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用。三等功分戰時三等功和平常三等功,戰士退役之後有相對應的安頓方針。
戰時三等功享受易地安頓方針,安排作業方針。
平常三等功享受增發一次性退役金方針。
依據《退役戰士安頓條例》
第十二條退役戰士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據本人申請,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戰士安頓作業主管部門依照有利於退役戰士日子的準則確定其安頓地:
(一)因戰致殘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常榮獲二等功以上獎賞或許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賞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雙亡的。
第二十條 取得榮譽稱號或許建功的退役戰士,由部隊依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取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頒發榮譽稱號,或許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屢次取得榮譽稱號或許建功的退役戰士,由部隊依照其中最高等級獎賞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九條退役戰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作業: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當然有用。三等功分戰時三等功和平常三等功,戰士退役之後有相對應的安頓方針。
戰時三等功享受易地安頓方針,安排作業方針。
平常三等功享受增發一次性退役金方針。
依據《退役戰士安頓條例》
第十二條退役戰士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據本人申請,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戰士安頓作業主管部門依照有利於退役戰士日子的準則確定其安頓地:
(一)因戰致殘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常榮獲二等功以上獎賞或許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賞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雙亡的。
第二十條 取得榮譽稱號或許建功的退役戰士,由部隊依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取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頒發榮譽稱號,或許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屢次取得榮譽稱號或許建功的退役戰士,由部隊依照其中最高等級獎賞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九條退役戰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作業: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常榮獲二等功以上獎賞或許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賞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