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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明剛剛崛起

    我來回答一下,這種事情如何看待,是有一個套路的,就是我們傳統的智慧總結出來的三個字:“情、理、法”。任何事情要想不被爭議,需要做到的就是合情、合理、合法。

    在華人觀念中,順序應該是,情理法,我們一直是這樣說的。但是一個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信奉的是,法-理-情。

    這件事合法嗎?

    政府既然公佈了相關的政府,受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政府的補貼,失業的員工可以領救濟金等等,那你按政府的法令辦事,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有企業和員工協商,因為員工的工資還沒失業金高,乾脆先失業領著救濟金去,回頭再回來上班就是了。美國的特朗譜集團也裁掉了1000多人去領救濟金了,集團也向美國政府申請補貼了,美華人好像意見並不大。

    其次是合理嗎?

    在現代法制裡,公司的股東的財富和公司的財產是分割的,不能因為股東個人財產巨大,就要求股東承擔公司的連帶責任。而且很多公司的老闆其實也只是一個小股東,可能佔比也有幾個點。馬雲只佔阿里的6個點,你說萬一哪天阿里發不下工資來了,你讓馬雲把自己家錢拿來發工資,他幹還是不幹?如果是創業裡,他是100%的大股東的時候他會這樣,現在他只有6%多點,這樣要求也不合理。那貝嫂的行為,也是合理的,可以講的通。公司是公司,個人是個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要求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貝嫂個人很有錢,她公私分開,自己的錢可以捐,但是公司沒錢了就申請補貼,很合理。

    最後是合情嗎?

    這個合情是看情商的。對普通吃瓜群眾來看,這麼有錢的人的公司還申請補貼,是不合情的。隨便從家裡拿一點出來就夠公司執行的了。這個就得看貝嫂如何去處理才能避免傷害觀眾的感情了。這個就是很考驗情商的事情了。

    所以,我的看法,這件理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就是有點傷害了普通觀眾的感情,偶像的形象有損傷,這是需要公關,需要形象定位的事情了。

    這讓我想起孔子教育子路,贖買流落在外的魯華人,可以回國報銷。他很有錢,不願意報銷。孔就批評他,你這樣是道德綁架,你不報銷,別人也不好意思報銷,你有錢不在乎,別人沒錢又不好意思報銷,也乾脆就不贖買自己的同胞了,那你這就好心做了壞事了。報銷這事,在孔子看一來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但子路感覺不合情,若不報銷,子路看來合法、合情、但孔子認為不合理。

  • 2 # 愛說話的老王

    這沒啥!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呀?既然有政策!幹嘛不要?對啊?有便宜不佔是啥?那是傻蛋。所以那裡的大咖明星都有“願意佔便宜的”

  • 3 # 我的狗的眼睛

    這是政府給予的福利,每個公民在失去工作後都可以申請,但是並非每個人都能夠第一時間拿到救濟金。根據評估後有的人會被拒絕,有的人會在1 個月後才拿到些許金額,根據家庭成員的收入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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