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中華會計網校

    在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一定會碰到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你是不是對這幾樣費用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該如何界定呢?今天來幫你區分一下把!

    業務招待費

    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於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

    業務招待費的具體範圍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賬務處理

    會計上:據實核算、不要大吃大喝

    稅務上:兩個限制條件、永久性差異

    實際的發生額的60%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二者誰更小,就以誰為準在稅前扣除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會計“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

    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非投資業務企業不享受這條規定

    企業籌建期間,與籌辦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籌辦費,按規定稅前扣除

    【例題】

    某公司2014年發生如下業務:

    (1)籌建期間發生開辦費用合計120萬元,其中包括業務招待費30萬元,委託某廣告策劃公司進行推廣活動的廣告宣傳費20萬元。

    【答案】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30萬元應該按發生額的60%計入開辦費(調增12萬元);

    籌建期間的廣告費可據實列支。

    (2)正常經營期間發生業務招待費6萬元,當年銷售收入800萬元,自產貨物對外投資公允價值18萬元

    【答案】

    6×60%=3.6(萬元)

    (800+18)×0.5%=4.09(萬元)

    所以業務招待費稅前只能扣除3.6萬元,需要納稅調增2.4萬元。

    廣告費

    指企業透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務,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而支付給廣告經營者、釋出者的費用。

    業務宣傳費

    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透過廣告發布者傳播的廣告性支出。

    賬務處理

    會計上:據實核算

    稅務上:有限額規定、時間性差異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按規定稅前扣除

    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作為宣傳費處理

    【例題】

    某企業2014年銷售收入合計是100萬,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支出限額是100×15%=15萬;

    假如2014年年實際發生12萬,那可以據實扣除;

    假如2014年年實際發生20萬,那隻能扣除15萬,超出的5萬轉至2015年及之後年度扣除;

    2015年相關財務資料:

    假如該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限額是20萬元,實際發生10萬,2014年調增的5萬允許在2015年稅前扣除;

    假如實際發生18萬元,2014年調增的2萬允許在2015年稅前扣除;

    假如實際發生27萬元,那2015年調增7萬元;累計調增12萬元轉至2016年及之後年度扣除。

  • 2 # 張會計的幸福生活

    非常感謝,我來淺談上述問題的個人見解。

    一、定義不同。

    1、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經營業務的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

    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2、廣告費,是指企業透過各種媒體(第三方)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所支付的費用。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者公益廣告的形式主義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總之,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物件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透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臺、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二、所得稅列支不同:招待費按60%列支不超過營業收入的0.5%,超過部分不得在以後年度列支,廣告和宣傳費不超過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可以在以後年度列支,最長不超過5年;

    (鑑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類同性,稅法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併在一起進行稅前扣除。扣除標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物件不同:招待費以消費,如餐飲、酒店等為主,招待的主體一般具有特定和唯一性。廣告和業務宣傳以廣而告之為主,宣傳的物件廣而散、具有不確定性。

    四、媒介不同:招待費不需要特定媒介,招待取得正規的發票走完公司內部的審批流程後,財務就可以列支該費用:

    但廣告和宣傳費不可以,特別是廣告費需要符合兩個外部條件才能認定為廣告支出(正規廣告發票、有資質的廣告公司,兩者缺一不可)。

  • 3 # 尚小仙的賊船

    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三者有內在聯絡,也有不同之處。

    基本上可以把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放在一起看,屬於公司外聯行為,只要區別在於資金使用人的區別。

    廣告費:一般是外包宣傳費用,如外包給廣告公司的電廣或紙廣的直接宣傳,或有廣告公司承辦的地推活動,總體來說就是要付費別人的宣傳費;

    業務宣傳費:一般是公司自行組織的宣傳產生的費用,一般多指物料費用,如小禮品、自辦活動的場地費等,費用一般都是公司內部部門使用;

    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了聯絡業務或促銷、處理社會關係等是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一般不針對個人客戶,多是渠道客戶,也就是大客戶宴請等行為的費用;

    總體上來說業務招待費多是吃飯送禮針對的是集團或渠道客戶,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受眾群體一般是個人消費者,屬於面對終端消費者的宣傳或促銷行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麼看待楊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