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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火四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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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大木瓜0
我覺得靠譜,可以孩子和豬兼顧。但千萬別整混了,孩子是孩子豬是豬,別杲一塊養。
一是,可以一邊“喂”孩子知識,一邊餵豬豬食料。孩子在老師辛勤“餵養”下,長大為祖國、為社會、為人民貢獻知識。豬在老師精心餵養下,長大了為祖國、為社會、為人民貢獻豬肉。
二是,可以就地取材,孩子們學習很辛苦,尤其是農村孩子,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沒工夫照顧他們,營養肯定缺乏。老師可以不斤不離從豬窩裡掏出一頭宰了,給孩子們吃肉補充營養。
三是,等孩子們學成了,長大了,有願意和老師一起搞現代化養豬,那就更好了。擴大發展為豬產品連鎖公司,從養豬、賣豬、加工豬產品到銷售,最後出口上市,絕對靠譜。
對了,北大才子陸步軒就是靠自己所學,使他的豬肉攤成為龐大的豬肉帝國。由他創辦的“豬肉壹號”品牌在全國30多個城市有上百家分店,每年的銷售額幾十億。
我相信,這位老師肯定好使。
如果是自己利用課餘時間,養幾頭豬,應該是可以的,只要是不涉及到有償補課,不影響教育公平,上級主管部門是不會禁止的。就像早些年我們的好多老師家是農村的,家裡都有地,會種玉米小麥,種花生,種棉花。老師在不耽誤教學的情況下,養雞,養豬,養狗都挺正常的,是不能禁止的。
如果是規模化的經營養豬場,那就是性質問題了,就跟公務員不得經商一樣,國家明令禁止的,是不允許的。
但話說回來,如果說老師實在是有養豬的一技之長,比如會獸醫,有渠道,有資源。人家用老婆孩子的名字去註冊養豬場,課餘時間裡老師幫著飼養也好,幫著賣豬肉也罷,還真談不上違法亂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