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左右衛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綠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左右率府親府勳府翊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掌固二人 監門直長七十八人
太子左右內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一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一人 亭長二人掌固二人 千牛十六人 備身二十八人,主仗六十人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從四品上。 左、右衛率掌東官兵仗羽衛之政令,以總諸曹之事,凡親、勳、翊府及廣濟等五府屬焉;副率為之貳。凡元正、冬至,皇太子朝宮臣及諸方使,則率衛府之屬以儀仗為左、右廂之周衛。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如鹵簿之法以從。每月,親、勳、翊三府之衛及廣濟等五府之超乘應番上者,配於所職。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三府、五府之貳。凡府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季秋,以其屬官之狀上於率,而為之考課。錄事參軍事掌監印、發付、勾稽。倉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文官之簿書,凡勳階、考課、假使、祿賜,及公廨、財物、田園、食料皆典之。兵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武官,親??勳??翊衛衛士之名簿,及其番上、差遣之法式。凡上番者,皆受其名簿,而諮配於率。兼知公、私馬及雜畜之簿帳。胄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器械,諸公廨繕造之物事。凡大朝會,行從應請戎仗者,則具其名數,受之於主司,既事而歸之。
左、右率府親府??勳府??翊府中郎將各一人,從四品上;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下。 中郎將、郎將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兵曹掌判勾。若大朝會及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從鹵簿之法,而監其羽儀。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司御率府率掌同左、右衛率;副率為之貳。郊城等三府之旅賁應番上者,各配於所職。 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務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郊城等三府之貳,餘皆如左、右率府。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 左、右清道率府率掌東宮內外晝夜巡警之法,以戒不虞,凡絳邑等三府皆屬焉;副率為之貳。凡皇太子出入,則領其屬以清遊隊為之先,以後拒隊為之殿,其餘依鹵簿之法以從。凡仗衛之出入,置細引以導之,兼為之糾正。每月,絳邑等三府之直蕩應番上者,配於所職。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絳邑等三府之貳,餘如左、右率府。
左、右監門率府率掌東宮諸門禁衛之法;副率為之貳。凡東宮諸司應以籍入於宮殿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牒門司,門司送於監門,監門之主與判曹印署,復送於門司;門司會之,同則聽入。凡東宮內、外門之守者,並司其出入。凡財物、器用之出入於宮禁者,皆以籍傍為據,左、右監門以出入之。若皇太子出入;則依鹵簿之法,率其屬於牙門之左右,以為捍守。
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務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門禁衛之貳。錄事參軍事掌印,兼勾稽失。兵曹兼倉曹之職,餘皆如左、右率府。其諸司籍傍判於監門者,檢其官爵、姓名、年貌,監其器物,檢其名數;月終,諸門之籍傍歸於府者,則會其出入之數。胄曹掌器械及公私馬、驢、雜畜;土木繕造之事。凡諸府直馬配於左、右監門之巡探者,則請其料,歸於馬主,禁其隱沒棄遺者。
太子左、右內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一人,從四品上。 左、右內率府率之職,掌東宮千牛、備身侍奉之事,而主其兵仗,總其府事;而副率為之貳。以千牛執細刀、弓箭,以備身宿衛、侍從,以主仗守戎服、器物。凡皇太子坐朝,則領千牛、備身之屬升殿。若射於射宮,則率領其屬以從,位定,千牛、備身奉細弓及矢,立於東階上,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及決拾,北面張弓,左執?付,右執簫以進副率以巾拂矢而進,進訖,各退立於位。及射,左、右內率啟其矢中及不中,既事,受亦如之。
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官吏及千牛、備身之貳,餘如左、右率府。錄事參軍事掌印,兼勾簿書及其勳階、考課稽失。兵曹掌文武官及千牛、備身之簿書,及其勳階、考課、假使、祿俸之事。胄曹掌細引仗及羽儀之物,自千牛以下各分而典之。
太子左右衛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綠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左右率府親府勳府翊府
中郎將各一人 左郎將一人 右郎將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司階一人 中候二人 司戈二人 執戟三人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二人 亭長二人掌固二人 監門直長七十八人
太子左右內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一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一人 亭長二人掌固二人 千牛十六人 備身二十八人,主仗六十人
太子左右衛率府
率各一人 副率二人,從四品上。 左、右衛率掌東官兵仗羽衛之政令,以總諸曹之事,凡親、勳、翊府及廣濟等五府屬焉;副率為之貳。凡元正、冬至,皇太子朝宮臣及諸方使,則率衛府之屬以儀仗為左、右廂之周衛。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如鹵簿之法以從。每月,親、勳、翊三府之衛及廣濟等五府之超乘應番上者,配於所職。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三府、五府之貳。凡府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季秋,以其屬官之狀上於率,而為之考課。錄事參軍事掌監印、發付、勾稽。倉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文官之簿書,凡勳階、考課、假使、祿賜,及公廨、財物、田園、食料皆典之。兵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武官,親??勳??翊衛衛士之名簿,及其番上、差遣之法式。凡上番者,皆受其名簿,而諮配於率。兼知公、私馬及雜畜之簿帳。胄曹掌親??勳??翊三府、廣濟等五府器械,諸公廨繕造之物事。凡大朝會,行從應請戎仗者,則具其名數,受之於主司,既事而歸之。
左、右率府親府??勳府??翊府中郎將各一人,從四品上;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下。 中郎將、郎將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以宿衛,而總其府事。兵曹掌判勾。若大朝會及皇太子備禮出入,則從鹵簿之法,而監其羽儀。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左、右司御率府率掌同左、右衛率;副率為之貳。郊城等三府之旅賁應番上者,各配於所職。 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務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郊城等三府之貳,餘皆如左、右率府。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 左、右清道率府率掌東宮內外晝夜巡警之法,以戒不虞,凡絳邑等三府皆屬焉;副率為之貳。凡皇太子出入,則領其屬以清遊隊為之先,以後拒隊為之殿,其餘依鹵簿之法以從。凡仗衛之出入,置細引以導之,兼為之糾正。每月,絳邑等三府之直蕩應番上者,配於所職。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下;執戟各三人,從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及絳邑等三府之貳,餘如左、右率府。
左、右監門率府率掌東宮諸門禁衛之法;副率為之貳。凡東宮諸司應以籍入於宮殿者,皆本司具其官爵、姓名以牒門司,門司送於監門,監門之主與判曹印署,復送於門司;門司會之,同則聽入。凡東宮內、外門之守者,並司其出入。凡財物、器用之出入於宮禁者,皆以籍傍為據,左、右監門以出入之。若皇太子出入;則依鹵簿之法,率其屬於牙門之左右,以為捍守。
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務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門禁衛之貳。錄事參軍事掌印,兼勾稽失。兵曹兼倉曹之職,餘皆如左、右率府。其諸司籍傍判於監門者,檢其官爵、姓名、年貌,監其器物,檢其名數;月終,諸門之籍傍歸於府者,則會其出入之數。胄曹掌器械及公私馬、驢、雜畜;土木繕造之事。凡諸府直馬配於左、右監門之巡探者,則請其料,歸於馬主,禁其隱沒棄遺者。
太子左、右內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一人,從四品上。 左、右內率府率之職,掌東宮千牛、備身侍奉之事,而主其兵仗,總其府事;而副率為之貳。以千牛執細刀、弓箭,以備身宿衛、侍從,以主仗守戎服、器物。凡皇太子坐朝,則領千牛、備身之屬升殿。若射於射宮,則率領其屬以從,位定,千牛、備身奉細弓及矢,立於東階上,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及決拾,北面張弓,左執?付,右執簫以進副率以巾拂矢而進,進訖,各退立於位。及射,左、右內率啟其矢中及不中,既事,受亦如之。
長史各一人,從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官吏及千牛、備身之貳,餘如左、右率府。錄事參軍事掌印,兼勾簿書及其勳階、考課稽失。兵曹掌文武官及千牛、備身之簿書,及其勳階、考課、假使、祿俸之事。胄曹掌細引仗及羽儀之物,自千牛以下各分而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