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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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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米陽光1918
孩子園內受傷,園方肯定有責任。家長應當先去醫院治療,待孩子傷好了,再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費用問題。不必與園方糾纏,也不用所謂協商直接起訴就"行了。你說的什麼園長不出面,不過是想談費用,園方現在無法出錢,所以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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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空中最亮的星77
如果園長不出面,估計是想逃避責任或是迴避追究,這種做法對當事人肯定會帶來困擾。孩子的父母可以透過正規渠道或是法律途徑尋求補償,或是透過媒體來獲取賠償。相信,到時候園長肯定會給受傷孩子及家長一個公正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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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皮皮
非常理解這位家長的心情,自己的孩子受傷了,作為家長既為孩子感到難過自己心理也覺得委屈,我孩子送到幼兒園,怎麼出現了這樣的事情。園長沒有出面讓家長覺得幼兒園領導不重視這件事,我想這是家長心裡過不去的檻。
其實園長沒有出面也沒有關係,那位老師也說了,孩子好好養傷,等傷好了再來解決。把孩子受傷的照片還有醫藥費單據都保管好,等孩子好了,和園方協商怎麼解決,如果孩子問題不大,家長也沒有過份的要求,雙方還是儘量友好和平解決。對孩子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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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葉之輝
我看了大部分的人回答,同意他們認為這個老師做的還不錯的觀點。園長至今未出面,他可能也是不想把事情搞大,你要知道同一件事情,老師出面和園長出面性質就不一樣了。孩子在醫院一定要留下所有的證據,出院後,看結果。如果處理,結果不滿意,直接去找園長。園長給的,解決方法你還不滿意,可以直接上訴。
嘴角邊縫了五針,這不可能沒事。如果不去整容機構的話,這5針留下了傷疤,沒有個十年以上是好不了的。經驗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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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蛋仔嘛嘛成長館
首先,遇到這種事情,家長內心肯定不好受,雖說班級老師已經在她的職責範圍內做到了所有她該做的事情,但如果此時,園長再出面道歉解決相關後續事宜的話,相信家長也會釋然很多。
那現在我覺得,雖然家長內心有諸多不爽,但等後續孩子再恢復一點的時候,再看看園長後續的處理態度;如果園長還是不出面,那該走賠償程式走賠償,總歸得到一個滿意答覆為止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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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6836434321
我想想說說我在國外,孩子上學的事情!不喜勿噴!!我家現在24個月!前幾天剛給她換了個大幼兒園!裡面有三歲班四歲的班!還有5到七歲的班!昨天老師給我張表讓我填寫!有一頁讓我看的非常不舒服!上面寫的!孩子之間打鬧很正常,小傷也很正常!如果作為家長很在意那些的話,把孩子領回家自己帶!還有如果同一個孩子連續三次把別的孩子打傷!他們會把對方家長的電話給我們!讓我們自己解決!校方不參與!還有孩子發燒感冒最好在自己家照顧,生病好了再送來!多拽啊!這個幼兒園是我們那個區排名前三的!我原本看了不想送孩子去!我進幼兒園看了一下!裡面好幾十個孩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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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鵝媽媽講閱讀
我來說個案例,也是發生在校園裡。某大學,某天下午,某位教授,一邊打電話一邊走在學校的主幹道上,哐,一輛電瓶車撞過來,教授當場站不起來,然後學校保安出面扣押了電瓶車人,但是,這是一個窮人,根本沒能力支付醫療費,後來教授家屬找學校。學校副校長、系主任均到醫院看望,並表示不要擔心醫療費,學校會幫助解決的。後面肇事者家屬出工照顧教授,學校支付醫療費解決了這起事故。
回到正題。事出幼兒園,無論如何,幼兒園老師負責人都應該出面道歉的,這是解決問題的態度,接下來才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該補償的補償,該慰問的慰問。園長不出面,這種態度勢必會激怒家長。
解決的辦法,讓老師轉告園長,限定時間內,出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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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偉偉TZH
我們小小班,有個孩子上廁所摔倒,磕到頭縫了四針,園長都沒出面,看病都是班主任跟著,園裡出錢,最後一共花了兩千多,園裡賠百分之七十,老師百分之三十,家長的意思是還讓賠償,園長也不回覆,就是讓老師天天去看孩子,,最後不了了之,我一個月才一千五百塊扣了四百,,天天看孩子都是老師自己買的東西。我班裡36個孩子,超了百分之四十,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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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堯媽成長記
你的描述,就是幼兒園有負相關責任,至於園長出不出面,出面又有那麼重要嗎?事情已經發生了,而且有有所補償!
我覺得如果孩子沒有什麼大礙,好了還繼續在這個幼兒園上學的話,就沒有必要過於較真,只要大體說得過去,要麼會適得其反!
但如果幼兒園的做法很說不過去,那就必須給孩子討個說法,必定孩子的健康很重要,這是碰到眼睛旁邊,那要是碰到眼睛怎麼辦?幼兒園玩什麼都要確保孩子的安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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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幸福點點74637973
我家上次學校摔破嘴巴,縫了三針,都是園醫跟著去醫院,墊付藥費,然後拆線了報銷學校統一購買得意外傷害醫療,老師也說了抱歉,一瞬間沒看護好,其實沒多大事都不用那麼講糾,因為孩子都比較皮,老師也只有那麼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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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每一件事,都必須得一個機構的最高領匯出面才能夠解決的。看完描述,孩子受傷,家長擔心,教師也盡了本分,並未有說不賠償之類的。所以家長根本不用過於擔心賠償問題。園長不出面,並未構成太大問題。
原諒我說話直,這件事並不一定需要園長,一個幼兒園裡,也沒必要任何事情都要讓園長來。幼兒園有幼兒園的管理制度、管理機制,會有專門的人對此負責。
一、現在的學校、幼兒園,一般都是有保險的,一切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家長只需要拿好證明,等孩子好了,去到幼兒園,自然就會有專門的人洽談此事。
二、這並不是什麼不好啟齒的事情,發生安全事故,是任何教育機構都極其不願意的事情,國家是非常重視這個問題的,安全會議整天不斷,沒有誰敢在這上面推卸責任。家長只需到幼兒園,問是由誰專門負責,自然可以洽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