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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其樂在衷

    從詞義上看,二者共同點為主,略有區別。前者是用法律治理國家。後者是依據依靠法律治理國家。

    若從實質看那差別就很大了。前者人治特色濃厚,法律是執政者治國的工具和手段。歷代封建帝王也往往利用法律統治百姓。後者帶有民主法制特色,把制度法律擺在權力之上,是行政執政的依據。不允許執政者隨便超越或根據自己的個人意志隨意修改、利用法律來治國。

  • 2 # 3619085914846

    以,即以為,認為,用,把,拿,,,

    依,即依據,依靠,符合,

    本質上區別不大。

    但在用法治國,依法治國上,是有區別的,一個是拿法說事,一個依據法而說事,前有可能有出現主觀,而後者卻比較客觀。

  • 3 # 彪哥55250

    以法治國,是將法律作為治理國家的唯一工具,那麼嚴刑峻法治理下的國家就不再有和諧,大家以不犯法為底線的生活不講規矩,更不講道德規範,那將是國家災難;

    依法治國,是將法律作為治理國家的最後底線(依託),而提倡規矩,崇尚道德,那樣的社會才會是和諧、美好、有底線的。

  • 4 # 自在192460673

    “以”——以經在用“法律治國”了!準備好了!要“依”——靠法律來治國了!【概念不一樣,目的是一個!】阿彌陀佛!

  • 5 # y義務

    這是什麼地位什麼角色講什麼話!以法治國是用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央講的,他們是法律制定者,國家治理者,地方和基層各級是執行者,是地方治理者,依據法律法規來治理地方,不要夜郎自大不知天高地厚,侃侃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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