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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麓風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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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書法大課堂
答案是肯定的,沒有區別。書畫款識(zhi去聲)中,作者的齋號、姓名、字、號都可以作為落款的署名,作用相同,但是,印鑑必須是姓名印,也可另加一枚齋號章或字號章。
答案是肯定的,沒有區別。書畫款識(zhi去聲)中,作者的齋號、姓名、字、號都可以作為落款的署名,作用相同,但是,印鑑必須是姓名印,也可另加一枚齋號章或字號章。
落款“段成桂”是用名落款,落款“伯碩”是以字落款。
這個問題涉及到文人的名、字、號的區別以及它們在書畫落款中的應用知識。細說如下:
一、古人(特別是文人)的名、字、號現代人一般只有“名”,也就是通常所說到“名字”、“姓名”,即身份證或戶口本上的姓名。
在古代就不一樣了,知識分子不僅有名,還要有字、有號。比如宋代書法家蘇軾,名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
二、名、字、號三者之區別名,是幼年時由父母所取,供長輩呼喚。往往會根據一個人的家族輩分、生辰八字、生肖屬相來命名。一般嬰兒出生三個月內,取名。
從周代開始,人們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男子在二十歲成人行冠禮時,取字。字表示對人尊重或供朋友稱呼。比如趙雲,字子龍。
別號是名和字以外的稱號。古時,人們為了尊重別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稱其字,而稱其別號。比如陶潛,號五柳先生。一般普通人去拜謁陶潛,不會開口就叫“陶潛”、“陶淵明”,那樣顯得不尊重,而是會恭恭敬敬地尊稱一聲“五柳先生”。
現在人一般來說,法定認可的就是“名”,名以外的字、號,一般人都不用。部分文人墨客為了附庸風雅,會像古人一樣給自己取字、號,另當別論。
三、名、字、號在書畫落款中的應用簡單來說,落款一般寫名、字、號中的其中一個即可,比如說圖一落款“段成桂”(名字),或者圖二落款“伯碩”(字)。
“揚州八怪”代表人物鄭板橋,原名鄭燮,字克柔,號板橋。他的字畫落款,圖三僅僅落“板橋”(號)老人,用的是“號”。
不過也可以將號放在前面,然後再署名或署字的,也是常見的落款方式。比如圖四的書法落款為“板橋鄭燮”,前者為號,後者為名。
各位讀者朋友弄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