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娛圈理中客
-
2 # 使用者LJY
首先宣告不認識兩者,更不瞭解“內情”發生真實性的情況。一個人的長相有“先天”與“後天”,先天的長相與父母的基因有關,後天的長相多數在於人的內心,以及是否擁有豐富的經濟基礎,因為有了豐富的經濟條件,就有機會可以選擇找“美容醫療”機構對自己不滿意的部位進行後天的改造。對於“藝人”來說,能走上演繹的舞臺多少是需要有“天賦”加“功夫”的,實力派的藝人也不一定是個個美若天仙,感覺正常人似乎都可以當“演員”,只不過演技決定了一個人是否適合“角色”。除了藝術家、歌唱家等大家之外,演藝工作者或演繹人員大致可區分為“表演”“說唱”“曲樂”等類別(使用了多元性的綜合性片語),大致為影視、說、唱、詞、曲、樂、編等等分類,有的人綜合性能力比較好,可以自編自導自演自譜自曲自唱等等,但是,並不是一個綜合能力好的人,就能夠樣樣都能“很”好或“很”強的表演或演繹出來,能做與做得好是兩個概念。本人無意評判藝人的長相,也無意評論兩者之間往來辯論。只想說明一件事“公司與職員”之間,應該如何有效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公司經營管理也是人與人之間的管理,管理者的性格以及行為方式就管理本身來說是一門重要的學科。姑且不論管理者的性格,也不談“言行”內容是否存在“傷害”論。就“事件”的起因與發展由何而來的呢?想必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那麼怎麼就會“被”傳揚,還“被”利用了呢?只能說明了有“心”的人在做用“心”的事情,也就說明了“平臺”與“利用”之間存在的隱性關聯。同時也體現了“人心”難測的一面。人出了家門,要想在社會上行走哪有不受“委屈”的呢更何況是剛出道的藝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在公司被“罵”被“批評”或被同事“排擠”是太正常不過的事了,要想“不被”指責,除非讓自己的能力增強同時也要不斷的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才能減少讓自己被“責罰”的可能性。作為藝人尤其是剛出道的,不論是在公司內部或是外部,被“粉”說的一方面起著“宣傳”的作用,另一方面被“挑刺”也是正常現象。一個人被迫接收“不良資訊”也是一個自我考驗與自我鍛鍊的機會,人的“內心”之所以能夠變得強大,就是經歷了許多難以“承受”的外力,能夠努力改善自己能夠努力克服困難,才有可能讓自己一步步走向更好更開闊的境界。公司對於職員來說是“相互選擇”,公司提供一個平臺也是一個機會,職員如何把握如何利用自身的優勢打造更好的自己,“經歷”同樣是一種考量,公司的環境與管理自己是否適合與適應也是對職員的一種考驗與認定。在商言商俗話說得好“買賣不成仁義在”。職員有權對不適應或不適合的工作提出辭職或“解約”,完全可以提出正面的書面申請,想必正常的公司經營又豈會因為一個“職員”的離開而造成公司的“倒閉”呢?有問題解決問題,有矛盾商量著解決,公司與員工之間無關“人格”的高低,只要不是人身攻擊與人身傷害的原則,動不動就“粗暴”行為不是良性的方式,也該不被推崇,更不應該故意被“渲染”被“放大”。
回覆列表
用長相攻擊別人的人是最low的。這個世間本來就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美,yamy的長相我覺得很有個人特色。達到自己最好的時候就是最美的時候,現在的yamy活動的時候她非常自信,舉手投足的時候都非常有氣質,我覺得她很美。審美千篇一律是非常可悲的,認為錐子臉大眼睛很美。是一種風格,可是如果因為一個人的長相不符合你的審美的話,就去攻擊別人,那也太low了,攻擊別人之前也看看自己長相,yamy,rap好跳舞好。站在臺上光芒四射就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