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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心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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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MSVICTORY
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憲制國家是英國。
1688年,英國爆發光榮革命,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中,國王是被議會請來的,國王權利的來源不再是神而是議會了。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用當時的有利形勢,儘量擴大自己的政治,經濟實力,利用他們所控制的議會,透過一系列的法律 來限制王權。1689年十月,議會通過了《權利法案》。法案規定:國王無權廢止法律,不得侵犯議會的的徵稅權,不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組織常備軍,國王不得干涉議會言論自由,未按法律程式,不得拘捕臣民,必須定期召開議會。這些法令的意義在於限制王權,擴大議會的權力。其結果是把實際權力轉移到了議會手中,確立了議會權力高於王權,司法權獨立於王權的原則,從而奠定了君主立憲制的法律基礎。
在確立議會主權的同時保留了君主。國王開始逐漸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到20世紀初,歐洲所有剩餘的君主(假如不將教皇列入計算)都是立憲的君主。立憲的君主雖然依然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但他們的權力和義務或多或少受到憲法明確地規定。這樣君主的權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權力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力,稱為“虛位元首”——英國、日本、泰國等都是此類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愛戴和尊重。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憲的、擁有很大權力(比如組織或解散政府、指揮軍隊)的君主,例如位於中歐的列支敦斯登;君主的權力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者,往往前身是走向“軍國主義”之“帝國主義”卻先勝後敗之君主,例如:1945年日本昭和天皇。
郡主立憲制種類:二元君主制,是封建國家在效仿資本主義國家政治制度中形成的過渡性政體形式。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簡稱二元君主制,是資產階級與帝國統治者妥協的結果。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共同組成了“君主立憲制”.本質上仍屬於資本主義民主政治框架.。其主要特徵是:世襲君主為國家元首,擁有實權,由君主任命內閣成員,政府對君主負責,議會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1889年~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國家。20世紀80年代,約旦、摩洛哥等少數國家仍保留這種制度。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單獨掌握著國家權力,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諮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透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產生於現代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議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組建,下院多數黨領袖即為內閣首相。內閣掌握行政權,受議會監督,對議會負責。君主無實權,行使禮儀性的職責。
世界上的郡主立憲制國家:英國、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斯登、:日本、高棉、泰國、尼泊爾、不丹、馬來西亞、汶萊、沙烏地阿拉伯、卡達、科威特、約旦、:模里西斯、摩洛哥、賴索托、史瓦濟蘭、東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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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月依然63879548
君主制和民主制雖然有根本上的區別,但是各國都有各國的基本面。一般維持君主制的國家都是處於集權和相互制約之間的考量,但實質上君主制的權利被大大制約。只有在有關國家命運的時候才會動用君主的權力,這又是在另一方面制約了當政者比如首相的權力,從這可以看出首相對權力的約束性還是非常介意的,雖然他可以組織內閣,但國王的臉色還是得看的。再者,政治本身就是有其他考量的,所以,看看其他的政黨為了競爭下一屆的權力極力推出自己黨派內的優秀人才,而當政者對下一屆也有很大的期待,為了保全政治資本,事事都很小心,在民生上可謂是如履薄冰,在這兩重的壓力下,盡力把每一件事都辦好辦實,這其中不乏有民眾和其他黨派的監督下的影子,所以,就形成了相對的民權的強盛期。每一個政黨競爭時都會許諾民生方面的改革,當然民眾關心政治的程度遠遠低於和自己切切相關的利益,誰給的條件優厚他們就選誰,這也恰恰是政治遊戲中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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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有話要說
政治上,英國當時法律體系的根基是王室權利和貴族權利在本質上一樣,而非其他國家貴族權利來源於君主權利的讓渡,否定國王本人的合法性可以,但否定君主制的合法性意味著推翻整個既有的法律體系和貴族體系,即使是議會,也需要依賴大憲章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儘管大憲章在整個16世紀幾乎不被重視。同時克倫威爾時期的僭主制的出現,其對議會派的壓制和克倫威爾死後的混亂,都使很多人認為非君主制一樣可能導致專制,甚至這種專制會由於其缺少傳統的支援而更加嚴厲。 經濟上,英國王室在伊麗莎白一世整理財政以後,王室信用大大提高,跟歐洲大陸王室不同。跟工商階級的矛盾大大減少,雖然其後幾位國王增稅,但英國王室還沒有到法國王室那樣國家瀕臨破產的地步,市民階層對王室也就沒那麼強烈的憎恨。同時英國大量的海外資產的獲得都源於王室授權,王室和工商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共生,而非法國那樣的寄生。王室自身也持有大量財產,在大憲章保護財產的法律下,議會無法剝奪王室的經濟基礎,而如果否定財產保護,議會自己也就沒了保護。像法國大革命那樣,完全剝奪王室和教會財產,結果卻導致工商階層也失去了保護自己的藉口。 文化上,主要是宗教上,英國國王和其他國王不同之處,在於其自兼英國國教領袖,廢除王室給英國國教帶來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雖然清教徒派開始支援廢除王權,但復辟時期他們發現對國教的過度抵制反而導致羅馬天主教的擴張,所以他們與國教派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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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來世界觀
歐洲很多國家都是保留君主制,但君主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沒有實際的作用,只是國家的象徵。在歐洲,不僅僅是英國,其他國家如西班牙,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盧森堡,摩納哥和列支敦斯登都保留或恢復了君主制,而這個制度在保護國民,團結國家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例如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Juan Carlos)在當代西班牙國家的形成中功不可沒。在“後弗朗哥”時代起到了積極地作用,並於1981年參與防止了“23-F陰謀”。憲法規定的君主制往往只能在極端情況下被廢除:比如革命後的俄羅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和奧地利,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內戰後的義大利,以及獨裁時期的希臘。 即使那時君主制並不總是落伍:西班牙的君主制勝於弗蘭科,北歐君主制在納粹佔領下倖存下來。
在世界上大多數穩定,和平的自由民主國家中,有一個國家元首擁有最低的行政權力,但仍然是國家及其遺產和人民的重要象徵。 例如,以色列,德國,義大利和愛爾蘭都有一個總統的角色就是這樣。 不管怎麼說,不要因為不是君主主義而去猛烈的抨擊君主制。 除了英國以外,還有很多其他民主國家對他們的君主有很大的幫助。 日本的皇帝從來沒有太多的權力,但在1945年,他透過強迫軍方無條件投降,挽救了他的國家,從而結束了戰爭,並允許民主來到日本。如果不是因為尊敬的皇室,比利時現在可能會瓦解。
在上週,剛剛去世的泰皇普密蓬的火花大典,讓世界看到了泰國民眾是自發的,出自內心的去尊重他們的已故先皇。讓我們看到了世界上有一些國家的國民,是尊重當今的君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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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說,這是英國曆史遺留的產物,是曾經輝煌帝國的封建帝王制到資本主義時期的妥協的產物,是對帝王制深情留念不捨的無奈,由於曾經的輝煌帶來國民的自豪感,這種情節也一直延續到今,為了不違民意及社會穩定,所以一直保留君主制至今。現代其主要也就是個象徵性意義,但也保留一定的權力,主要管理權力還是在於議會制及政府。王室就如同精神領袖或是蟻群中蟻后作用的性質的。隨著社會的進步,每個國家都有權選擇適合自己國家發展的政治體制,只要全世界的國家,人民能夠和平發展,共同繁榮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