但是卻沒有一個助攻王,而斯托克頓總共拿到過九個助攻王,但是卻沒有一個得分王。要知道得分就要自己出手,助攻就不能自己盡情得分,所以這兩項想同時做到頂級實在是太難了。其實在NBA歷史上有六位大神就同時拿到過得分王和助攻王,不過也要分不同賽季,但是有一位大神曾在同一個賽季中同時拿到過這兩項榮譽。
1、詹姆斯
詹姆斯外號就是全能戰士,不但能得分,籃板和助攻也是他的強項。本賽季在擁有了濃眉哥這個強力幫手的加入,詹姆斯減少了自己的出手,在助攻方面迎來了爆發,以場均10.2次助攻榮膺助攻王。而在07-08賽季的時候,他場均得分超過了30分從而拿到了得分王。
2、威少
威少曾經連續三個賽季拿到過場均三雙,這也可以看得出來他的全能,而他曾經分別兩次拿到過得分王和助攻王,只不過不是在同一個賽季。
3、哈登
哈登已經完成了連續三個賽季的得分王榮譽,而在16-17年他場均可以送出11.2次助攻,拿到了助攻王的榮譽。
4、張伯倫
這種高難度的紀錄上古大神張伯倫也沒有缺席,雖然他是一個高大的中鋒,但是他的傳球能力也是相當可以的。張伯倫曾經七次拿下得分王,十一次拿下籃板王,在67-68賽季的時候他還場均送出過8.6次助攻,而那個賽季他也拿下了自己的第一個總冠軍。
5、韋斯特
韋斯特就是我們平時說的NBA標緻的原型,他也是喬丹之前NBA最強大的得分後衛,整個職業生涯場均可以拿到27分。而他曾經也拿到一次得分王和助攻王的榮譽,而在拿到助攻王的那個賽季他也拿到了自己的第一個總冠軍,可想而知當一個球隊核心學會分享球權的時候是有多麼可怕了。
6、內特阿奇博爾德
可能大家對於阿奇博爾德並不熟悉,但他是NBA歷史上唯一一個能在同一個賽季拿下得分王和助攻王的大神。在72-73賽季的時候,他場均可以砍下34分和11.4次助攻,將得分王和助攻王兩項榮譽獨攬入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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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上有5個位置,分別是中鋒、大前鋒、小前鋒、得分後衛以及控球后衛。一般來說,中鋒是這五個位置的球員中最高的球員,控衛是這五個位置的球員中最矮的球員,當然也有一些個例,例如76人的控衛西蒙斯、黃蜂隊的控衛拉梅洛-鮑爾等,他們都是2米多的高個控衛。
中鋒個子高,離籃筐近,所以保護籃板成為他們的主要職責之一。而控衛身高偏矮,運球更加嫻熟,組織串聯全隊進攻是他們的主要職責之一。NBA大部分球員都盡忠職守,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那麼在NBA歷史上有沒有“不務正業”的球員,有沒有中鋒拿到過助攻王,或者控衛拿到過籃板王?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沒有!即使是像西蒙斯這種2米08的高個控衛,職業生涯至今也沒有一個賽季場均籃板上雙過,而威少雖然曾連續3個賽季達成場均三雙的成就,但是場均籃板也只是剛好上雙而已,而籃板王至少要場均14個以上才行,由於控衛站位離籃筐較遠,即使有身高也很難搶到這麼多籃板,所以至今也沒有一個控衛拿到籃板王。
現在回答第一個問題,答案是有的!在NBA歷史上,還真有一位中鋒拿到了助攻王,而且至今只有一位,他就是無所不能的威爾特-張伯倫。比榮譽就找喬丹,比資料就找張伯倫,這句話一點都不假,哪怕是中鋒不擅長的助攻資料,他也能打出漂亮的資料。
1967-1968賽季,張伯倫場均送出8.6次助攻,成功當選該賽季的助攻王,同時這也是他職業生涯中場均助攻數最多的一個賽季。同時他還是那個賽季的籃板王,場均搶下23.8個籃板,在搶了後衛的活的同時,也沒有丟掉自己的本職工作,此外,那個賽季他還場均貢獻24.3分,一個賽季場均20+20+8,令人震撼,為何他一箇中鋒會如此執著地傳球呢?
張伯倫1959年進入NBA,之後連續多個賽季打出場均30+20的震撼資料,但是遺憾的是都沒有拿到總冠軍,還被很多人質疑是球霸,他在心態方面也受到了一些影響,開始多傳球。
最明顯的是從1966-1967賽季開始,他的場均出手次數從上個賽季的25.2次減少到14.2次,場均得分也從從33.5分減少到24.1分,但是場均助攻從5.2次增加到7.8次,而且那個賽季他帶領76人奪冠,愈發讓他覺得傳球才能贏得比賽。
於是在第二個賽季,他再次增加傳球次數,場均助攻也從7.8次提升到8.6次,成功拿到助攻王,不過遺憾的是這一年他沒能奪冠。後來他加盟湖人隊,隊內有傑裡-韋斯特這種頂級後衛,既能得分,又能助攻,加上當時張伯倫已經32歲,狀態開始下滑,他的助攻又回到了比較平庸的水平,不過他一箇中鋒職業生涯場均送出4.4次助攻已經很了不起了。
最後要說的是,現在助攻王的標準是按場均次數來定了,只要出場數達到標準,而且場均助攻最高的話就是助攻王。不過在張伯倫那個年代是按總的助攻數量來定的,其實當時“大O”羅伯特森的場均助攻數比張伯倫高,場均9.7次,不過他缺席了17場比賽,總的助攻數為633個,而張伯倫打滿82場比賽,總的助攻數為702個,聯盟最多,所以成為聯盟助攻王。對於這兩種評斷標準,大家覺得哪一種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