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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妖龍七星

    從前罰打犯人,沒有明確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都被活活打死。

      一般來說,五刑中的笞、杖,施刑的部位主要是脊、臀、股(大腿),根據罪行的輕重,打的部位也不一樣。但在實際的執行中,由於打脊杖容易死人,出於恤刑的考慮,往往會贖刑或者折成臀杖。

      景帝時:《定捶令》,具體固定笞刑,杖刑的受刑部位(當笞則笞臀;決杖,臀受),工具尺寸,數量以及強調行刑過程不準換人等。是廢除肉刑(挖眼,割鼻,斷手,斷腳等酷刑),減輕刑罰,不輕易傷害致殘的刑罰革命,此後各朝加以演變。

      到了唐朝時,有一次他在太醫處看到一幅「明堂針灸圖」,得知人體的重要器官的穴位多在胸背部,這些部位被撞擊拍打會有生命危險,他再看圖中屁股部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這對他很有啟發,後來他對刑罰中的罰打作了規定,對犯人不許鞭打胸背部,而規定屁股作為罰打的部位。從此在公堂上打屁股就傳了下來。

  • 2 # 六小杯

    古代有很多種刑罰其實和現在的刑法一樣,比如,同樣的犯了重罪,古代的凌遲,砍頭就和現在執行槍決一樣。犯了比較重的,古代就是用刑關押流放甚至發配勞動苦力就跟現在勞改無期一樣。而公堂對於一般的處罰就是多少大板,就跟現在的拘留一樣啊,因為屁股肉多,不是要害部位,不易致死,主要起到一個處罰,引以為戒作用。所以就打屁股了。

  • 3 # 金兔歷史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程序裡,“屁股”,似乎一直受到古代刑罰的青睞。

    林語堂的文章《論踢屁股》裡面曾寫道:中國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踢人家屁股者,及預備屁股給人踢者。

    而我們經常會在電視劇中聽到這樣一句話:“拉(拖)下去,重打xx大板!”這重打的部分,即指屁股以及屁股的延伸部分。

    那麼古人為何會選擇打屁股作為主要刑罰而不選擇其他部位呢?

    原因有二,其一,此處的脂肪較多,打之不易傷及筋骨,相對於其他部位更加容易痊癒,而且也不用擔心會把犯人給打死。

    其二,臀部為人恥部,古代的教書先生教人們“知廉恥”,因此,當眾把褲子脫下來給人打,是一件心痛大於身痛的事情。

    所以在古人眼裡,打屁股就是打其臉,效果是非常明顯的。

  • 4 # 薩沙

    這是因為,人體肉最多的地方就是屁股。

    打屁股就不容易造成意外的死亡。

    打其他任何部位,如果打的力量較大,或者傷害面較廣,就很容易造成意外死亡,至少也是殘疾。

    大家還記得孫志剛嗎?在遣送站被人反覆毆打背部。

    正常來說,打背部不容易死,但因為毆打力量大,毆打時間長,導致背部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至於打雙腿,貌似安全,卻容易造成殘疾。

    所以,打屁股是最為安全的,僅次於打手心。但打手心是對付小孩子,不可能用於公堂。

    今天新加坡的打鞭,也是打屁股,也是防止將人打死。

    其實,打屁股在古代也非絕對安全。

    因為古代的醫療差,一旦屁股被打的血肉橫飛,不能及時消炎就可能出現死亡,也有可能殘疾。

    打屁股的刑法可輕可重,關鍵在於衙役的力度。

    所以,很多犯人私下行賄,讓衙役打輕一些。

    後來武松被張都監陷害,衙役的木棍如雨點一樣打來,下手還重。

    武松雖然勇猛,也明白好漢不吃眼前虧,不然白白被打成殘廢,只能主動說自己偷盜。

    看看,連武松這種大漢都受不了呢。

    比武松厲害的是史進,被打了200水火棍,死去活來,渾身是血卻咬緊牙關硬是不開口的硬漢。

  • 5 # 五味社

    打屁股屬於杖刑或笞刑。

    笞刑屬於“五刑”之一,懲罰輕微犯罪者,用竹,木板責打罪犯的背部、臀部、腿部。杖刑則比較嚴重,明朝流行廷杖,甚至出現廷杖使人致死的現象。

    也許罪不在臀,為何要打屁股呢?

    一,臀部脂肪較多,無關鍵穴位,抗打擊能力相對較強,當然嚴重也會致死;而且臀部很少見光,細皮嫩肉,用板子一打,便紅腫耀眼,效果明顯。

    二,臀部屬於私處,笞刑可以起到羞恥的目的。《新唐書·刑罰》中描述:“笞之為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

    最後,雖然笞刑是輕刑,但一旦皇帝默許,便會有人在上面下心思。比如明朝的廷杖,分為“著實打”和“用心打”。行刑者為司禮監太監,受刑者的生死名義上是皇帝說了算,但也掌握在司禮監太監的手中。“著實打”,不死則殘,輕者半年恢復;“用心打”幾乎無生還的可能。

  • 6 # 隨手談詩

    要弄清這個問題,簡單明瞭的方法就是搞清楚古代的刑罰制度,從奴隸時期到封建時期,人們的法律思想在改變,刑罰的方式也在改變,總體來說就是從毫無人性變得稍有人性。

    像打屁股這種刑罰,見得比較多,但也不是不打其他地方,這種刑罰,屬於笞刑或者杖刑,兩者都是隋唐後的五刑之一。

    在中國古代,人們還是比較有法律意識的,傳說從舜帝時期開始,就有個叫皋陶(gāoyáo)的人制定了刑罰和監獄機制,因此,皋陶也被被史學界和司法界公認為中國司法鼻祖。

    奴隸制五刑

    皋陶的法律思想在這裡就不展開說了,十萬字也寫不完。中國進入奴隸制社會,在夏朝時期,根據皋陶的法律思想,設定了五刑,分別是:

    墨,劓(yì),剕(fèi),宮,闢

    墨刑:臉上刺字;劓刑:割鼻子;剕刑:砍雙腳;宮刑:閹割;闢:死刑。

    這五種刑罰非常反人類,每一種都是對人肉體進行直接不可逆的傷害,從殘疾到死亡,即使最輕的墨刑,僅僅是在臉上刺字,對身體傷害不大,但是受刑之後,就好比隨時頂著“人渣”兩個字生活一樣,極具侮辱性。

    但是結合時代來看,也可以理解。因為刑罰肯定是針對奴隸而言的,奴隸不是人,所以採用非人類手段懲罰。

    你說貴族?切,貴族怎麼可能犯法!

    封建五刑

    從奴隸制度過渡到封建制度社會,人們在人道主義方面有些醒悟。從漢文帝時期開始,老五刑逐漸被改革,但是一種法律制度,不是說改就馬上改過來的,加上兩漢之後中國經歷了長時間的亂世,五刑真正被改革規範,要到隋唐年間。

    其中最主要一項改變就是,宮刑被正式廢除,太監被閹割,不屬於刑罰。

    而且就算奴隸五刑被廢,要怎麼搞一個人那還不是皇帝說了算,所以就不要用司馬遷遭宮刑,上官婉兒遭墨刑等個例來抬這個槓,沒意思。

    這一時期的五刑被分為: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其中笞刑、杖刑是指用鞭、竹板等打人的背部、臀部、腿部。

    打屁股

    打屁股的原因很簡單,人都知道屁股上面脂肪多,打的慘也只是皮外傷,所以在執行笞刑、杖刑的時候,只要制杖者跟你沒有深仇大恨,多半也就打打屁股完事兒,如果他對你不滿,直接往背上或者腿上掄,那你多半是廢了。

    但是你也別小看這個打屁股啊,我特麼小時候沒少捱過,真是疼。那還是中國式父母的愛,都讓人疼的哇哇亂叫,更別說古代打屁股是屬於刑法了。

    《水滸傳》中就經常出現殺威棒,一言不合就拖出去打幾百板子,林沖、武松這樣的好漢,死都不怕,但是面對殺威棒還是有點怵,更別說普通人了。

    再者,打屁股雖然不如打背和腿來得猛,但是屁股可是十分隱私的部位啊,你跟女孩子約會,把手放人背上多半沒啥大的問題,你要直接放屁股上試試?打得你媽都不認識。

    宋朝之後,由於某些奇怪的文化,女人地位一日不如一日,這個時代的女人,如果犯了奸罪,要脫光衣服打屁股,這簡直就是逼人去死。

    所以,打屁股能增加人的恥辱感,可謂是身心雙重摧殘。

    針對女性的刑罰

    對於女性的刑罰,跟男性有所不同,比如宮刑,男的就直接“去勢”,女的沒有“勢”,怎麼辦?

    一般是用工具擊打女人腹部,把體內某物打落,堵住陰處,從而喪失效能力及生殖能力,非常慘無人道。

    另外還有拶刑(zǎn),通俗點說就是夾手指,俗話說十指連心,那種痛苦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為什麼要在手指上下功夫呢?因為古代女人日常工作就是幹家務,縫縫補補,把手指弄傷了,就不能幹活,會受到社會的歧視,說重一點,不能幹家活的女人就是犯了七出之條,丈夫要休了你也只能忍著,非常可憐。

    把這種刑罰玩得最溜的是容嬤嬤,體驗最深的是紫薇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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