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巴拿馬金獎”,一般是指1915年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該博覽會的舉辦地,是美國舊金山。
該獎項究竟是怎麼回事,有多少含金量,可參見王勇則所著《圖說1915巴拿馬賽會》一書的整理研究。
扼要來說就是:
1.“巴拿馬金獎”不是頭等獎。
此次博覽會共設有六個級別的獎項。從高到低依次是:大獎(榮譽獎中的最佳者)、榮譽獎(也稱名譽獎,95分以上)、金獎(85分以上)、銀獎(75分以上)、銅獎(60分以上)、鼓勵獎(入圍賽品,無獎牌有獎狀)。
也就是說,中文世界廣泛炒作的“巴拿馬金獎”,並不是最高榮譽,只是第三級別獎項。
圖: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內部街景,引自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圖書館網站
2.獎項總量很大,以各國雨露均霑為第一要務。
此次活動共計約有20萬件展品,舉辦方頒發了25527個獎項,銅獎以上(包括銅獎)者獲頒獎牌,共計20344塊。
中國的獲獎數量,因當年官方統計不完善,缺乏準確數字,有1211枚、1100枚、1218枚等多種資料。王勇則依據官方出版的《中國參與巴那馬太平洋博覽會記實》,統計得出總數是1076枚(包括不發獎牌的末等獎),且認為這是一個保守數字,即“中國賽品獲獎總數至少為1076枚,最多應該不過1200餘枚”。
大體而言,各國獎項總量與其參展物品數量成正比,雨露均霑。
中國是參展物品最多的國家,號稱有10萬件(有說法稱只有約2萬件獲得拆箱展出的機會),所以是東道主美國之外獲獎總量最多的國家。日本與中國大體相當,獲獎1100餘枚;義大利、荷蘭、紐西蘭等國獲獎數也在400-500枚之間。
在得獎數這個問題上,日本似有意要與中國一爭雌雄。其中一次激烈交鋒,發生在“誰是東方茶葉的首席代表”上。據中方的報告書披露,爭鋒過程是這樣的:
“日人忌我已甚,聲言彼國得獎之數,決不能少於中國。而中國之茶不能與彼國得同等獎。……當審查會預擬之獎勵日本各縣之茶給金牌,而另給大獎章以示日本茶之名譽。中國各省之茶得金牌,亦另給大獎章以示中國茶之名譽。乃日本力爭除日本茶得一大獎章外,臺灣茶(注:當時臺灣被日本侵略控制)須另給一大獎章。中國乃繼起而爭:如臺灣茶另得大獎章,中國之各省茶亦須各得大獎章,卒得審查會之允許。而中國在賽會上得不失敗於日本。”①
大意就是,日本就各縣茶葉向主辦方索要三等金牌,就整個日本茶索要頭等大獎;中國代表團也隨即提出各省茶葉須得金牌,整個中國茶須得頭等大獎;日本又把殖民地臺灣之茶單獨拿出來索要頭等大獎,中國代表團又隨即提出中國各省茶葉(當是取各省與被日本侵佔的臺灣同級別之意)都必須得頭等大獎。
這種角力,也是中、日兩國展品獲獎數量相近的一個重要原因。
圖:1917年出版的《江蘇辦理巴拿馬賽會報告書》封面
3.獎項標準比較寬鬆,有很大爭取空間。
賽會設有審查官500人,美華人士佔十分之七,其他與會國佔十分之三。中國獲得了16個審查官名額。評選規則是先分部分類篩選,選出入圍展品並粗定獎項等級,再交給高階審查員來最終敲定。
中國開局不利,分部分類篩選所得“總獎數未逾一千,大獎僅二十餘枚”,身在高審委員會的中國官方參展負責人陳琪遂展開活動,要求增加獲獎展品、改變獎項等級。主要是替民國中央政府、各級官廳以及各省展品爭取獎項。
圖:江蘇省在巴拿馬博覽會上獲得的部分獎項。可以看到,獲獎者不止於商品,還包括了“學生成績”之類。
比如,前文提及,中國茶葉給的本來是一枚大獎,為了對抗日本,陳琪的訴求是贛、皖、閩、湘、浙、鄂、蘇七省皆有茶葉參展,應該給七枚大獎。各省送展的農產品,像蠶繭、桐油、茴香、醬油、竹筍等等,陳琪也要求重新評估,“擇優各給大獎”。
商務印書館的書籍、財政部印刷局的文化品、交通部的鐵路模型與黃河大橋模型、漢冶萍鋼鐵公司的鐵軌……等等,陳琪也都要求重新評定獎項。
圖:交通館中國部與食品館中國部,引自《中華實業界》1915年第12期。
主辦方抱著與人為善的態度,基本上應允了中方的爭取。比如七省茶葉給了七個大獎,十二省的農產品也給了十二個大獎。擔任博覽會中國代表的嚴智怡後來說:
“賽品審查,會場雖有統一辦法,然東方歷史及一切習慣,美人亦不能深悉。故對於程度上之批評,亦不肯專執己見,往往為競獎者之言是聽。”“賽品中即有特別可貴之處,彼亦不能全解,但循競獎者之意給獎而已。”②
所謂“不肯專執己見,往往為競獎者之言是聽”、“但循競獎者之意給獎而已”,意思就是:雖然訂有評獎規則,但主辦方不是很懂中國的那些產品,只要中方代表提出異議,基本上都會答應中方的訴求。
圖:浙江省立女子師範學校獲得的巴拿馬博覽會榮譽獎狀(第二等級),引自該校《校友會雜誌》1919年第1期
這種做法,自然是因為博覽會並非真的競賽(儘管中方將之稱為“賽會”),主辦方要的是其樂融融的影響力(展示1906年大地震後舊金山重建的偉業),而不是嚴苛審查參會的三十多個國家帶來的展品。中國與日本在展會上互相角力,主辦方並不想深度介入此事,所以,他們對日方索要獎牌之事大體應允,對中方索要獎牌之事也取相近的態度。
圖:巴拿馬博覽會中的中國政府館建築(修建中)
具體到酒類,直隸官廳選送的高粱酒、河南官廳選送的高粱酒、山西官廳選送的高粱汾酒,獲得了頭等大獎章。不過,前兩者並無品牌名稱,其實是作為“省農產品大集合”而得獎,直隸的得獎展品是“豆類花生高粱酒羊毛豬鬃”,河南的得獎展品是“豆類高粱酒醬菜蘑菇”。這種以省份為單位,將送展農產品打包以得大獎的模式,也是陳琪為了與日本代表團競爭,而刻意想出來的辦法。另有2種酒獲得了第二等榮譽獎,19種酒獲得了三等金牌,其中很多也是打包形式。至於貴州,惟有一項由“貴州省公署”提供的“酒”獲得了一枚銀牌,也就是第四等級獎章,該“酒”無品牌名稱。④
總體而言,中國選送參展巴拿馬博覽會的商品,主要以傳統土特產為主,與美國、義大利等國工業展品眾多,有著較為明顯的差距。而且,雖然依賴傳統土特產獲得了獎牌數量第一(不計入東道主美國),但這些特產在與其他國家的比較中,似乎並未顯出優勢。一如歷史學者梁碧瑩所總結的那般:
“在賽會上, 印度的紅茶和日本的綠茶因由機器製造, 色香兼美, 幾乎奪去中國茶葉的市場。華絲是傳統的產品, 賽會上的義大利絲和日本絲由機器製造, 光澤、潔白度、彈力遠遠超過中國, 幾乎奪去華絲的席位。中國又稱“瓷國”, 而在賽會上, 日、德、法、奧等國推陳出新, 尤其是日本的瓷器, 以其顏色鮮明奪目,引起美華人的興趣。……從總體上看, 此次美國博覽會, 世界各國展品以新發明為勝, 而中國則以仿古為多, 更新者少。日本採取變通的辦法, 既模仿西洋, 又依照東方, 兩者結合, 滿足了世人的胃口, 故日本展品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⑤
中國代表團也承認,雖然在出發前做了種種預備,希望在博覽會上為中中國產品開啟銷路,但實際結果確實很不理想:
“商品銷路甚滯,將來結果恐難良佳,……有令人無可問津之憾。”⑥
註釋
②上海圖書館編:《中國與世博:歷史記錄(1851-1940)》,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頁。
④具體統計可參見劉景源《酒典集萃》,中國商業出版社1996年版,第313-316頁。
⑤梁碧瑩:《民初中國實業界赴美的一次經濟活動——中國與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
⑥江蘇省長公署實業科編輯:《江蘇辦理巴拿馬賽會報告書》,1917年版,第213-214頁。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團在報告中說,問題並非中中國產品的質量不行,而是代表團成員都是些擅長“辦理賽會”者,缺乏有商業廣告經驗的人才。這種總結缺乏說服力,原因是:多選商界和實業界人士前往參會,本就是代表團吸取往屆教訓,在籌備期間相當注意的事情。代表團的領隊、身為“巴拿馬賽會事務局局長”的陳琪,即出自南洋勸業會, 對商業與賽會都很有經驗。筆者認為,代表團之所以在報告中未提及商品質量問題,主要是不願得罪眾多當道之人。畢竟,參會展品是以省為單位來篩選籌備的。說產品普遍不如他國,不但開罪各省當道,也會引起國內民族情緒的反彈。
另,本文還參考了孫鑫偉《怎樣獲得巴拿馬金獎》,大象公會2016年5月18日,特此致謝。
關於“巴拿馬金獎”,一般是指1915年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該博覽會的舉辦地,是美國舊金山。
該獎項究竟是怎麼回事,有多少含金量,可參見王勇則所著《圖說1915巴拿馬賽會》一書的整理研究。
扼要來說就是:
1.“巴拿馬金獎”不是頭等獎。
此次博覽會共設有六個級別的獎項。從高到低依次是:大獎(榮譽獎中的最佳者)、榮譽獎(也稱名譽獎,95分以上)、金獎(85分以上)、銀獎(75分以上)、銅獎(60分以上)、鼓勵獎(入圍賽品,無獎牌有獎狀)。
也就是說,中文世界廣泛炒作的“巴拿馬金獎”,並不是最高榮譽,只是第三級別獎項。
圖: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內部街景,引自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圖書館網站
2.獎項總量很大,以各國雨露均霑為第一要務。
此次活動共計約有20萬件展品,舉辦方頒發了25527個獎項,銅獎以上(包括銅獎)者獲頒獎牌,共計20344塊。
中國的獲獎數量,因當年官方統計不完善,缺乏準確數字,有1211枚、1100枚、1218枚等多種資料。王勇則依據官方出版的《中國參與巴那馬太平洋博覽會記實》,統計得出總數是1076枚(包括不發獎牌的末等獎),且認為這是一個保守數字,即“中國賽品獲獎總數至少為1076枚,最多應該不過1200餘枚”。
大體而言,各國獎項總量與其參展物品數量成正比,雨露均霑。
中國是參展物品最多的國家,號稱有10萬件(有說法稱只有約2萬件獲得拆箱展出的機會),所以是東道主美國之外獲獎總量最多的國家。日本與中國大體相當,獲獎1100餘枚;義大利、荷蘭、紐西蘭等國獲獎數也在400-500枚之間。
在得獎數這個問題上,日本似有意要與中國一爭雌雄。其中一次激烈交鋒,發生在“誰是東方茶葉的首席代表”上。據中方的報告書披露,爭鋒過程是這樣的:
“日人忌我已甚,聲言彼國得獎之數,決不能少於中國。而中國之茶不能與彼國得同等獎。……當審查會預擬之獎勵日本各縣之茶給金牌,而另給大獎章以示日本茶之名譽。中國各省之茶得金牌,亦另給大獎章以示中國茶之名譽。乃日本力爭除日本茶得一大獎章外,臺灣茶(注:當時臺灣被日本侵略控制)須另給一大獎章。中國乃繼起而爭:如臺灣茶另得大獎章,中國之各省茶亦須各得大獎章,卒得審查會之允許。而中國在賽會上得不失敗於日本。”①
大意就是,日本就各縣茶葉向主辦方索要三等金牌,就整個日本茶索要頭等大獎;中國代表團也隨即提出各省茶葉須得金牌,整個中國茶須得頭等大獎;日本又把殖民地臺灣之茶單獨拿出來索要頭等大獎,中國代表團又隨即提出中國各省茶葉(當是取各省與被日本侵佔的臺灣同級別之意)都必須得頭等大獎。
這種角力,也是中、日兩國展品獲獎數量相近的一個重要原因。
圖:1917年出版的《江蘇辦理巴拿馬賽會報告書》封面
3.獎項標準比較寬鬆,有很大爭取空間。
賽會設有審查官500人,美華人士佔十分之七,其他與會國佔十分之三。中國獲得了16個審查官名額。評選規則是先分部分類篩選,選出入圍展品並粗定獎項等級,再交給高階審查員來最終敲定。
中國開局不利,分部分類篩選所得“總獎數未逾一千,大獎僅二十餘枚”,身在高審委員會的中國官方參展負責人陳琪遂展開活動,要求增加獲獎展品、改變獎項等級。主要是替民國中央政府、各級官廳以及各省展品爭取獎項。
圖:江蘇省在巴拿馬博覽會上獲得的部分獎項。可以看到,獲獎者不止於商品,還包括了“學生成績”之類。
比如,前文提及,中國茶葉給的本來是一枚大獎,為了對抗日本,陳琪的訴求是贛、皖、閩、湘、浙、鄂、蘇七省皆有茶葉參展,應該給七枚大獎。各省送展的農產品,像蠶繭、桐油、茴香、醬油、竹筍等等,陳琪也要求重新評估,“擇優各給大獎”。
商務印書館的書籍、財政部印刷局的文化品、交通部的鐵路模型與黃河大橋模型、漢冶萍鋼鐵公司的鐵軌……等等,陳琪也都要求重新評定獎項。
圖:交通館中國部與食品館中國部,引自《中華實業界》1915年第12期。
主辦方抱著與人為善的態度,基本上應允了中方的爭取。比如七省茶葉給了七個大獎,十二省的農產品也給了十二個大獎。擔任博覽會中國代表的嚴智怡後來說:
“賽品審查,會場雖有統一辦法,然東方歷史及一切習慣,美人亦不能深悉。故對於程度上之批評,亦不肯專執己見,往往為競獎者之言是聽。”“賽品中即有特別可貴之處,彼亦不能全解,但循競獎者之意給獎而已。”②
所謂“不肯專執己見,往往為競獎者之言是聽”、“但循競獎者之意給獎而已”,意思就是:雖然訂有評獎規則,但主辦方不是很懂中國的那些產品,只要中方代表提出異議,基本上都會答應中方的訴求。
圖:浙江省立女子師範學校獲得的巴拿馬博覽會榮譽獎狀(第二等級),引自該校《校友會雜誌》1919年第1期
這種做法,自然是因為博覽會並非真的競賽(儘管中方將之稱為“賽會”),主辦方要的是其樂融融的影響力(展示1906年大地震後舊金山重建的偉業),而不是嚴苛審查參會的三十多個國家帶來的展品。中國與日本在展會上互相角力,主辦方並不想深度介入此事,所以,他們對日方索要獎牌之事大體應允,對中方索要獎牌之事也取相近的態度。
圖:巴拿馬博覽會中的中國政府館建築(修建中)
具體到酒類,直隸官廳選送的高粱酒、河南官廳選送的高粱酒、山西官廳選送的高粱汾酒,獲得了頭等大獎章。不過,前兩者並無品牌名稱,其實是作為“省農產品大集合”而得獎,直隸的得獎展品是“豆類花生高粱酒羊毛豬鬃”,河南的得獎展品是“豆類高粱酒醬菜蘑菇”。這種以省份為單位,將送展農產品打包以得大獎的模式,也是陳琪為了與日本代表團競爭,而刻意想出來的辦法。另有2種酒獲得了第二等榮譽獎,19種酒獲得了三等金牌,其中很多也是打包形式。至於貴州,惟有一項由“貴州省公署”提供的“酒”獲得了一枚銀牌,也就是第四等級獎章,該“酒”無品牌名稱。④
總體而言,中國選送參展巴拿馬博覽會的商品,主要以傳統土特產為主,與美國、義大利等國工業展品眾多,有著較為明顯的差距。而且,雖然依賴傳統土特產獲得了獎牌數量第一(不計入東道主美國),但這些特產在與其他國家的比較中,似乎並未顯出優勢。一如歷史學者梁碧瑩所總結的那般:
“在賽會上, 印度的紅茶和日本的綠茶因由機器製造, 色香兼美, 幾乎奪去中國茶葉的市場。華絲是傳統的產品, 賽會上的義大利絲和日本絲由機器製造, 光澤、潔白度、彈力遠遠超過中國, 幾乎奪去華絲的席位。中國又稱“瓷國”, 而在賽會上, 日、德、法、奧等國推陳出新, 尤其是日本的瓷器, 以其顏色鮮明奪目,引起美華人的興趣。……從總體上看, 此次美國博覽會, 世界各國展品以新發明為勝, 而中國則以仿古為多, 更新者少。日本採取變通的辦法, 既模仿西洋, 又依照東方, 兩者結合, 滿足了世人的胃口, 故日本展品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⑤
中國代表團也承認,雖然在出發前做了種種預備,希望在博覽會上為中中國產品開啟銷路,但實際結果確實很不理想:
“商品銷路甚滯,將來結果恐難良佳,……有令人無可問津之憾。”⑥
註釋
②上海圖書館編:《中國與世博:歷史記錄(1851-1940)》,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頁。
④具體統計可參見劉景源《酒典集萃》,中國商業出版社1996年版,第313-316頁。
⑤梁碧瑩:《民初中國實業界赴美的一次經濟活動——中國與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
⑥江蘇省長公署實業科編輯:《江蘇辦理巴拿馬賽會報告書》,1917年版,第213-214頁。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團在報告中說,問題並非中中國產品的質量不行,而是代表團成員都是些擅長“辦理賽會”者,缺乏有商業廣告經驗的人才。這種總結缺乏說服力,原因是:多選商界和實業界人士前往參會,本就是代表團吸取往屆教訓,在籌備期間相當注意的事情。代表團的領隊、身為“巴拿馬賽會事務局局長”的陳琪,即出自南洋勸業會, 對商業與賽會都很有經驗。筆者認為,代表團之所以在報告中未提及商品質量問題,主要是不願得罪眾多當道之人。畢竟,參會展品是以省為單位來篩選籌備的。說產品普遍不如他國,不但開罪各省當道,也會引起國內民族情緒的反彈。
另,本文還參考了孫鑫偉《怎樣獲得巴拿馬金獎》,大象公會2016年5月18日,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