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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adazhu2

    急性發熱是5歲以下小兒最常見的病症,一見孩子發熱,父母多是趕緊找出退熱藥給孩子服下,一見熱退便以為萬事大吉。其實你錯了。

    小兒與成人不同,並沒有絕對統一的“標準”體溫。小兒體溫經常受生理性因素影響而在一定範圍內波動。例如小兒進食或活動後、哭鬧時、衣著過多以及外界氣溫高等情況下可使體溫稍有升高。一般來講,當測量腋溫達37.5攝氏度,肛溫達38.2攝氏度時,應認為是發熱。

    一般說來,當孩子體溫處在38.5攝氏度以下的低度發熱時,常常表現不出什么明顯症狀,仍然是照吃、照玩,此時則不必處理。因為此種程度的發熱對機體有保護作用。

    但是,小兒的個體差異很大,有的小兒體溫在38.5攝氏度以下時就已表現出較明顯的全身症狀,如頭痛、煩躁不安、厭食等,這時雖然體溫不高,也要及時予以退熱處理。

    當體溫超過38.5攝氏度時,一般就要進行退熱處理了。但是有的小兒耐受力比較強,儘管體溫已近39攝氏度,仍無明顯的症狀出現,此時有的醫生就不予退熱藥,這也不能說是錯。當然作為家長,擔心孩子的病情,用了退熱藥也是可以的。

    一、不宜給孩子用的退熱藥:

    (1)複方氨基比林又叫安痛定,該藥可導致外周血中白細胞減少,其發生率遠遠高於氯黴素,如在數天內反覆多次注射本品易致急性顆粒性白細胞缺乏症,有致命危險。對某些病兒來說,本藥可誘發急性溶血性貧血。此外,該藥用量過大會使孩子出汗過多,體溫驟降而發生虛脫。因此,兩歲以內小兒禁用。

    (2)撲熱息痛,它的副作用是使感染時間延長,且不能防止驚劂的發生。此外,撲熱息痛能夠損害肝臟,劑量過大易引起中毒,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因此,撲熱息痛不應當常規地應用於小兒急性感染引起的發熱,2個月以內嬰兒禁用。

    (3)水楊酸鹽(例如阿司匹林)藥物有導致胃腸道出血、促發哮喘等副作用,因而在小兒被列為禁忌。

    二、給孩子降溫的方法:

    2個月的小兒多先採用溫水擦試腋窩、腹股溝等大血管處物理方法降溫,發熱較高或物理降溫不能奏效的再行藥物降溫。

    6個月-2歲的小兒可用布洛芬製劑,如託恩口服液、美林口服液,也可服用一休口服液(主要成分為撲熱息痛)。

    2歲以上的小兒,一般的退熱藥就都可選用了。但要注意的是使用的療程與劑量,這可參照藥品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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