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題主的提問!
說到這個問題,我的同事最有發言權。
我的同事所住小區實質上是所學校,共有學生5000多人,住戶200多家,是全市垃圾分類試點之一,設有分類垃圾投放點3處,每處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設定語音影片探頭自動投放垃圾箱四個,並有分類垃圾集中點2處,但大多數只拎著1只垃圾袋投放垃圾,很少見著分開投放垃圾的,且每天早上定時有一輛超大型專車負責在該集中點裝運垃圾,但往返小區只1次。
從以上分類垃圾投放點和集中點的分佈、設立、垃圾投放和超大型專車裝運垃圾往返資料分析,一個5000多人和200多家住戶居住的小區所產生的的垃圾,僅僅靠上述垃圾投放點、垃圾箱、集中點和專車裝運垃圾只往返小區1次,是見不到垃圾分類效果的,如那輛超大型專車每天早上定時裝運垃圾只往返小區一次,如果不是將分類垃圾混合裝車,何止只往返1次,應該是四次才對。一個試點小區按理說,設施裝置和工具配備更齊全、更先進,操作更規範,但垃圾分類運作都達不到理想效果,而對於全面推廣或擴大試點的城市而言,垃圾分類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對於垃圾分類效果不理想這個問題,有人認為是市民分類自覺性、政府法規制度和督導機制欠缺造成的。這種看法還是比較全面的。但除此之外,以下看法我覺得更客觀、更真實、更準確、更具體:
一是家庭垃圾分揀,市民多數沒有主動配備分類垃圾袋和分類垃圾筐,大多數市民因為嫌麻煩,當尚未達到為垃圾分類做無償貢獻境界時,不會主動掏腰包貼現購買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筐,因此多數家庭還是將各類垃圾混裝投放,即使能將垃圾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類投放,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垃圾分類;
二是街邊投放點沒有按“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四類配備足夠的垃圾投放工具,即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箱(桶),而是隻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兩類配置垃圾袋和垃圾箱(桶),這樣的分類,嚴格意義上也還不是真正的分類;
三是一些垃圾分類試點區域配套場地和運送車輛不到位,致使已經分類投放的垃圾因場地和車輛受限,無法分類集中和運送,仍按照之前未分類的做法混合集中和混裝運送,最終結果造成垃圾分類前功後棄,勞民傷財!
以上問題解決的辦法,一是建立垃圾分類投放積分獎勵機制,並免費為垃圾分揀的家庭發放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筐,同時對不按分類投放垃圾的使用者給予失信通報;二是按照垃圾的“四分類”要求,增加垃圾分類投放點的垃圾袋和垃圾箱(桶),做到一類一袋,一袋一箱(桶);三是按照分類投放、分類集中和分類運送的垃圾分類要求,增加分類垃圾的集中場地和運送車輛,做到一類一地,一類一車。
綜上所述,垃圾分類看似簡單,實際複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就是行政管理成本,不可一蹴而就,對於尚未達到條件的地方,如制度建設、市民素質、場地配套、設施建立和工具投用,達不到垃圾分類要求的,最好不要盲目一哄而起,否則只能是前功後棄和勞民傷財!
感謝題主的提問!
說到這個問題,我的同事最有發言權。
我的同事所住小區實質上是所學校,共有學生5000多人,住戶200多家,是全市垃圾分類試點之一,設有分類垃圾投放點3處,每處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設定語音影片探頭自動投放垃圾箱四個,並有分類垃圾集中點2處,但大多數只拎著1只垃圾袋投放垃圾,很少見著分開投放垃圾的,且每天早上定時有一輛超大型專車負責在該集中點裝運垃圾,但往返小區只1次。
從以上分類垃圾投放點和集中點的分佈、設立、垃圾投放和超大型專車裝運垃圾往返資料分析,一個5000多人和200多家住戶居住的小區所產生的的垃圾,僅僅靠上述垃圾投放點、垃圾箱、集中點和專車裝運垃圾只往返小區1次,是見不到垃圾分類效果的,如那輛超大型專車每天早上定時裝運垃圾只往返小區一次,如果不是將分類垃圾混合裝車,何止只往返1次,應該是四次才對。一個試點小區按理說,設施裝置和工具配備更齊全、更先進,操作更規範,但垃圾分類運作都達不到理想效果,而對於全面推廣或擴大試點的城市而言,垃圾分類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對於垃圾分類效果不理想這個問題,有人認為是市民分類自覺性、政府法規制度和督導機制欠缺造成的。這種看法還是比較全面的。但除此之外,以下看法我覺得更客觀、更真實、更準確、更具體:
一是家庭垃圾分揀,市民多數沒有主動配備分類垃圾袋和分類垃圾筐,大多數市民因為嫌麻煩,當尚未達到為垃圾分類做無償貢獻境界時,不會主動掏腰包貼現購買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筐,因此多數家庭還是將各類垃圾混裝投放,即使能將垃圾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類投放,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垃圾分類;
二是街邊投放點沒有按“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四類配備足夠的垃圾投放工具,即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箱(桶),而是隻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兩類配置垃圾袋和垃圾箱(桶),這樣的分類,嚴格意義上也還不是真正的分類;
三是一些垃圾分類試點區域配套場地和運送車輛不到位,致使已經分類投放的垃圾因場地和車輛受限,無法分類集中和運送,仍按照之前未分類的做法混合集中和混裝運送,最終結果造成垃圾分類前功後棄,勞民傷財!
以上問題解決的辦法,一是建立垃圾分類投放積分獎勵機制,並免費為垃圾分揀的家庭發放分類垃圾袋和垃圾筐,同時對不按分類投放垃圾的使用者給予失信通報;二是按照垃圾的“四分類”要求,增加垃圾分類投放點的垃圾袋和垃圾箱(桶),做到一類一袋,一袋一箱(桶);三是按照分類投放、分類集中和分類運送的垃圾分類要求,增加分類垃圾的集中場地和運送車輛,做到一類一地,一類一車。
綜上所述,垃圾分類看似簡單,實際複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就是行政管理成本,不可一蹴而就,對於尚未達到條件的地方,如制度建設、市民素質、場地配套、設施建立和工具投用,達不到垃圾分類要求的,最好不要盲目一哄而起,否則只能是前功後棄和勞民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