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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牧月視野

    首先得認可國家、集團甚至社會團體等不一而足是需要領導者的。立儲制度或規則,至少在制度層面規範了領導者的傳續問題,讓各層面都有一個適應,瞭解,觀察和考研期。要知道在誘惑面前若沒了規則或制度,過渡和傳續的殘酷程度是很沒有下限的……。

    但利弊是共生的,立儲也不立外,立儲讓繼位者在有了制度或規則的保障下,變得傲嬌和肆意妄為,從而自大的失去了履職或繼位該具備的對能力和品德的學習進取態度……。(那廢儲就出現了)

    (觀察點不同,各異)秘密立儲:看似想象空間巨大,且在充分激烈的競爭環境裡各自發揮,能者上……。但這需要立儲之人擁有強大的實力、掌控力,甚至近乎神一般存在的個人魅力,否則會結構性的力量割據,從而分解……。

  • 2 # 鄧海春

    清初入關前,皇位繼承實行推舉制,到順治末年,玄燁被定為嗣君雖出自福臨欽定,仍帶有很大隨意性。由於一直沒有形成嚴格規範的皇位繼承製度,每逢皇位交接,總要在眾多覬覦者中引起紛爭。玄燁晚年,圍繞皇太子的廢立,爭鬥再起,內部矛盾空前激化。

    胤禛在位時,創立秘密立儲法,終使這個長期困擾愛新覺羅皇室、並且影響到清朝政局穩定的難題獲得一勞永逸的解決。

    秘密立儲法,作為清朝乃至中國古代社會歷朝前所未有的新制度,從摸索、成形,到最後確立,經過了一段複雜曲折的過程,穿插著一起起詭譎多變的事件。

    事情還要從順治年間說起。清朝入關,面臨的是遠比關外複雜的形勢,如何在新形勢下維護統治權力,成為擺在勝利者面前的當務之急。福臨親政,重用漢官在許多方面遵依明制行事。漢族大臣中,不斷有人呈遞奏章,請求皇帝取仿漢制,早定國本,冊立太子。順治十四年(1657)十月,他的寵妃生皇四子,福臨欣喜若狂,準備將他立為太子,後來雖因小皇子早殤未能如願,至少說明清朝皇帝在漢官的影響下開始接受預立儲君以定國本的說教。

    玄燁是幾經周折才被定為嗣君的,幼年臨朝又受到輔政大臣的轄制。成年後,有鑑於祖、父以及自身登極後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教訓,決心另闢蹊徑。當時他可以借鑑的,仍是歷代中原統治者立嫡立長的做法。康熙十四年(1675),正值平定三藩叛亂、軍情緊急之際,玄燁下詔冊立剛滿週歲的嫡長子胤礽為太子。玄燁選擇這個時機冊立太子,意在穩定人心,昭示正統,並用取仿漢族皇位繼承製度,拉攏漢族士大夫。詔諭強調“正位東宮”,“以重萬年之統’以系四海之心。”順治帝福臨沒有嫡子,庶子中福全居長,按漢制當立福全,福臨卻預立太子且選定排行第二的玄燁。玄燁預立太子且立嫡以長,明顯偏離其父的做法,又表明在入關30多年後,滿族統治者已經更深地濡染於漢族文化,但是,玄燁冊立太子的做法,卻遇到嚴重的挫折。

    皇太子再廢再立,前後不滿3年。在那個時代,皇太子被視為國本,廢太子是頭等大事。而玄燁卻一廢再廢,留下的教訓是很深刻的。事實證明,不完善的立儲制度,不僅未能保證皇權的至高無上,反而對它的權威構成威脅。然而,儲位懸缺,又會在政治上引起一連串陰謀和鬥爭。兩次立儲失敗,玄燁開始慎言立皇太子事,他確定的太子標準是:“必能以朕心為心者。”但諸皇子中何人符合這個條件,卻難以驗證。立儲問題成為玄燁晚年難以排解的心病。

    玄燁生前遺詔胤禛即位,是秘密立儲的雛形,而將這種做法加以制度化的則是胤禛。

    胤禛即位伊始,為防止日後宗室諸王為皇位繼承再起爭端,於雍正元年(1723)八月下詔,公開宣佈實行秘密立儲法。他當著總理事務王大臣的面,將事先秘密寫好的儲君名字放入錦匣中,封固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之後,宣佈在其故去後再公之於眾。秘密立儲法的特點在於,建儲之事是公開的,從而防止和減少了諸子間為覬覦皇位而展開的爭鬥;另一方面它又是秘密的,在諸皇子中究竟立了誰並不公開,這便於皇父從諸皇子中實行優選,又不會受到王公大臣的掣肘。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胤禛駕崩,皇四子弘曆繼位,就是按照秘密立儲法,由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等王公大臣宣讀胤禛親書密旨。

    秘密立儲法是愛新覺羅皇室汲取歷史教訓,不斷摸索,最終形成的一項重要制度。它基本解決了清太祖努爾哈赤以來尤為棘手的皇位繼承間題,避免了儲位相爭,保證了皇室內部的統一和國家政局的穩定。秘密立儲方法,為後來幾代皇帝所沿用。除咸豐帝只一獨子,且出生較晚,臨死前一天匆忙立儲;同治帝、光緒帝則均無子嗣。它突破了中國封建社會長期以來立嫡立長的固定模式,使選賢重於傳嫡長。換個角度來講,秘密立儲法的確立,也是皇權巍然屹立的產物,選立嗣君的權力完全集中到皇帝一人之手,王公大臣不要說參與意見,連知道的資格都被剝奪了。

  • 3 # 生猛歷史

    秘密建儲,是康熙晚期開創的暗中選擇接班人的方式。經過兩次廢立太子後,康熙帝元氣大傷,為了實現政權的平穩過渡,康熙決定不再大張旗鼓地推舉任何一位皇子,並且逐步削弱儲權。直到他去世時,詔書宣佈由四阿哥繼承皇位,朝臣們才恍然大悟。

    秘密建儲方法的實行,首先解決了嫡長子皇位繼承製度帶來的皇儲矛盾和皇子間的儲位之爭。另外,在位皇帝可以不斷考察自己物色的接班人選,一旦他表現不如人意即可及時替換,不會對朝局產生太大的影響。理論上說,秘密建儲是極大有利於皇權順利交接的。

    秘密建儲成為一種制度,是從雍正帝開始的。但秘密建儲在實際操作中,也逐漸體現出一些不理想之處。

    第一,不可能做到完全保密。這裡是一個相對的悖論,由於康熙帝並未將其屬意的接班人選告訴任何人,以致後世不斷質疑雍正是靠篡改詔書才上位的;到了雍正選接班人時,他就曾將擬好的傳位密旨給張廷玉、鄂爾泰看,事實上一旦將密旨被他人所知,都存在太子提前被擁戴從而發展勢力的可能。

    第二,沒辦法對候選人進行全面的培養。秘密建儲制中,對於儲君人選的培養和考察都是暗中進行,甚至不能被儲君本人察覺到。因此,秘密儲君不能像明立的皇太子一樣協辦政務、撫軍、監國等,沒辦法得到真正的接班人訓練。

    第三,遇上在位皇帝子嗣有限的情況下,秘密建儲也就變得毫無意義。譬如說咸豐皇帝只有一個兒子,而同治皇帝和光緒皇帝連兒子都沒有。

  • 4 # 倪說歷史

    秘密建儲是中國歷史上立皇儲的重要制度改革,是雍正皇帝鑑於康熙時期皇子紛爭的弊端而採取的防範措施。但也強化了皇帝在繼承人問題上的一言九鼎,任何其他人不得參與。

    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宮西暖閣,雍正召集總理事務王大臣、滿漢文武大臣等,面諭立儲之事。雍正宣示:“今朕特將此事,親寫密封,藏於匣內,置之乾清宮正中,世祖章皇帝御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處,以備不虞。諸王大臣鹹使知之,或收藏數十年亦未可定。諸王大臣等當各竭忠悃輔弼朕躬,俾成一代之令主。朕於爾等亦必保全成就篤厚恩宜,豈非家國天下之大慶乎。朕意若此,諸王大臣其共議之。”在場的諸王大臣異同聲稱,皇上聖慮周詳,謹遵聖旨。雍正甚為高興,於是,只留下總理事務王大臣作為見證,將密封錦匣收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此外,雍正帝又別書繼位人選密旨一道,隨身攜帶,以備突然不時之需,用以對勘。

    雍正共有十個兒子,弘暉、弘盼、弘晌、福宜、福惠、福沛早瘍,第十子弘瞻雍正十一年才出生,其時儲位已定,因此雍正諸子參與帝位競爭者實際上只有出生於康熙四十三年的三子弘時,與康熙五十年同年出生的四子弘曆和五子弘晝三人。弘時生母為側福晉李氏,弘曆和弘晝生母俱為“格格”,就出身而論,弘曆並不佔優勢。但是,弘時不為雍正喜愛,甚至在雍正五年被削除宗藉。能與弘曆競爭帝位的,只有皇五子弘晝一人而已。但弘晝遠不如弘曆聰明,弘晝只比弘曆小三個月,哥倆一起長大,一起讀書,弘晝的才學遠不如弘曆,弘曆讀書快,老師經常要弘曆停下來,複習舊功課,以等待落在後面的弘晝。而且弘晝的行為比較怪誕,更是降低了他繼承皇位的可能性。因此,雍正即位之初,就按照康熙的願望,親書密旨,立時年13歲的弘曆為皇太子。

    此後,透過秘密建儲方式上臺的清朝皇帝包括嘉慶帝、道光帝、咸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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