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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璀璨的夜698

    你得把糾紛說明白啊,誰知道是你耍賴還是你朋友做錯。你想誣陷朋友你良心說得過去嗎你,你還想把車開走究竟得要多損。

  • 2 # 撩車男

    可以

    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車

    一個車是誰的取決於發票上是誰的名字,行車證上打的是誰的名字?登記證書上打的是誰的名字?有沒有抵押?

    如果滿足上面這幾個條件,並且沒有抵押的話,那這個車就是你的

    不管你朋友當時,處於什麼原因?把他的車登記到了你的名下,現在在你的名下就是受法律保護的

    你朋友現在和你有糾紛,如果是在經濟上有糾紛的情況下,就是他借你錢不給你,你可以直接把他的車開走,另外繼續問他要錢都可以,因為在法律上這個車就是你的,跟你朋友沒有關係,至於你們的糾紛,是單獨的糾紛,跟車也沒有關係。

  • 3 # 春暖花開王海軼

    你早幹嘛去了,當時登記的時候你應該預料到後來的麻煩。車輛不同於其它物品,每天上路跑動的東西,時刻處於動態,不定會發生什麼難料的事情。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一旦攤上這種事,車主是肯定跑不脫的。不僅有可能賠錢,還有可能打官司,甚至牢獄之災。你名下可以登記車輛,說明你是個成年人。作為一名成年人,該懂得事理。當初你既然應允對方要求,別人買車記你名下,後續的麻煩你理所應當扛住。

    你能夠答應對方把車輛登記你名下,說明你倆關係很不一般。對方敢這樣做,說明也很信賴於你。車輛使用期間,遇到交通事故或個別違章都是很正常的,基本上誰都會遇上。只要能夠正確處理,遵守法律章程,圓滿解決就行了。但處理這些事情程式是肯定麻煩的,並且有些事不許代辦,必須車主出面。這些事你應該明白並且有思想準備。

    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既然是別人買下的車子,你開走都是不對的。這樣的事情是避免不了會發生誤會或糾紛。勸你還是冷靜處理為好。即使是交通事故涉及到了你,已經有了麻煩事,儘快督促朋友一塊處理乾淨,不留後患,事情一了趕快要求對方過戶,別再替人背鍋了。

    說句不入耳的話,感覺你這人腦子不太清楚。朋友忙可以幫,患難之時還可以兩肋插刀,但得分情況,像這樣無窮後患的事情還是不沾為妙。這種事別人都是避之不及,你還往身上攬。

    別人借出車去都怕出事連累自己。社會上發生過多這類事情,借出車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車毀人亡,借車人自己都撞死了,責任承擔只能落到車主身上。你能在這裡提問,說明事兒不大,未到不可挽回之地步。真要那樣子,估計讓你欲哭無淚,傾家蕩產都是輕的。

    最後奉勸你,還是儘快處理完畢,擺脫這個麻煩。

  • 4 # 清貧小書生

    借名購車隱患無窮,身份證請勿亂借!

    借名購車,猶如飲鴆止渴,帶來的問題,必解決的問題還要多!

    借名買車的直接後果是車輛所有人(名義所有人)與車輛實際使用人不一致。根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責任主體“執行支配”和“執行利益”的二元判斷標準,在車輛所有人與實際使用人分離的情況下,機動車的使用人是最能有效地控制危險,並直接享受機動車因執行而產生的利益。

    車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現在發生糾紛,自己能取得車子所有權嗎?

    回答是不能。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該車購買、保險等相關費用都是借名人支付,借名人實際佔有使用時,其所有權為借名人,所以車子你是開不走的。除非對方不承認是借名購車,此時你就能作為汽車的所有權人,將車子開走。

    並且題主將自己的身份證借與他人並將車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從法律層面上講,你就是機動車的所有權人,你將承擔作為車主應當承擔的責任。

    一、定期繳納汽車貸款的責任

    若該機動車是貸款購買,雖然與朋友約定好由其按期繳納,但是倘若哪一天你的朋友不想繼續繳納貸款,則相關公司將會找上你,催促你按期繳納。惹上沒必要的麻煩,要解決這個問題,還要提供購車行為屬於借名買車行為等證據,十分繁瑣!

    二、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其中機動車所有人較為常見的過錯為,為定期繳納機動車強制保險,此時機動車所有人無故承擔的責任很大,可見借名買車的危害不可小覷!

    借名購車有風險,請趕緊脫身而出

    一、趕緊過戶

    若車子已無貸款,則可以把車子過戶給借名人。若車子仍有貸款,則需要先提前一次性繳清貸款後才能過戶。

    二、借名人不願意過戶或不能過戶

    通常的原因主要有:

    ①借名人不願一次性繳清貸款或依據當地政策不能過戶

    ②借名人主觀上不願過戶,有意讓被借名人分擔風險。

    此時有效的做法有以下幾種:

    找借名人確定借名買車事實並立下字據,後去法院起訴,請求解除購車合同。

    若借名人不承認借名購車事實存在,則可以報警,申明自己的車輛丟失。這樣就能證明自己非機動車駕駛人,且不用承擔相應的風險。

  • 5 # 湘江源

    在回答您的這個問題之前,我想用一個真實的案來說明這個問題,對您是否有啟示,請您自酌!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由於經濟發展水平所限,摩托車成為大宗消費品,令很多年輕人趨之若鶩。作為便利的交通工具,在我們當地有些人便利用靠近廣東的地利優勢,在當地購買摩托車上牌後,便跑到廣東東莞等地,非法載客創收,既輕鬆,收入又大。

    我的一個同事,他的表哥住在相鄰的嘉禾縣,他為了購買一臺摩托車去廣東載客創收,經過反覆比較之後,覺得藍山縣的摩托車價格比嘉禾縣要低幾百元。由於當時購買摩托車,非本地戶口,購買後上不了戶。

    為此,同事的表哥,便找到其姑媽,即同事的母親,在我同事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著我同事的身份證,在我們當地購買一臺摩托車,並以同事的身份上戶掛牌,隨後,駕著新買的摩托車到廣東載客創收。

    然而,事不遂願,同事的表哥到廣東載客不到半年,在載客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載客身亡,自己截肢的嚴重後果。由於是非法載客,又無保險,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經法院判決,需要賠償對方十餘萬無。進入執行程式後,同事表哥故意隱匿財產,加之截去一條腿,造成無力支付的假象。

    最後,法院拿著執行文書,來到我們單位財務,按月從同事工資中扣減50%的工資,作為賠償款,直至執行完畢為止,要知道,當時我的同事,家庭也不富裕,購房結婚後,還欠了一屁股的債,這麼一扣,差不多扣了五年,當時那個難和苦,只有他自己清楚!

    對於您的這個情況,朋友的車,以您的名義入戶,什麼原因?車是他在用,法律上,是您的車,倘若發生什麼事故和責任,您的朋友無力承擔的話,毫無疑問,您是擔責無疑!

    作為年輕人,講江湖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看似豪爽,但是,一旦借用自己的身份,為他人擔保,購車入戶,或者貸款擔保,將承擔應有的法律後果,除了退財受氣之外,還可能與朋友反目成仇。

    綜上所述,我的建議是,您也無須去考慮開不開車的事情,儘快將車過戶您朋友名下,沒必要摻合他的糾紛,更不能為了所謂的江湖義氣,參予弄虛作假的事情,把自己扯進去,得不償失,影響自己的人生!

  • 6 # 艾音樂吧

    當初是什麼原因登記在你的名下?為啥你當初同意了?現在的糾紛是你和他的糾紛?還是他和別人的糾紛?啥都沒說清楚,你要別人怎麼支招?

    當初不想一想,車和別的東西不一樣,出了事故,所有的問題都在你身上,這點事兒都不明白?

  • 7 # 嵐庭知乎

    他能開車說明他有駕駛證,駕駛證號也是無案例的,他為什麼要把車登記在你名下,那只有兩點,一是異地車牌限制,不能辦理當地車輛行駛證,如果當地沒限制外地車牌的車輛在當地行駛,車輛寄在他人名下無意義,二是轉移財產,這就是有可能他欠下債務沒歸還,怕引起追債,估計他是這個原因,這原因如果存在,你這朋友就是一個失信的人,要儘快解除車輛寄戶手續。

  • 8 # 哈利波哥

    登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車,但是,他用這車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那背鍋的肯定是你,而不是他。

    現在是有了糾紛,你可以直接把車開走,因為這個車實實在在就是你的,對方不服也沒有用,也告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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