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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逗貨歷史會

    古代的三省六部制最早起源於隋朝,是由當時的五省六曹制逐漸演變而來的。雖說三省六部制是在隋朝就已經開始了,但是真正將其運用並完善起來是在唐朝,之後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雖然每個朝代都有一些小的改變,但三省六部制的基本框架都沒改變。

    三省六部中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的是尚書省的六個下屬部門,分別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個部門各自管轄四司,一共有二十四司。

    中書省作為古代皇帝直屬的中樞官署之名,是封建政權執政中樞部門。早在漢朝就已經開始設立,曹魏時改稱中書監,晉朝以後稱為中書省,主要還是為了秉承君主意旨以及釋出皇帝詔書,是中央政令的最高機構。在隋唐時開始正式成為全國政務中樞,中央最高政府機關。

    門下省是魏晉至宋朝期間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初名侍中寺,只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直到隋朝才開始正式設立的三省六部製成為與尚書省、中書省的三省之一,門下省這個稱呼始自西晉。在門下省中一般設有:侍中二人,官居正三品,負責掌出納帝命,相禮儀。

    尚書省前身為“尚書檯”,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曾是魏晉至宋朝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直到隋朝才開始正式對三省加以釐定,最終形成了對後世影響極大的三省期間制,此時尚書省CIA正式發展成形。

    六部作為中央行政機構中六部的總稱,比三省的形成要早很多。據說從西周開始,中央行政機構就設有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這六個部門。在秦漢時期被九卿所掌控,直到隋唐時期才將六部劃分到尚書省的職權中,就連秦漢九卿的大部分職務也被尚書省掌控。

  • 2 # 四川達州人

    以唐為例來說明:

    比如,某重要職務空缺,需要作出緊急任命。

    首先,吏部擬定出足夠任職條件的兩三位後備官員,遞給中書省。中書省長官初審後呈給皇帝甚至會簽署自己的初步意見。皇帝會對人選進行甄別選擇,猶豫不決時甚至會召集三省長官來進行會商,以形成初步決議。

    最後,中書省依據皇帝意思草擬詔書,中書令或者中書舍人簽名,皇帝批紅,送門下省長官稽核副署。

    如透過稽核,則詔書送交尚書省左右僕射,轉吏部登記,詔書送達本人。

    如門下省認為該候任官員不合適擔任此職,則可正式封駁。附帶封駁理由的詔書迴轉至中書省,人選最終如何由皇帝再次決定。如二次人選依舊不能透過稽核,則皇帝要麼更改候任人選,要麼解除門下省長官職務,重選侍中。

    理論上,沒有門下省侍中副署的詔書是無效的,尚書省不能執行,否則是重罪。

    當然,這個流程擋不住皇帝本人。如唐中宗被韋后與安樂公主折騰得沒辦法,經常私下同意她們的求官。但中書省不願草詔,門下省也不願附署,唐中宗只能親書手詔(用墨筆而非紅筆書寫),加皇帝私印後不透過任何稽核程式直接送給尚書省執行,這被稱為“斜封官”,意思是沒有透過正規途徑,從側門交付給尚書省辦理的非正常晉升。

    所以,面對皇帝的親書手詔,三省六部制也是虛的。

  • 3 # 我來讀歷史

     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首創,唐太宗時進一步明確了三省的職權。三省為中央政府最高結構。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門下省負責稽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的政令。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具體負責各項行政事務。  

    宋太祖將宰相的職權一分為三,總攬中央行政權力。在宰相之下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設樞密使管理軍事,分割宰相的軍權;設三司使管理財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財政權。  

    元世祖設立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臺,健全了中央統治機構。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為最高行政機構,行使宰相職權;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御史臺為最高監察機構。另外,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理西藏地區。  

    明太祖裁撤中書省,廢除了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權分屬六部。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並下令以後不許再設丞相這一職務。從制度上集君權與相權於一身,保證了皇帝的專制獨斷。三省制度結束後,設立殿閣大學士參與決策,逐步形成內閣制度。  

    清初,中央機構大體採用明朝制度,設內閣,置六部,但保留著由滿洲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凡軍國大事都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決定,皇權受到限制。雍正時設軍機處,軍國大事全憑皇帝裁決,軍機大臣只是跪受筆錄後加以傳達執行,地方軍政首腦直接聽從皇帝指揮,君主專制制度走向頂峰。  

    1861年,清朝設立總理衙門,它是主管外交、通商及其他洋務事宜的中央機構,地位高於六部,它是中國近代第一個常設的外交機構。1901年的《辛丑條約》規定,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上。

  • 4 # 吉月文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中央政府分工管理制度。

    從歷史上看,在南北朝時期就已經有了雛形。到了隋代的時候正式創立。唐代的時候逐步完善。宋代的時候進行了較大程度的調整。元代的時候引入了很多遊牧民族的管理習慣,所以和唐宋時期有很大的差異。明代的時候,三省六部制被廢除。由於唐代是最典型的三省六部制的,因此下面以唐代為例進行介紹。

    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當然在某些歷史時期還有別的名字,比如武則天時期,就用過鳳儀鸞臺等。但是最常見的就是這三個名字。從根本上講,這麼劃分的目的是為了削弱丞相的權力。因為原來只有一個人掌握的權力,現在分給了多個人。

    中書省的首長稱為中書令,負責草擬政令。門下省的首長稱為門下侍中,負責稽核政令。尚書省的首長,稱為尚書令,負責執行政令。下面又設有6個部,分別是吏部,民部,禮部,刑部,兵部和工部。分別負責管理官員,財政和民政事務,科舉事務,司法事務,軍事事務和工程建設。唐代初年,李世民曾經出任過尚書令,因此後世這一職位虛設沒有人出任。尚書省的事務交由兩位副官也就是左右尚書僕射管理。兩人各自管理三個部。同樣也是因為李世民的原因,民部為了避諱改稱為戶部。這就是三省六部的具體情況。

    唐代時設立政事堂,供三省的長官協同議事。一般需要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的職級才能進入。後來,皇帝為了進一步進行權力的分割,把一些並沒有資格進入政事堂的人,強行加入進去。為了和那些三省的老資歷長官們加以區別,獲得的稱號叫做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透過這樣一種方式,實行了一種很有趣的集體丞相制度。

    尚書省的實際最高官員,由於品級和地位相對較低,所以一般是沒有資格進入政事堂的。但實際上尚書省掌握行政權力是三省當中實際權力最大的。權力大但是給予較低的官員品級,是中國古代用來限制官員權力的一種方法。從唐代的官員任職情況來看,經常發生中書和門下省的高階官員去充當尚書省較低品級職位的情況。由此可以看出尚書省實際上是位卑權重。也可以看出所謂因為李世民出任過尚書令,後世不再任命尚書令的說法只是一個表面原因。根本的原因在於尚書令的權力太大。

    總的來看,三省六部制是對秦漢時期的三公九卿制度進行了一次升級改造。三公九卿的特點是,這些人同屬於最高官員序列,相互之間雖然有地位高低,但不是上下級關係。各自的權力以實際管轄的物件為例進行分配,獨立性較強。三省制度下的一個特點就是按照國家管理的運作流程來進行權力劃分。這就使得三省內部之間形成了一種互相節制的關係。這顯然更有助於皇帝對於官僚系統的控制。

    但是三省制度的缺陷還是非常明顯的。主要體現在尚書省一家獨大,因為行政權力始終是最重要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皇帝採用不設尚書省主官,同時強化中書和門下兩省官員權力的方式,實現三省的相對權力平衡。但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到了宋代的時候,採用增設大量新的職位的方式來分割官員權力。但並沒有完全解決問題。所以到了明代的時候,採用的辦法是,廢除丞相職務由皇帝直接管理六部。同時利用宦官和言官節制朝臣的權力。清代的時候,大體上沿襲了明代的政治體制,只是利用滿清貴族取代了宦官在明代的政治生活中的功能。

    三省六部制對後世影響深遠。元代的時候設立行中書省,作為中央政府臨時派往地方處理重要事務的機構。也就形成行省制度。後世一直沿用至今。明代的時候,廢除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清代沿襲這種制度。晚清時期,在這個基礎上吸收西方近代行政管理體制增設了新的機構,但是部這個名稱保留了下來。

    從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這套制度是相對比較原始的中央官僚機構管理制度。但就當時而言,是全世界最先進的政府管理體制。

  • 5 # 歷史通

    三省六部制的歷史波瀾與演變前提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標誌著相權由漢代的領袖制到隋唐的委員制的演變形成。相權一分為三歸於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的長官為尚書令(唐朝因李世民任過尚書令,後人不敢在人,遂改成左右僕射),中書省的正長官為中書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下面屬官有中書舍人,一般員額在七到八人之多。門下省的長官為侍中,副長官為侍郎,下屬官員給事中。

    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職權分配:

    中書省掌發令,政府的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書省發出,擁有擬撰詔敕之權。其中詔敕大多由下屬官員中書舍人擬撰。中書省的全部中書舍人擬同一詔敕,被稱為“五花判事”。然後,由中書令或中書侍郎從所有稿件中選定最優的一稿,略加補充潤色,即成為正式的詔書。詔書形成後,呈送皇帝,皇帝只在上面寫一敕字,此即成為皇帝的命令。然後,下發到門下省稽核。

    門下省掌稽核,接到詔書後,門下省的長官侍中和侍郎進行復核,其中門下省的官員給事中參與稽核意見。如果門下省不同意此詔書,將批註送還,被稱為“塗歸”,也稱之為封還,駁還,封駁等。每一道命令必須得到門下省的稽核透過,才能行之有效。如果門下省稽核透過,完成複審手續,即送往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只有執行權沒有過問權。

    尚書省是政府中最大的行政機構,下轄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唐朝初的順序是吏、禮、兵、民(因避李世民的諱改為戶)刑、工。而現在的順序是宋神宗時王安石變法形成的,此順序一直沿襲到清末。尚書省的總辦公為“都堂”。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第一司為本司,即戶部第一司為戶部司。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戶部掌管民政戶口等事,禮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兵部掌軍事,刑部掌司法,工部主管建設,各有職掌。從漢朝的三公九卿到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不論從體制,還是從觀念上都大大進步了。

    宋朝

    宋朝也有三省,中書省在皇宮中,門下省和尚書省都移到皇宮外面。只有中書省一家獨大,並與樞密院(晚唐五代創造的新機構掌管軍事)共稱兩府。《宋史·職官志》雲: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

    宋朝形成了中書為丞相,而門下省和尚書省不再涉及最高命令。最終,剩下中書省和樞密院對立,也就是行政權和軍事權的對立。而財政權掌握在三司手中(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

    《宋史·職官志一》記載: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又說:“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元朝

    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掌行政,總領百官,上傳下達。尚書省時置時廢、門下省不復置,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設立樞密院掌兵權、設立御史臺掌監察。中書省和樞密院的長官在後來都由皇太子兼領。另外還設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務,設通政院掌管驛站,將作院掌管式匠等。

    明朝

    從宋到元,中書省一直行使宰相職權。直到洪武十三年(1680年)廢除中書省,只留下了中書舍人,僅為七品小官。中書門下都廢了,只剩下尚書省,但不再設左右僕射。於是尚書省沒有了長官,改由六部分頭負責,被稱之為六部尚書。明朝,六部中的本司為部長,六部有六個尚書,六部首長,各不相屬。

    明成祖時,選拔翰林院官員作殿閣大學士,併入值宮內的文淵閣,從而隨侍皇帝,開始參與機密事務的決策,這也就是“內閣”的雛形。後來,內閣地位不斷提高,內閣大學士也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擬權。內閣首輔更是成為了權壓重臣的“宰相”。

    清朝

    明朝廢除了宰相,清代把這一制度沿襲下來,還是用內閣大學士處理國政。雍正時,又在內閣之外另設立一軍機處。文華殿和武英殿原本是大學士辦公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後設立了軍機處,這就是南書房。最初,是為了軍事機密不經內閣,而軍機處直接發出,後來逐漸變成政府實際重要政令,都在軍機處,不在內閣。但軍機處的軍機大臣一般都是從內閣中的大學士中挑選的。

    清代的六部滿漢分開,一部中設一個滿洲尚書,一個漢人尚書,兩名滿洲左右侍郎,兩名漢人左右侍郎,並且滿洲的尚書和侍郎權力要大過漢人。同時,尚書和侍郎都有單獨上書言事的權力,導致尚書和侍郎之間形成了監督關係。最終的權力歸於高高在上的皇帝。

    清末1861年,清政府因西方列強入侵,不得不設立總理衙門管理洋務,通商和外交。總理衙門因作用巨大,地位高於六部,成為第一個常設的外交機構。1901年,八國聯軍侵華,外務更加之重,雖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

    總結:

    三省六部制分化了宰相的權力,使其不能讓政府權力過於集中。

    三省六部之間機構權力分工明確,職責明化,有機利於政務的處理。

    三省六部制早期尚能平衡皇權與相權,但後來逐漸被皇權所利用成為制約相權的工具。

    明清六部徹底向皇帝一人負責,君主專制達到了頂峰。

  • 6 # 木然一號

    古代的三省六部制是從隋朝開始的,是一套加強中央集權的政治管理體制制度。

    三省,即尚書省是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稽核政令;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六部,即戶部、禮部、工部、吏部、兵部、刑部等六部。

    總體來說,整個制度分工明確,各司其職,而又相互牽制,達到權利平衡。共同維護鞏固著皇權的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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