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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許一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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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風24
贈花卿的寫作背景:
此詩約作於公元761年(唐肅宗上元二年)。花敬定曾因平叛立過功,居功自傲,驕恣不法,放縱士卒大掠東蜀;又目無朝廷,僭用天子音樂。杜甫贈此詩予以委婉的諷刺。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號少陵野老,世稱“杜工部”、“杜少陵”等,漢族,河南府鞏縣(今河南省鞏義市)人,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杜甫被世人尊為“詩聖”,其詩被稱為“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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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花卿》
原文:
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譯文:
錦官城每日絃樂管樂雜紛紛,一半隨著江風飄去,一半飄入了雲端。
這樣的樂曲只應該天上有,人世間芸芸眾生能得幾回聞?
《贈花卿》是唐代詩人杜甫的詩作,約作於公元761年(唐上元二年),相傳杜甫常常到各地遊覽,某天在花卿的府上聽到悠揚動聽的樂曲,杜甫十分感嘆,故即興揮毫寫下了這首詩,稱讚樂曲是人間難得一聞的天上仙樂。《贈花卿》全詩四句,前兩句對樂曲作具體形象的描繪,是實寫;後兩句以天上的仙樂相誇,是遐想。因實而虛,虛實相生,將樂曲的美妙讚譽到了極度。此詩有動有靜,婉轉含蓄,耐人尋味。創作背景此詩約作於唐肅宗上元二年(761年)。花敬定曾因平叛立過功,居功自傲,驕恣不法,放縱士卒大掠東蜀;又目無朝廷,僭用天子音樂。杜甫贈此詩予以委婉的諷刺。在中國封建社會里,禮儀制度極為嚴格,即使音樂,亦有異常分明的等級界限。據《舊唐書》載,唐朝建立後,高祖李淵即命太常少卿祖孝孫考訂大唐雅樂,“皇帝臨軒,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承和;……”這些條分縷析的樂制都是當朝的成規定法,稍有違背,即是紊亂綱常,大逆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