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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跳傘的飛行員不屬於戰鬥人員,不能射殺,我認為飛行員也是配槍的,除非繳械投降才能歸為戰俘對待,為此還和一些網友爭論起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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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蒼龍軍情

    第一,騎士精神。歐洲自古就推崇騎士精神,攻擊已經放下武器的人是不道德的。飛行員的武器就是戰機,當他從飛機上跳下來的那一刻,就已經放棄了武器,已經危害不到其他人了。而且在半空中的飛行員是沒有任何還擊和防禦能力的,這個時候向他開槍是勝之不武的,違背了騎士精神,會受到鄙視。第二,培養一名戰鬥機飛行員花費太大。不僅現在培養一名飛行員要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以前也是。一名優秀飛行員的價值大概是他駕駛的戰機的10倍。如果大家你殺我的飛行員,我誓必也殺你的,大家殺來殺去把飛行員都殺完了,戰鬥機誰來開?空戰誰來打?所以大家默契的選擇不殺敵方飛行員,為的就是儲存實力。

  • 2 # CeskaZbrojovka75

    打仗沒有說為什麼不能射殺敵軍飛行員,如果有機會用機炮或者放空炮都可以把跳傘的敵軍飛行員幹掉。

    很多時候交戰雙方不射殺對面飛行員是因為兩方達成默契,畢竟飛行員太貴了,飛機打沒了再造,但飛行員培訓不易,雙方都不想損失飛行員所以都不射殺對方飛行員以換取對方不射殺己方飛行員。

    人是個挺有意思的東西,戰場雖然殘酷無情但在人類歷史上有很多交戰雙方達成此類默契的事情

  • 3 # 利刃號

    其實,這條大家最早是預設的規則來自一戰,一戰時,飛機首次參戰,最早的飛機只是對地面仍手榴彈或者炸彈,但一次偶然的交戰雙方飛機使用手槍互相射擊,改變了遊戲規則,空戰隨之開始,但由於英德兩國不少飛行員都出身貴族,基於中世紀的騎士精神,飛機被擊落後,跳傘的飛行員,一般不會對其進行射擊掃射,而二戰中,也對飛行員棄機跳傘後不予射擊的預設,雖然有射擊的行為出現,但這畢竟是少數,就連納粹德國的空軍元帥戈林對希特勒下令對敵方跳傘飛行員射擊的命令嗤之以鼻,但這時候還沒明確的國際公法規定不能對敵方跳傘飛行員進行射擊,只是參戰雙方的一種默契。

    於1977年正式編入的《日內瓦公約》裡一條守則規定。根據《戰爭條例》27-10,“地面戰爭法規”,跳傘之後的飛行員是喪失戰鬥力的非戰鬥人員,他與傘兵不同。傘兵在降落的時候是帶有武裝的,並且從技術上來講,傘兵在降落傘下就已經身處戰鬥中了。原文是:“戰爭法規不禁止向傘兵和其他以及類似透過傘降執行敵對任務的人員開火。除上文所提的其他人員則不應向其開火。”不過在《日內瓦公約》禁止此類行為前,一些軍隊早已制定了類似的行為準則。在二戰期間,即便是納粹德軍也一般禁止他們的飛行員向跳傘的盟軍飛行員射擊。有一個德國指揮官對他的飛行員手下如此說道:“你們首先和最後,都只是戰鬥機飛行員。如果讓我聽到你們中任何一人向跳傘的敵人開火,我會把你就地槍決。”即便是空軍元帥赫爾曼·戈林,對阿道夫·加蘭德將對跳傘飛行員設計的行為形容為“謀殺”表示贊同。在美軍方面,艾森豪威爾將軍也曾簽署命令,禁止向敵人跳傘飛行員開火。而日軍方面的飛行員則沒什麼顧慮,特別是他們還把投降看作可恥行為。很多太平洋戰場上的盟軍飛行員發現,從被擊破的飛機上跳傘就好像從煎鍋裡跳到了火焰裡一樣。

    綜上所述,從1977年修訂的日內瓦公約看,其將對跳傘飛行員射擊視為戰爭罪,是違法行為。

  • 4 # 使用者50900748937

    一般來說,跳了傘的飛行員還未落地時被當成已失去了武器的無武器敵方人員,不會對其進行射擊,因為其沒有自衛反擊能力。而落地以後,除非投降,被找到以後還是會被當作有武器敵人對待,因為其配有自衛武器,如果抵抗,可以射殺。

  • 5 # 強哥37327188

    跳傘的飛行員能不能被射殺?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一個疑問。因為稍微有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飛行員比戰機值錢多了,軍事意義也大多了,射殺一個飛行員頂的上擊毀對方10架戰機。為什麼呢?因為戰機是可以無限生產出來的,損失一架,第二天又冒出三架,但是飛行員可不是說來就來的,培養一個飛行員需要大量的時間和高額的成本。二戰後期日本海軍同樣開著零式,為啥次次戰敗,被美空軍宰割,就是因為沒有戰鬥機飛行員了,只要會開飛機都被派上去了。

    所以,理論上射殺跳傘飛行員是一個快速打垮對手的好辦法,可是,事實上不能朝跳傘的飛行員射擊,這個規則從飛機參戰的一戰延續至今。一戰期間的空戰,主要是英國和德國為主,兩國飛行員大多是貴族出身,所以作戰時很有騎士風範,空中相遇時往往連髒話都不罵,更別說射擊逃生者,這就是當時的一個騎士規則。曼弗雷德·馮·里希特霍芬擊落80架協約國戰機,他跳傘被不小心擊斃後協約國為其舉行了莊嚴的葬禮。

    二戰時,雖然騎士規則漸趨沒落,不過歐戰國家還是會遵守這個不成文規定,而且《日內瓦條約》規定,不得向落水的艦員或者跳傘的飛行員射擊,因為那個時候他們處於無武裝狀態,向他們射擊反人道。所以,在二戰中,不管是法西斯國家,還是反法西斯國家一般都不會向跳傘飛行員射擊,向其射擊被認為是懦夫行為,當然了,除了那種報復性行為。比如蘇德戰爭中,王牌飛行員波克雷什金想到自己兒子奧斯特洛夫斯基跳傘後被德軍射殺,悲憤異常,專挑跳傘的德軍射擊。

    而擊落352架敵機的哈特曼在跳傘後以為要死了,可是駕駛P-51的美軍飛行員只是飛過來怒氣衝衝地向他打了一個手勢然後就飛走了。日軍射殺飛行員臭名昭著,在武漢空戰、南京空戰、歸德空戰、南昌空戰中,日軍瘋狂向跳傘的中蘇飛行員掃射,喪心病狂,在太平戰場上把射殺美軍跳傘飛行員當成標準戰術動作,很快就遭到了報復,受到了懲罰。

    射殺對方跳傘飛行員這種事做了就要準備接受懲罰。美軍第8航空隊司令、曾偷襲日本的著名飛行員杜立特將軍,就在私下裡支援並鼓勵下屬們——即使對方的飛機已經被擊落,也不要放過那些在降落傘下或是落地後的傢伙。而在2015年10月射殺俄羅斯蘇-24戰機跳傘飛行員的土庫曼旅也受到了懲罰,在俄羅斯毀滅性打擊下全軍覆沒。

    創建於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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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伯項

    因機毀而被迫跳傘的飛行員-跳傘員,比地面戰鬥人員處於弱勢,尤其在空中時更是毫無反抗力,對其射擊就是毫無人道可言。就算持武器的敵人跳傘人員,地面人員人數優勢時,跳傘人員很可能投降,甚至是叛逃而來的,是不大會先開槍的,地面人員完全可能先有防備的警示後製服,

  • 7 # 江郎說史

    在空戰史上有一條很怪的規定,那就是不能射殺已經跳傘的飛行員。這個規定就特別的奇怪,如果你今天沒有射殺敵軍跳傘的飛行員,有可能明天他換一架飛機就能將你擊落,而你就是那個跳傘的飛行員。這是一個悖論,也是一個挑戰人性的一個規定。

    如果你射殺了他,那麼破壞了這個規定,當你跳傘的時候,就一定會有人射殺你。而過你放過了他,遵守了這個規定。當你跳傘的時候,他不一定就會放過你。雖然這個規定是很奇怪,但是在《海牙空戰規則草案》和《日內瓦公約》中都有提到,規定中說飛行員跳傘以後就算放棄了自己的作戰武器,因此就需要把他當成非作戰人員來對待。

    當然了,真是原因遠遠不止這些。要知道一個飛行員的價值比飛機重要的多,當飛機制造線建成之後,那麼只要有錢,飛機就是批次性的生產。而飛行員不一樣,就算你有錢,那飛行員也要慢慢的培養,是需要經過長年累月的飛行來積攢經驗。日本的零式戰機在二戰時期也是一個王牌,但是日本就是缺少有經驗的飛行員,以至於讓人駕駛飛機去做自殺式攻擊。因為飛行員的珍貴,所以就有了這一條規定。

    規定是有了,但是有遵守的,也有不遵守的,我們來看看各國的遵守程度。首先就是德國,德國恪守這一條約。德國王牌中的王牌飛行員哈特曼(王牌飛行員的定義是擊落五架敵機),而哈特曼一生執行一千四百零四次戰鬥任務,擊落了352架飛機,但是他從未擊殺過敵軍的跳傘飛行員,自己也有兩次被擊落的記錄,但是自己也沒有受到射殺,在自己有一次被擊落的時候,敵軍的飛行員飛到他的旁邊給他做了一個鄙視的手勢,然後揚長而去。德國的飛行教官曾經說過:“如果讓我聽到你射殺了跳傘的飛行員,那我一定會駕駛飛機把你擊落下來。”二戰戰敗之後,德國空軍總司令戈林信誓旦旦的說:“整個二戰過程中,德軍的飛行員從來沒有射殺過跳傘的飛行員。”

    美國的艾森豪威爾將軍曾經簽署過不得攻擊跳傘的飛行員命令,但是美國的飛行教官一直提醒美國的飛行員,如果有一天你放過了敵軍跳傘的飛行員,那麼明天有可能他會換一架飛機將你擊落,而他能不能放過你,那只有天知道。所以美國的飛行員在實戰過程中,也曾多次向跳傘的飛行員開火。

    蘇聯、法國、英國也都是對此規定半遵守半不遵守,只要你的訊息不傳出去,誰知道有沒有射殺跳傘的飛行員。而蘇聯的飛行員波克雷什金有一次被抓住了一個現行,而那個飛行員卻說自己的兒子跳傘時被射殺了,於是自己為了報復才這樣做的。2015年的時候,土庫曼旅擊殺了俄羅斯的跳傘飛行員,因此受到了俄羅斯的毀滅性打擊。澳洲的飛行員考德威爾因為自己的朋友跳傘後被人射殺了,於是自己也從不留手,綽號屠夫。

    當然了,日寇是一貫不遵守的,日本人在空戰的時候對跳傘的飛行員從不客氣。日軍的飛行員多次射殺中國的飛行員,並且有的時候用飛機的尾翼將中國的飛行員絞死。日本在空戰史上開創了兩個先例,一個日本的飛行員跳傘成功,但是卻被日軍的高射炮射殺了。還有一個就是日本的飛行員被跳傘的飛行員用手槍射殺了,當時的日本飛行員去跳傘的飛行員旁邊耀武揚威,結果人家掏出手槍就結果了他。

    其實不射殺跳傘的飛行員套用的就是西方的騎士精神,不去向失去武器的人下手。其實本意就是:這次你被擊落了,我放過了你,下次我被擊落的時候,老哥還請手下留情。特別怪的事情就是飛行員可以射殺陸軍和投放炸彈,但是飛行員和飛行員之間還有著相互放過的規定,這可能就是軍種特殊。

    說一個小故事,美國的飛行員自己一般會隨身攜帶一些金幣,然後還有一張用了十幾國語言書寫的一張紙,上面寫道:“我是美華人,不要殺我,請給我食物和水,送我回美國,我們政府會給你大筆的獎賞。”而金幣就是用來賄賂人的資本。這件事情美國政府非但不禁止,反而還在空軍中大為提倡。

  • 8 # 嘯鷹評

    為什麼不射殺跳傘飛行員?是因為飛行員是高價值單位,俘虜敵方跳傘飛行員以後能夠用來交換己方被俘人員。

    而且不射殺跳傘飛行員是騎士精神的遺存。戰鬥機飛行員在一戰開始出現,當時的飛行員可以說都是貴族出身。會有一種所謂的貴族精神作祟。所以為了榮譽,他們不會學他挑戰飛行員。(跳傘以後可以用贖金贖買他們的生命,這是Continental戰爭的典型操作)

    海牙國際公約也規定跳傘後的飛行員是應該受保護。

    但是不推薦射殺,不等於不能射殺。

    只不過是因為飛行員價值很高,就這麼一槍斃了,太虧了.

    但是飛行員終究是戰鬥的人員,射殺了也沒什麼好說的。

    只不過在你射殺敵方,跳傘飛行員以後,你還指望己方會有跳傘飛行員活下來?高價值目標,那都是相互的。至於陸軍的,刪了就刪了吧

    說白了海軍和空軍都是這樣,只要你們喪失戰鬥力了我們先去救你們。比如說,空軍的飛行員跳傘了,海軍的,船員們棄船了,那都是要打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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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臺都用什麼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