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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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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正民
在十年過渡期間,進行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時的新辦法怎麼理解?下面扼要談談我的粗淺認知與理解。
必須指出,對這個新辦法的正確理解,它是一個基礎性的理解,由此所派生出的相關認知與解讀,也必然會涇渭分明,各執一詞。
這個新、老計發辦法,即比較時所使用的新計發辦法,絕對指向不是尚未實施的“新人”計發辦法。這個所以稱謂為新計發辦法,它是與老計發辦法相比較而言的!
言歸正傳。這個新計發辦法也應該與時俱進,它應當有兩種必然解讀。但是歸根到底,它們的根本指向與基本內涵,卻是完全一致的。
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而言,對企業退休中人來講,這個新計發辦法,它的指向是中人過渡辦法無疑,也就是用中人計發辦法的計算結果,與老人計發辦法的計算結果相比較。
對機關事業養老並軌改革而言,對機關事業退休中人來講,則是養老並軌檔案所明文規定的,即中人計發辦法加上職業年金在內。這就是精準的新計發辦法的法定內涵之所在。
對於“中人”來說,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這是他們的十年過渡期,在這期間退休的“中人”,他們的養老金計發是按照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那什麼是老辦法呢?老辦法的待遇主要由基本工資、退休補貼組成。
其中基本工資標準是按照個人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標準,根據工作年限發放一定比例,比如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退休補貼是按照2014年9月時的職務職級確定。
然後再加上2014年10月調整的退休費標準,最後乘上每年的工資增長率,就是老辦法計發的待遇。
老辦法待待遇計算方式=那什麼是新辦法呢?新辦法的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
是以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不過“中人”因為存在視同繳費年限,所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視同繳費指數與實際繳費指數的平均值。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是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三、過渡性養老金:
按照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1.3%過渡係數四、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和個人賬號養老金很相似,是由參保人員退休時職業年金賬戶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但是不同的地方是,職業年金賬戶的金額髮完以後就沒有了。
職業年金=退休時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那什麼是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呢?就是一個人退休的時候,按照老辦法計算一次他的待遇,然後再按照新辦法計算一次,最後兩個計算結果進行比較。
如果新辦法待遇低於老辦法,那麼就按老辦法的待遇標準發放。
如果新辦法待遇高於老辦法,那麼高出的這部分金額,根據退休時間的不同,發放不同的比例。
比如小王是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那麼他就在老辦法待遇的基礎上,再發放超出部分的10%。而小李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那麼他就發放超出部分的20%。
但是要注意一點,對於同一個人來說,一旦退休時間確定後,超出比例就不會再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