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報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北韓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二、錦衣衛品階:
1、指揮使一人,正三品、
2、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
3、指揮僉事二人,正四品。
4、鎮撫使二人,從四品。
5、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
6、副千戶,從五品。
7、百戶,正六品。
8、試百戶,從六品。
9、總旗,正七品。
10、小旗,從七品。
明初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
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
明太祖皇帝朱諱名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某些原因,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
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報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北韓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二、錦衣衛品階:
1、指揮使一人,正三品、
2、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
3、指揮僉事二人,正四品。
4、鎮撫使二人,從四品。
5、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
6、副千戶,從五品。
7、百戶,正六品。
8、試百戶,從六品。
9、總旗,正七品。
10、小旗,從七品。
明初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
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
明太祖皇帝朱諱名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某些原因,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
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