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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f司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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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人革面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直都是一句空話而已,從來就不從落實過,皇族貴族本就是特權階級,除非是因為權利鬥爭失敗才會受到勝利者懲罰,就從具司法程式來講就不是一套,平民犯法由當地長官定下罪名上報刑部大理寺確定罪名處罰,皇家子弟犯法官員無法懲罰只能上報朝廷,皇帝知道後一般交於宗人府處理,宗人府是皇族事物機構由皇族人員出任,從法理上來講行使的家法,只有族長(皇帝)才有權使用,哪個家法可有聽說株連的,一般處理方法就,罰俸,前爵位降級,貶為庶人,幽禁,賜死。過於殘忍手段是不行的,那只是恐嚇平民的手段,在同族面前皇帝要顯示仁慈寬厚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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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名利不如閒86380201
這個一點都不難,古代中國是儒家思想指導,禮服君子法治小人,這個叫外儒內法。外儒內法不是用儒掩蓋法,而是用儒包裹法。就像五銖錢,外圓內方,方也就是法,那是用來嚇唬人的,人們實際接觸的是圓的外圍。這個叫法外施仁。
比如你殺了人,依法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可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死。因為只要趕上皇帝生兒子啦,太后過大壽啦,等等各種由頭,大赦天下,只要你不是“十惡不赦”的重罪就死不了。 宋江殺了閻婆惜,官府拿他去償命,他畏罪逃跑了。後來就趕上大赦,他就回去啦,結果被打了幾板子刺配江州。服兵役三年就沒事啦。
在這樣的社會理論指導下,“法”不是最大的,不僅皇帝可以“法外施仁”,法官也被賦予了同樣的權利。包青天不也常說“念在你……,從輕發落”。實際上嚴刑峻法只是給了人治一個隨意處置的權利而已。
所以在皇族犯罪的時候,要不要株連、株連到什麼程度都是皇帝一句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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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黑聖西羅
禮記說“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庶人”,之後的歷朝歷代基本都是按此執行。真以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
皇族中人如果犯了誅九族的罪,一般都是謀逆造反之類的,如果要誅九族,皇帝自己就跑不掉,殺掉主謀就夠了,也他自己那系都不用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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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章君
皇家子弟是株連不到九族的。因為既然是皇家子弟,若要株連九族,除非把皇帝及其他皇族子弟都殺了才能真正做到株連九族。可能是會株連其近族宗親,但絕對達不到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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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幾葦渡當年
其實這個問題,你只要瞭解一個詞就好了,八議。
何為“八議”,這其實是一種封建社會的特權制度,就是說如果這八種人犯罪了,必須要交給皇帝裁決或者減輕處罰。所以說這就是一個大大的特權。
這“八議”分別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在這我們就只說關於皇親國戚的了,其他的眾位有興趣的話自行baidu即可。
這開啟頭的“議親”指的就是皇親國戚,所以你說皇帝親自處理皇親國戚,會誅他九族?
換句話說,有哪個不開眼的大臣敢提誅九族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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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典永傳續
問這個問題問得好,這初看來似乎是一個怪圈。但是你要知道你能想到這些,封建帝王們肯定也想到了啊。他們肯定有辦法解決。
何為滅九族之罪?在古代刑法之中,有一條誅九族是最為血淋淋的。一人犯罪全家宗親被殺,其威懾力可見一斑。但是犯了什麼樣的罪會被誅九族?比如:大不敬、謀反、欺君之罪、謀殺皇室宗親等等。這些罪行都有一共同點,那就是挑戰的是皇族的權威。在封建社會,皇上的權力是天賜的,皇帝就是上天的代表具有神聖而不可侵犯。只要冒犯皇權,就是大罪。這誅九族就是要斬草而除根,以絕後患。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嗎?大家看電視劇都聽過某皇帝為了表示自己的廉政喜歡說一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裡的王子泛指一切權勢貴族,當然也包括王公貴族。但是皇族犯罪真與庶民同罪?我看未必。
我們就以清朝為例,清朝主管天下刑法的部門叫做刑部,為三省六部之一。據《光緒會典》卷53載,其職掌是:“掌天下刑罰之政令,以贊上正萬民。一般誅九族就是由他們按例執行。
但是皇室宗親犯罪了是不是交刑部處理呢?肯定不是,因為在清朝還有一個部門專門對於皇室宗親進行管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宗人府。
為了維護皇室宗親的尊嚴和地位,一般皇室犯罪以後都是交由宗人府處理。宗人府會召集一些重要的大臣共同商議處置方式並上報皇帝。
另外清朝的法典《大清律例》中對於皇室犯罪所受刑罰是單獨列舉出來的。所以皇室被誅九族基本不可能,倘若真是冒犯皇權激怒皇帝死的基本也就是本人,一般賜白綾和賜毒。畢竟皇帝會考慮皇室的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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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犯誅九族罪的人很多,藩王,皇子造反的很多。能咋辦?殺了就行了,不可能殺了別的皇子和皇上自己。
其實也是有道理的。普通人造反,為了震懾別人,也為了不讓當事人的親人報仇,所以要全殺了,以絕後患。但皇室子弟被殺了,其他人不會為他報仇的,也就沒必要都殺了。再說,階級社會的法律本來就是統治者的工具,不是為了真正的公平,我們的要求也就不能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