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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愁曉夢—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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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亂看一點歷史東西
唐朝爵位分九等:一曰王,食邑萬戶,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戶,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戶,從一品;四曰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戶,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一千五百戶,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從三品;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戶,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子,食邑五百戶,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戶,從五品上。
其中皇帝的兄弟、皇子,皆封國為親王;皇太子子,為郡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諸子為郡公,以恩進者封郡王;襲郡王、嗣王者,封國公。
各封爵還授給世襲的永業田,親王10000畝,郡王5000,國公4000畝,郡公3500畝,縣公2500畝,侯1400畝,伯1000畝,子800畝,男500畝。
唐代名將秦瓊,生前官至左武衛大將軍、翼國公,死後追贈為徐州都督、胡國公。按照唐朝爵位的規格,是第三等爵位,食邑3000戶,可擁有4000畝永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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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枕上書史
在中國古代,官員的合法收入最高的朝代就是唐朝和宋朝。而根據史料記載分析,唐朝中下層官員的合法收入要高於宋朝,但唐朝高階官員的合法收入卻要低於宋朝,特別是擁有爵位的官員。
根據唐朝的法制規定,朝廷一般不給擁有了食封爵位(有食邑人口)官員或貴族發工資(俸祿),比如著名的凌煙閣二十四功臣基本都是沒有合法工資(俸祿)的。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唐朝官員的合法收入主要是四項:一是祿米;二是職田;三是月俸;四是力課。“祿米”和“職田”類似於如今的基本工資,而“月俸”和“力課”則類似於如今的福利待遇或者獎金。
根據史書記載,唐朝官員的最高合法工資約為每年2932石粟米(不同時期的糧價格不同,該數字並不完全符合整個唐朝情況)。而唐朝每一戶每年上交的賦稅約為45石粟米(最低標準)。
唐朝級別最低的爵位食封是50戶,即擁有爵位的人每年可以拿到等於50戶賦稅的合法收入(2250石粟米)。也就是說級別最低的食封爵位每年的合法收入與最高的合法工資相近。
正因如此,唐朝官員一旦有了食封爵位,朝廷便停止發放“祿米”和“職田”,畢竟不能什麼好處都讓封爵的人佔了。何況有食封爵位的官員貴族也不在乎那些合法工資。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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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王爵的繼承製度是:
唐朝時期綴以“王”字的爵位有親王、嗣王和郡王,親王雖然有一套相應的官署和機構,甚至也可以稱“國”,但並無封土,自然也不可以治民。唐代的王爵,按規定本來只能授予皇室宗親,唐德宗以後外臣始獲封王爵。且唐代的王爵都是世襲罔替,親王都是一字王,郡王是二字王。最著名的親王如秦王李世民,晉王李治等。所以說平民是不可能封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