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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臥聞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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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觀滄海
5月10日,今天是母親節,可是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銅山鄉的79歲媽媽常桂香,卻再也聽不到她的兩個兒子向她說一聲“媽,母親節快樂!”更令人悲痛的是,這樣的場景她已經度過了13年了。事情是這樣的:
一、因為一塊2畝的農地,常桂香失去了2個兒子和一個孫子;雖然行兇案件發生在2007年,但起因則是2006年的一起官司糾紛。當時常桂香一家和隔壁的馬家,對一塊2畝多的田地歸屬權產生了糾紛,最後經過打官司,法院判給了常桂香一家,就這樣兩家的樑子算是結下了。
到了2007年的一天,馬某的兒子就這酒勁,竟然跑到常桂香家所中的那2畝地中,把剛種了一年的小樹苗全部折斷了。常家人得到訊息後,氣憤的趕到了現場,與馬某的兒子理論了起來。
沒想到,馬某立即帶著家中的獵槍和2個兒子和一個女婿趕到現場,加入了爭吵之中。吵著吵著,馬某的兒子突然從他父親手中拿過獵槍,抬手就射向了常桂香一家人。
一槍、二槍、三槍、四槍,除了第一槍射向了天空,其餘三槍分別射中了常桂香的二兒子、小兒子以及大孫子。
最後,常桂香的小兒子被當場打死,二兒子和大孫子則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也失去了呼吸。半天之內,常桂香就這麼失去2個兒子和一個孫子。
二、從犯判刑,主犯潛逃,法院判的30萬民事賠償卻一分也沒得到;當時事發後,馬某自己拿著獵槍向警方進行自首,聲稱所有的人都是他殺的,企圖保護自己的兒子承擔所有罪責。
但是這個與現場的彈道、其他人的口供、指紋等都對不上。此時真正的行兇者馬某的兒子連夜進行了潛逃,經過審判,獵槍的擁有者馬某被判處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馬某的另一個兒子以及女婿,被分別判處了12年和11年。
而馬某真正開槍的兒子,則潛逃,一直未能抓獲。
另外,當時法院判處馬家需向常桂香一家在判決生效後30天內支付30萬元民事賠償款。可是,一直到9年之後,常桂香卻一分錢也沒得到,至於馬家人的道歉,那更是沒有看過過。
三、老伴事發一個月後被氣死,而實際行兇者卻逃之夭夭,12年後才落網:常桂香老人的老伴,在事發後被氣的下不了床,不到一個月也撒手人寰了。你說也是,一天之內失去兩個兒子和一個孫子,讓老人內心怎麼承受。
而那個馬家真正開槍的兒子卻一直潛逃,這一直是常桂香心中的病。於是這12年來,她一有空就去各個部門打聽追擊馬家兇手的進度。
正義最終還是來臨,經過當地警方的認真負責,以及常桂香的堅持不懈,終於在2019年的9月,在東莞市的一處出租屋內將馬某兒子抓獲。
至此,所有兇手全部歸案,等待這位實際開槍行兇者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四、勇敢的母親再次行動,請求判處兇手死刑,民事賠償120萬。聽到兇手被抓獲,常桂香老人哭了很久很久,她覺得她這12年來的努力沒有白費,自己終於為自己的2個兒子和1個孫子,已經為此被氣死的丈夫找回了公道。
在律師的幫助下,她申請對馬某開槍的兒子判處死刑,並申請民事賠償120萬元。
120萬元,看著很多,但是相比常桂香老人家中3個壯年勞動力,十幾年來常桂香老人過著的窮苦生活,一點都不多。
要不是馬某一家,常桂香家中老人幾個120萬都已經賺到了。
滄海答題感悟:正義從不會缺席,現在行兇的馬家兒子已經在2019年被抓捕歸案,希望最後的審判結果能如常桂香老人所希望的一般,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
所以,我希望那些因為一些身外之物,例如錢財、嫉妒等俗物,就打架或者行兇的人,好好想想,你來世間也就幾十年,最後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害了對方的好幾個家庭,也害了自己的家庭,這樣真的值得嗎?
人,是有理智的高階生物,不是如野狗一般只會發脾氣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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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諮詢喬也
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費用中最高的費用當屬死亡賠償金,2019年河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5萬,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死亡賠償金將近50萬,本案涉及三條人命,被害人家屬索要100萬民事賠償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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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野小秋
報警了沒,警察在幹嘛?說聲不好聽的話,現在的警察只在乎自己的職稱,工資。對各種案件是沒能為查,還是沒設計自己的利益,能拖就拖,比方家裡養的貓不能提老鼠,還養著幹嘛?又不是老人,還養你老呀?在其職不是謀其位,而是要實實在在為民辦事,辦好事,一拖十三年,這位母親精神算好的,不然早就得精神病了,願這位母親有好的結果,告慰兩兒一孫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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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斌66126261072
堅強的老太,超常的毅力,追兇13載,為兩個兒子、一個孫子討回公道,真的難能可貴,不愧偉大的母愛!
真兇落網,令79歲的老太如釋重負。馬某之子,一氣槍殺3人,實屬罪大惡極,應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相信有律師的幫助,追討民事賠償120萬,一定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真心希望老母親,保重身體,健康長壽!
一場糾紛,引發重大命案,釀成慘劇,教訓深刻,值得反思。馬某一家多人參與鬥毆,其中一人持獵槍命中常桂香老人兩個兒子一個孫子,馬某及兒子女婿己被判刑。命案的真兇,馬某的另一個兒子,潛逃13年於去年9月落網,等待他的將是“斷頭臺″。一家四人共同犯罪,釀成重大命案,真兇走上不歸路。衝動是魔鬼,犯罪必將純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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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薌
唉,老媽媽好堅強!怎麼都說不出口祝她快樂,因為老媽媽怎麼可能快樂起來呢!找不到理由勸說。祝案件結果讓老媽媽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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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母親節,卻有一位年近80的母親為了給自己的兒子和兩個孫子討回公道已經奔波了13年。
事件經過2006年,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的常桂香與同村馬某因一塊地產生糾紛,法院判決給了常桂香一家,常桂香的兒子便在地裡種了樹。
2007年2月23日,馬某之子將地裡樹苗折斷,常桂香的小兒子立刻給二哥打了電話,馬某也揹著獵槍,領著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婿趕來,發生衝突,馬某的兒子之一從父親手裡奪過獵槍,開槍射殺了常桂香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孫子。
案發後,馬某、未開槍的兒子、兩個女婿一起因涉嫌犯聚眾鬥毆罪被拘,然而很快就被放了出來,經常桂香家人再三反應,才再次把他們抓捕了起來。而馬某那個開槍射殺三人的兒子,已經潛逃。
2011年,被抓捕的四人獲刑,2019年9月13日,在逃的馬某之子被抓捕歸案。
事件現狀13年前,常桂香66歲,慘死的兩個兒子分別是41歲和32歲,孫子19歲,三個勞動力慘死,家庭一夜之間失去了支柱,常桂香的老伴兩個月後也傷心而死。
這十三年來,常桂香一直四處奔波,曾在立交橋洞裡過夜,撿過垃圾桶裡的食物,甚至喝公廁的自來水解渴,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給兒孫討回公道,拿到應有的賠償。
2011年,當地法院判決馬某一家賠償30萬元,但至今常桂香一家一分錢都沒收到。如今,常桂香已經尋得律師的幫助,重新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120萬元,並要求判處開槍者死刑,立即執行。
海棠點評常桂香老人以80歲高齡,憑藉瘦弱的身軀,不服輸、不放棄,撿垃圾,睡橋洞,堅持追兇13年,非常值得人敬佩。如今,當年犯下惡行的5人,四人已經獲刑,殺人者也已經歸案。
兩千多年前,劉邦就曾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我們相信,今天的法律也會給常桂香老人一個公道,讓她得到應有的賠償,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
(注:圖源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