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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屬馬姓楊

    阿姆斯特朗炮是英國在19世紀研製的一種大口徑線膛炮,由於是採用後裝填,以及採用的炮彈有別於之前的圓形炮彈。其後裝填,炮管裡有線膛,以及炮彈形狀都延續至今,也給以後的火炮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該炮誕生之前,各國普遍使用前裝填的方式先將火藥包從炮口裝入炮管底部,然後將圓形炮彈裝到炮膛中壓實,最後將引信插入火炮根部的火門處連線火藥包,最後點燃引信發射炮彈。這麼一看這種裝填方式非常麻煩,而且還會受到惡劣天氣影響。

    隨著科技發展,尤其是金屬螺式炮閂、新式後裝火藥和膛線發明以後,後膛裝填才得以再次流行,於是誕生了後膛裝填的阿姆斯特朗火炮。1855年中期,阿姆斯特朗公司的第一門火炮終於成功問世,這門火炮口徑為45毫米,彈頭重5磅。它的尾閂非常獨特,採用一個立式閉氣結構,並用被稱為 “ 阿姆斯特朗螺絲 ” 的螺栓頂緊,這門火炮運輸方便,兩三個士兵就足以操作。

    這種火炮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射擊精度更高,射程更遠,裝填炮彈更為簡便迅速,這樣也提高了效率。缺點就是生產工藝要求較高,成本也比較高,連當時的英國本身都難以承受。

    除了小口徑陸戰炮,英國海軍也裝備了部分大口徑阿姆斯特朗炮,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阿姆斯特朗艦炮在戰鬥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其開花彈爆炸後能夠產生數十塊彈片對周圍半徑內的目標形成巨大殺傷。據英華人記載,當時英艦用阿姆斯特朗艦炮來攻擊北塘沽的清軍炮臺,很多清軍士兵就是命喪在該炮之下。

    近代真正意義上的迫擊炮誕生於日俄戰爭期間,由俄國軍官發明,但是由於是臨時改裝,所以各型效能也不盡如人意,所以也沒有廣泛流傳開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發明家斯托克斯爵士在1915年發明了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炮,現代意義上的可分解、便攜帶的迫擊炮方告問世。

    世上最大的迫擊炮為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製造的“小戴維”,其重量238噸,口徑為914毫米,它所發射的彈頭重約1700公斤。進行威力測試時,彈坑有一個單元樓那麼大,不過該炮沒有經過實戰就進了博物館。

    現代陸軍裝備的迫擊炮一般都以小口徑見長,但是也有像俄羅斯2S4式240毫米自行迫擊炮算是目前世界在役的最大口徑迫擊炮了。該炮主要使用兩種彈藥:一種是高爆破片炮彈,彈重130公斤,最大射程9,650米;另一種是火箭助推高爆破片炮彈,重量228公斤,最大射程可達20,000米。

    由於口徑巨大,後坐力也大,射擊後再裝填動作非常複雜緩慢,另外也區別於小口徑迫擊炮的前裝填,此炮是採用後裝填。採用彈艙方式供彈,每個彈艙備彈20發,10分鐘裝填一次,1分鐘發射一枚炮彈。在車臣戰爭中,該炮也發揮了威力。

    火炮只是一個發射工具,結合現代威力巨大的各種炮彈才能發揮火炮的真正威力。所以說如果單論威力,當然是現代版的迫擊炮才最牛X。但是阿姆斯特朗炮的誕生是引領火炮發展潮流的一款武器,單論威力並沒有可比性,畢竟不是一個時代的產物。

  • 2 # 九品侍衛

    阿姆斯特朗炮雖然是1855年發明出來的,但它最起碼也是一種大口徑線膛炮,換句話說就是一種早期的陸軍榴彈炮。而迫擊炮只不過是一種小口徑的滑膛榴彈炮,能夠發射的炮彈也是相對統一的規格,所以即便是效能落後,自然也是阿姆斯特朗炮更加厲害。

    另外就是相較於迫擊炮的小口徑,阿姆斯特朗炮的口徑可是非常多,除了用於特殊野戰用途的6磅(64毫米)山炮和小型野戰炮之外,還有位馬拉炮兵制造的9磅炮(76毫米)和12磅野戰炮(76毫米)。

    除此之外阿姆斯特朗炮還有更大口徑版本,是20磅(95毫米)野戰炮,40磅(121毫米)攻城炮,還有就是是110磅(180毫米)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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