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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做出如下回答,您可立字據證明這筆錢是代父母保管,或者由父母立字據證明他們將錢交由您保管,只要證明這筆錢是父母放由您保管,而不是您和丈夫的共同財產即可,關於您意外死亡可能存在的財產繼承問題:根據《民法典》規定: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您的遺產是由丈夫、父親、母親,三人平分,如果您想將遺產全部留給父母或者丈夫,是需要遺囑的,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可以採取自書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自書遺囑必須由被繼承人親筆書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要想保證遺囑的效力,最好去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電話諮詢我們的專家。

  • 2 # 牽住夕陽的手

    你是代管父母養老錢,不管是幾萬還是幾十萬,跟你父母之間簽訂一份代管協議,在協議上寫明白你在某某銀行,每個銀行卡上的某些錢是你父母的養老錢,永遠屬於你父母使用,除了你幫父母存取之外,任何人無權使用這些錢。然後再說明,假如你不幸走在父母前邊,這些錢只能由你父母取出來使用。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丈夫無權支配。

    協議書寫好後,帶著父母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保證你和父母所簽訂的養老錢使用協議有效。公證書讓你父母儲存好,你只管父母的養老金,保證父母生活就行了。

    如果你能做到上述步驟,保證你父母的養老錢在你離開後,不會成為你老公的,而且你父母同時還能在你老公處繼承一部分你和老公的共同財產。

    現在說一些題外話。既然你父母相信你,讓你替他們代管養老錢,你就要盡職盡責給你父母保管好,不要隨意用掉你父母的心血。

    前幾天看到一側訊息,老人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老人把自己幾十萬的養老錢讓大女兒保管著,結果老人生病住院,需要用錢治病的時候,才發現大女兒已經把老人的錢花光了。

    老人住在醫院裡,沒錢交醫藥費,大女兒拿不出錢,其他子女生氣不給拿錢。你說這大女兒不是在坑自己的老人嗎?

    人不管是對外人還是對自己的親人,都要講誠信。一個有誠信的人,幹什麼事情都順利,都能幹成功,不講誠信的人,永遠沒有出息。

    總之,自己父母的養老錢讓你代管,是父母信任你,你更要有誠信,替父母保管好錢,不要讓父母最後失望就好。

  • 3 # 聊法人

    那個時候你已經管不到了,有可能你的父母會因為這筆財產與你老公打官司。

    如果要避免不想要的事情發生,那麼在你生前必須要高瞻遠矚,對該筆財產做一次“公證”。

    方法其實很簡單:

    1、你父母把養老錢幾十萬放在你那裡,你老公不可能不知道。

    2、在你老公知道的前提下,你可以叫上你的父母和老公協商此事,並可以專門以你的名義開一張代管養老金的銀行卡。

    3、如果對上述方法還不放心,那麼從明面上來說,可以叫上三方(父母、你、老公)寫一份代管協議,對代管的專款專戶作一份協議。

    如果能做到3、4兩點,你就不需要為身後事煩惱了。

  • 4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估計你父母就你一個女兒,你和老公有隔閡,總不信任他,擔心將來父母的養老錢被老公給拿走。其實不用擔心,是誰的錢就是誰的錢,客觀事實在那裡擺著呢,誰也賴不走。如果你不放心,倒是可以未雨綢繆提前做些功課。你可以把你父母的錢單獨存入銀行,戶主就寫你父母的名字。你可以讓你父母寫個遺囑,明確說存款是女兒代為保管,等將來去世後,作為遺產單獨指定女兒繼承,實際上就是指定的遺贈,那麼這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你老公也分不走的。

    但是如果你先於你父母走了,老人孤苦無依無靠,本來女婿是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二老倒是可以依靠存款活著。如果你老公是個好人,以女婿的身份肩負起贍養義務,併為老人養老送終的,是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

    總之,夫婦和睦,尊老愛幼才是正常的家庭,與其擔心這些,不如好好經營好自己的小家。

  • 5 # 落葉穩又輕

    老人如果思想意識清醒,行動自如,可以父母親的名義存錢,設密碼,只有你和二老知道。也可去法院公證,並叫上證人,說明錢是老人的,只要他倆健在,就由他們支配。

  • 6 # 尊榮61074827

    你代管父母養老錢,有沒有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書?你是執行人,你父母是受益者。在授權書內,除了你,更應加上第二執行人,第三執行人。若果你(第一執行人)死亡,第二執行人自動頂上。如果沒有其他親友可以做執行人,可以加上律師作為執行人。

    你先和你父母商量,可否用你老公作為第二執行人,如果可以的話,便加上你老公為第二執行人。

    既然是你父母的養老金,那幾十萬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而且在授權書上,應該說明如果你父母均去世,餘欵的處理。

    那幾十萬不是你的財產,你老公無權爭奪!既然是夫妻,你應該和你父母決定後,再告訴你老公,然後四人一起去律師事務所辦理,以免造成傷害夫妻感情。

  • 7 # gy星空動漫

    那個時候你已經管不到了,有可能你的父母會因為這筆財產與你老公打官司。

    如果要避免不想要的事情,生前把養老金和存款分開放,事先留好遺囑

  • 8 # czmcao

    這是情況相信很多家庭會存在的。父母擔心自己年世已高搞不清財產具體怎麼辦?放在哪裡放心,當然自己的子女。作為子女應該將具體實情當父母的面向全家人講清楚,並立有臺帳,以便日後檢查,如果家庭成員有不明白時候。這樣就比較妥當。

  • 9 # 最美的太陽9401

    你父母的錢養老錢,你不管多少,趁你父母健在寫個字據,然後再去公正一下,最好是公正去時讓你老公也在,這樣會避免!

  • 10 # 阜陽劉傳士果樹嫁接

    你想的太多了,怎麼會意外死亡呢,你若擔心與老公說這共同財產。那麼你就,同父母你們兩位四個人,共同到法院立個字句憑據。辦個手續,寫上你的名,這樣不就弄清楚了嗎。無論到什麼時候,你老公他也不敢說這是共同財產,經過法院蓋個私章,按個大印,寫上你的名,這不就弄得清清楚楚的嗎

  • 11 # 廣東興功律所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明確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

    顯然根據您替父母代管的養老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您的顧慮。

    1、直接將錢存入您父母名下的賬戶;

    2、到公證處,對這筆財產做一份公證,內容為該養老金為父母所有,你只是代為保管;

    3、讓你父母立一份遺囑,這筆財產自作為對你的個人贈與,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4、自己立一份遺囑,註明這筆錢至代管父母的養老金,不作為遺產分割,要歸還給父母。

  • 12 # 路再難也要走654

    你先把錢去司法公正處公正了呀,戶名要寫你父母的名字和帳號密碼等就屬於你父母的,你只是替他們保管一下,帳號密碼等你們父母必須牢牢記好,一旦那女婿想咋的?父母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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