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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營評教育

    教師在懲戒學生之前要想清楚:你懲戒學生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讓學生改正錯誤?還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憤怒?你的懲戒有沒有依據?對於眼前這名違反紀律的學生?懲戒管用嗎?還有沒有比懲戒更好的辦法?

    懲戒是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達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不好則可能讓教師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因此,教師在懲戒學生之前要先冷靜下來,對即將採取的懲戒行為做一番理性的思考,我覺得這是教師用好教育懲戒權的關鍵。

    憤怒是魔鬼,面對違紀學生,教師尤其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也許你冷靜下來之後會想到比懲戒更有效的辦法。

    對於因懲戒而發生的師生矛盾和家校衝破,學校要為教師撐腰,善於拿起法律、法規的武器,維護法律賦予教師懲戒學生的權利。

    2020年年末,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明確要求:“教師因實施教育懲戒與學生及其家長髮生糾紛,學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

    學校要引導教師、學生和家長認真學習《規則》,深刻領會教育懲戒的實施要求和具體規定,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懲戒。對於教師正當的教育懲戒,學校要旗幟鮮明地維護教師的合法利益;對於無理取鬧的家長,可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 2 # 知行教育ABC

    教師用好懲戒權的前提是要認真學習熟悉《中小學校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嚴格在《規則》劃定的範圍內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

    教育是目的,懲戒是手段,教師不能把《規則》理解成懲罰學生的尚方寶劍,更不能錯誤地把體罰當作懲戒。

    在實行懲戒前後,要與學生家長做好溝通,讓家長理解懲戒的目的和意義,同時要做好受懲戒的學生心理疏導,讓學生明白“無規矩不成方圓”的道理。

    總之,懲戒教育已被束之高閣多年,教育部突然賦予學校和老師懲戒權,很多家長和學生還不太理解,在實際執行《規則》時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所以老師們應該循序漸進地任用好懲戒權,一開始要多用口頭說服教育和發揮《規則》的威懾作用。

    從學校層面要做的是向老師、學生和家長宣傳解釋《規則》,嚴格要求老師不能超許可權,超範圍過度使用懲戒權,一旦發生家校矛盾時要取得當地政府和公安司法機關的支援和幫助,切實維護學校和教師的合法權益。

  • 3 # 綠洲和沙漠

    站在老師的立場:何必呢?冒天下之大不違,把懲戒權交給家長不好嗎?再不行,交給公安局啊! 這就是一個“死結”,立場不同,結論不同!

  • 4 # 法律的天平

    教師如何用好懲戒權,華人們不用擔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已出臺,教師和學校依照教育懲戒規則規定,對學生行為依法認真執行不產生偏差就行,執行不力產生師生矛盾、家長衝突,學校和教師依法承擔責任。

  • 5 # 李文彬531

    因懲戒引發的師生矛盾和家校矛盾可以說一直是極少數人的思想問題!沒有體罰前,學生特聽話,學校特安靜,很少有這些亂像!就自打體罰出現後,先把老師捆住了,同時把孩子們慣壞了!現在想起來錯了,又放,大家看多麼難啊!伴隨而來的法定年齡再次被迫提前到十二歲,其意義何在?反思後,我們現在總是追在問題後面堵漏,確越堵洞越大!為啥?就是現在的普遍性社會風氣和社會公德嚴重被破壞!要想改善,懲罰就如同監獄裡的法律,必須做到最有效輔助,方可淨化教育這片淨土!

  • 6 # 獨醉寒梅子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在徵求意見階段,本人就將詳細論證了其“於法無據”的意見寄給了教育部等。因查遍及深入分折《規則》所言依據教育法……等法律,可知,中國現有的有關教育的法律從法理到法條一概未涉及、設計到與“懲戒"有關聯的概念內涵與外延等前置性預設性規定之鋪墊。而《規則》卻竟敢假託是依據教育法……等實在是無法冒險之為。一旦發生因《規則》引發法律糾紛,學校、教育部門必然會陷於法律被動!

  • 7 # 語文萍

    教師如何用好懲戒勸?因懲戒引發師生矛盾、家校衝突,學校該怎麼應對?

    懲戒勸,老師們最好別用。

    我今年七十多歲,六十年代參加工作,上班的第一天老教師沒有向我傳授教學經驗,而諄諄教誨我不能體罰學生,說那時候運動特別多,一搞運動,老師們沒有別的事,都是為體罰學生犯錯誤!

    什麼叫體罰?沒有準確的概念,我認為就是打罵!

    所以在我的教育生涯中,牢記老教師的教誨,雖然也遇到過形形色色調皮搗蛋、不遵守校規校紀的學生,我沒有體罰過學生。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一切都在改變。孩子們也在變,變得越來越難管了;越來越難教育了。

    面對這些天真無邪的孩子,老師到底該怎麼辦?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佈《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首次迴應了社會迴應了社會關切的教育熱點問題,起草過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關注。

    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規則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制軌道,更好地推動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

    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理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制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同時根據輕重程度,《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和嚴重懲戒三類。

    《規則》規定得比較詳細,老師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根據規定制行就沒錯!

    最後實在不行有分管校長和專門協商機構。

    懲戒不是目的,教書育人才是老師們的責任。

    愛學生是教師的天職。

    貪玩是孩子的天性,調皮的孩子才聰明。老師對犯錯誤的學生要用自己的愛心去感化他們,一次不行、兩次三次,石頭有捂熱的時候,孩子們對老師的一片愛心,能一點也不動搖?不感恩?

    從學習上、生活上關心學生。

    目前看,中小學的學生不愛學習的特別多。不愛學習的原因各種各樣,老師可因材施教,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盡最大努力去挽救每一個孩子。根據《規則》裡的規定去做,那些實在不服管教的學生給他應有的懲戒!

    家長愛孩子,要支援、理解老師的工作,家校共育才能培養優秀的孩子。

    老師這個師傅是世界上最無私的。他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培養優秀的孩子。家長愛孩子,要支援、理解老師的工作。不要跟老師背道而馳,應該相向而行,因為目的都是一樣!

    有問題先跟老師溝通,不要聽風就是雨,孩子的話不一定可信!要百分之百地信任老師。

    因懲戒學生家長有意見;家校有矛盾。學校領導要根據《規則》維護好老師的利益。

    現在有一種不好的風氣——學生和家長不尊師重教!最好的教育是:家長不護孩子,老師嚴格要求。不尊重老師的結果是害了自己的孩子。不要逼著老師放棄你的孩子,老師放棄了,後果很嚴重!

    過去還有一種不好的做法,只能學生和家長向上級領導反應老師的情況都是老師不對!先處理老師!《規則》裡明確規定學生應該怎樣做,做不好的學生應得到什麼樣的懲戒!學生、家長、老師都要好好學習《規則》哦!各人做好各人的事!

    教育部門的領導要維護好老師們的利益,做好老師的堅強後盾,支援老師們大膽地工作!

    結束語:

    有了《規則》,老師們要按規則工作。懲戒不等於懲罰,千萬不要體罰學生,不要做違法違紀的事!老師和學生、家長之間出現矛盾,學校要維護老師們的個人利益,支援老師大膽地為教育事業工作。

  • 8 # 漫話神州

    教師用好懲戒權,避免或減少師生矛盾、家校衝突,應該做到:

    第一,明確懲戒的根本目的是引導並促進學生健康的成長;

    第二,認識懲戒的指導思想是關心和愛護學生更好地成長;

    第三,弄清懲戒的基本原則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第四,正確運用懲戒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實現師生、家校互相理解與支援。

    總之,教師運用懲戒權,用之有愛、用之有理、用之有度、用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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