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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岡學霸

    1、所謂“文史不分家”

    對於“文史不分家”,一般作如下解說:

    文史不分家,一方面是指歷史人物、時間、現象等為文學創造提供了素材,另一方面指歷史的記載,歷史事件的傳播要藉助於文學的形式。文與史的區別大約就在於“文學是一家之言,主觀思維的碰撞往往能引人深思;而史家則講究精準冷靜,客觀地陳述史實”。

    雖然還有別的一些說法,但不外乎此。小老兒才疏學淺,讀過幾卷文,也讀過幾本史,於是乎就常常對於上述解說頗為困惑——困惑於何者為文何者為史。翻開字書,似有所悟。

    2、所謂“文”者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說:“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紋者,文之俗字。”倉頡造字原本就是扯淡,所以段老先生的話不足信。近世文化學者多以巫術為文化之源,因而有人認為“文”字其實是占卜時龜甲上烤出的裂紋,似更可靠。於是,“文”就有了第一個意思“花紋,紋理”。由此引申開去就有了“文采”“文字”“文章”“文飾”“柔和”“美善”等等諸多義項。

    那麼,我們就可以慢慢說說這個“文”字了。

    我們知道,先民是萬事都講功利的。因為忍受不了天氣寒冷,剝下一張血淋淋的獸皮就往身上披,哪裡管什麼美醜;因為要盛裝東西,拿來爛泥就做成了陶罐。但是後來就不一樣,大約同樣是為了在祭祀時取悅鬼神吧,也可能是人群因為力量或財富分出了等差,穿在身上的獸皮就有了“虎豹之鞟”與“犬羊之鞟”的差別。“虎豹之鞟”因為有花紋,所以就特別地“文”,也就是美;“犬羊之鞟”因為沒有花紋,所以就特別地“質”,也就是粗樸。同樣地,原本只是用來盛裝東西的陶罐上開始有了魚紋獸紋花鳥紋,並漸漸愈加華美,最終甚而至於失去了實用功能而成了有錢人家的裝飾品。於是乎這個“文”字就有了掩飾其醜的功能,也就有了“文飾”義、“文采”義。文采,就是“華麗”,與“質”或“野”相對。《易經》裡有“其旨遠,其辭文”一句,是說內涵深遠,言辭華美。又於是乎,華美的言辭也就成了用華美言辭記錄下的語言的文章之“文”(注意,文章的“章”字也是“花紋、文采”的意思)。

    如此,我們就可以想想所謂“文史不分家”了。記載歷史,用什麼樣的言辭呢?固然可以用直率粗樸的語言,但是,孔子就說過:“言之無文,行而不遠。”那麼就還是用華美的具有掩飾功能的“文辭”為好,可見凡留存下來的必是“文飾之言”。所以,司馬遷的《史記》被魯迅先生評價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凡讀過幾篇《史記》的都知道,司馬遷先生簡直是“下筆如有神”,就連比他早幾百年上千年的人物言行都記錄得纖毫畢現,讓我們時時驚歎:“他是怎麼知道的?”是了,他是怎麼知道的呢?答案只有一個——模擬,說得直白點,是虛構的,是“文”的功勞,那麼與其說司馬遷先生是“偉大的歷史學家”倒不如目之以“小說家”為確。如此,你還敢相信所謂“歷史”是真實的嗎?

    3、所謂“史”者

    同樣地,段注《說文解字》說:“(史) 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君舉必書,良史書法不隱。”意思是說這個“史”字,上邊是個“中”字,下面是一隻手,良史記載歷史的最高原則是“持中”“不隱”。似乎是說“史”是可信該信必須信的。可是從上面對於“文”的分析來看,以“文”記述的“史”的可信度實在要大打折扣。

    可是,這個“史”字真如段老先生所說的“從又持中”嗎?有人說:“未必!”比較普遍的說法是:“‘史’字的本義是指管理狩獵或記錄獵獲物的人,後來引申為記錄國家大事的人,也就是‘史官’”。比較不普遍的說法是:“‘史’字的本義是指巫師從盛裝著蓍草的器物裡抽取蓍草以占卜,後來引申為史官。”但不管怎麼說吧,這個“史”字都在告訴我們“歷史未必可信”這一事實。

    4、孔夫子的歷史觀

    華人歷來尊孔丘先生為聖人(“五四”“文革”等特殊時期除外,文革時他甚至被稱為“孔老二”,不雅之甚,少兒不宜也),說“天不生仲尼,萬古長如夜”,所以我們應該相信他老人家的話。

    他在《論語·雍也》篇裡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一般的解釋是“質樸多於文采,就流於粗俗;文采多於質樸,就流於虛偽、浮誇。只有質樸和文采配合恰當,才是個君子。”關於這裡“史”字的釋義,解讀《論語》的書裡都說是“虛浮”,可是小老兒我查了好幾本字書都沒有搞定,《說文》裡沒有,《康熙字典》裡沒有,《辭海》裡也沒有,當然《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現代漢語詞典》裡更沒有。其實,字書裡有與沒有都無甚關係,關鍵是看看他老人家的這個句子。“史”與“野”相對,其意義當然可以從“野”的反面來看,自然就是“虛偽、浮誇”。怎麼可以用“史”來表示“虛偽、浮誇”呢?顯見孔夫子對“史”的認識就是“浮誇不實的記錄”。關於這一點,我們大可以從孔子編訂《春秋》的事實(現在一般不認為是事實了,誰去管它)來證明。

    相傳孔子晚年依據魯國史料編訂了《春秋》。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乃因史記作《春秋》。”如果司馬遷的這個說法是真的(當然未必真),那麼孔子編這本史書的根本目的還是在於政治,在於記述其“道”,從而使自己流芳百世。後世韓愈先生的“文以載道”大約即源出於此。一本以“載道”為目的的“史書”你還指望它所記述的事情是“持中”“不隱”的嗎?傻瓜才會相信。當然他編書的時候是“能夠體現其道的記,不能體現其道的刪”,這是最起碼的原則。再推而論之,他完全可能為了體現其“道”而篡改事實。這不是我瞎說,且看:

    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

    這是《春秋》裡孔子的記述。說魯宣公二年九月乙丑日,晉國的正卿趙盾殺了國君夷皋。但事實果真如此嗎?非也。事實是,趙盾的弟弟趙穿殺了夷皋。可是孔老夫子為什麼說是“趙盾弒其君”呢?《左傳》是這樣記載的:

    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從這裡可以看出,記載“趙盾弒其君”的不是孔子本人而是被孔子稱為“良史”的董狐(請注意這個良史的名字是“狐狸”的“狐”),孔子只是抄襲了董良史的話。為什麼要這樣抄襲並讚美董狐為良史?因為董良史的記法非常符合孔子“君君臣臣”的思想。雖然夷皋並非死於趙盾之手,但因為他“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沒有盡到正卿的職責,所以董狐就一口咬定是“趙盾弒其君”,這種寫法就非常符合“文”的原則,以掩飾歷史本來面貌的言辭而使其承擔起“載道”的功能。

    嗚呼哉!“文史不分家”於此可見一斑。

    最後,再提請列位看官注意一個成語——深文周納。這是《史記》和《漢書》兩本厚厚的史書共同創造的詞彙。

    《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鍊而周納之。”

    想想看!想想看!!再想想看!!!“文”“史”交媾生出的究竟是個什麼玩意?義大利著名歷史學家貝內德託•克羅齊有一句著名的話,叫做“一切歷史都是現代史”,說的差不多也是同一個意思,這就可見,歷史那東東的不可信並非中國特產,真是“凡有歷史寫處,皆深文周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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