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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piceup

    物業服務是對業主共有部位的服務,無論你是否入住,物業公司都提供了服務,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你是應該交這筆費用的。物業公司按合同收費,與你是否老實沒有任何關係,看來你多慮了。

  • 2 # 恬恬她姥爺

    不是物業欺負你老實,是你法盲。房屋絕對是大宗貴重商品了,為什麼不看看《物業管理條例》呀,第一次住商品房小區吧?沒事多看看物業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上網少看點明星花絮。知法懂法才能依法維權呀!

  • 3 # 四月61133646

    物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是從開發商向業主發出交房通知書時算起的。但如果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交接房屋的,可向開發商提出交涉,延遲交房時間,從開發商重新給你的交房時間開始以前的由開發商出。不是從業主什麼時候裝修完入住算起的。有些房主房子放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去裝修入住。這個是有法律條款規定的。

  • 4 # 葡萄哥哥1

    法律規定,是需要繳費的這就不多說了,那麼就說說為什麼業主不願意,為什麼必須交?

    為什麼不願意,大致有三種情況:

    1.炒房團,買了一直放置著,沒有使用任何物業資源,當然不願意了。

    2.空置期,買房不急著入住,裝修放置很長時間,同樣不再享受物業服務,覺得交費不合理。

    3.猶豫期,買房後猶豫房屋的使用,如放置兩年賣掉,前期先裝修出租,或者做工作室自己先使用,在猶豫不決的時候,未入住,就要交費,心裡肯定不爽。

    那為什麼還是要交錢了,物業如同房屋出租,你租期一年,未住一天,也一樣要給房租,因為房子的使用權給你了,你住不住都不會再住給其他人,物業也是一樣,開發商交房時,你領鑰匙了,物業公司就要安排保安,內勤,掃地阿姨,電工水工等人員,費用已經產生,不能因為你沒有入住就不交。

    但也有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的情況,如開發商交房後,物業公司人員未到位,或者物業服務如停車服務未到位等,可以申請不交和減免。

    物業是業主的管家,業主有權對物業的服務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但合理的溝通才是正確的方式,不要透過簡單粗暴的拒繳等方式,那樣以後入住不能得到物業的服務還有可能出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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