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萌萌農產品經營部

    第48條

      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釋義】 本條是關於徵地補償安置公告的規定。

      一、徵地補償的方案包括:徵用土地的面積、範圍、地類、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或承包經營權人),徵地補償標準的具體計算辦法,補償的總費用和每個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補償費的數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數量、補償的具體標準和地上物所有權人補償費的數額,青苗補償的標準和每個土地使用權人(或承包經營權人)應得的補償費數額,及其各項費用的支付辦法等。徵地後農業人口的安置方案,包括徵地安置農業人口的計算辦法和安置者的姓名、安置的方式和安置方案的實施步驟和組織實施的單位等。具體方案由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後與有關單位協商制訂。

      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徵地補償和安置方案在當地予以公告。公告的方式應當使被徵地單位的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能瞭解徵地補償和安置方案的具體內容。公告的內容要具體、詳細,使徵用土地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都能明白徵用土地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和得到的相應補償的數量。對政府確定的方案有異議的可以提出意見和要求。

      三、有關人民政府應當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因徵地的補償和安置直接涉及到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應當聽取他們的意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應當採納,以完善徵用土地的補償和安置方案。

      四、對徵地方案予以公告,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宣傳國家徵地的有關規定,有利於更好地完善徵地方案,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及時解決因徵地給農民帶來的困難,也是中國土地管理工作中實行民主決策的重要部分,有利於提高徵地及補償安置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少數幹部和政府工作人員營私舞弊。

  • 2 # 摩文律師事務所包音泰

    你好,摩文律師為你解答

    《土地管理法》第48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 3 # 三農普法宣傳者愛靜

    新《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全華人大常委會在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中,特別對依法保障農村土地徵收、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全國範圍內實行提出了明確要求。

    新《土地管理法》出臺後,面臨挑戰要做好準備:

    1、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其核心價值徵收補償。根據此條款的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並公佈本地區的區片綜合地價,(很榮幸,本人參加了聽證),確保新發實施後按照新的標準實施徵地。

    2、不斷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的能力建設。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直接進入市場流轉,是對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運營管理能力提出挑戰。要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穩妥推進,在實踐中不斷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能力。

    3、要切實做好新《土地管理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要加大向全社會的宣傳力度,使農民瞭解新法內容,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土地權益。

    簡單的瞭解了這些內容後,針對題主問題來分享看法:

    1、新法第48條第一款規定確立了徵收土地應當公平、合理補償的原則。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第二款規定確立了被徵收土地的補償範圍。對比舊法增加和擴大了補償範圍。新法將補償範圍確定為: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土地安置補助費,三是村民住宅補償費,四是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五是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這表明被徵地農民的補償費用和生計得到完善。

    3、第三款規定確立了明確以區片綜合地價取代原來的年產值倍數法,做到了徵地補償同地同價,實現了補償的公平性,防止了徵地補償的隨意性,規範了徵地行為。打消了被徵地農民由於土地收益的合理分配造成的心理不平衡現象,順利進行徵地工作。

    4、第四款規定確立了徵收農用地以外的補償標準、徵收的基本原則和補償安置的選擇方式。既注重了維護被徵地農民土地基本權益,有利於保證農村社會穩定,又充分反映城鎮化發展要求,促進地盡其用和農民增收。

    5、第五款規定確立了被徵地農民的養老社會保障。在法律上為被徵地農民構建了更加完善的體系。真正做到了讓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有保障”。

    熟悉了新法48條規定,再來熟悉一下47條的規定才能回答您的具體問題。新法第47條中明確規定將原來的徵地批後公告改為徵地批前公告,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當召開聽證會修改。徵地報批以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須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等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徵收土地。所以徵地安置方案確定後應該是補償安置方案經過依職權和依申請聽證後修改,合法合理修改後的補償安置方案經批准公佈出來。

    新《土地管理法》的出臺,個人認為有些方面未明確規定,新法63條規定,未曾提及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沒有明確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主要是擔心加重農民負擔,降低改革的獲得感,但是不能解決好影響宅基地公平分配問題,勢必制約宅基地的改革。

    以上回答,若有不對的地方還請指正!下一步是考驗執行者對新《土地管理法》的施行的智慧,我們拭目以待!

  • 4 # 艽野l

     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釋義】 本條是關於徵地補償安置公告的規定。

      一、徵地補償的方案包括:徵用土地的面積、範圍、地類、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或承包經營權人),徵地補償標準的具體計算辦法,補償的總費用和每個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補償費的數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數量、補償的具體標準和地上物所有權人補償費的數額,青苗補償的標準和每個土地使用權人(或承包經營權人)應得的補償費數額,及其各項費用的支付辦法等。徵地後農業人口的安置方案,包括徵地安置農業人口的計算辦法和安置者的姓名、安置的方式和安置方案的實施步驟和組織實施的單位等。具體方案由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後與有關單位協商制訂。

      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徵地補償和安置方案在當地予以公告。公告的方式應當使被徵地單位的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能瞭解徵地補償和安置方案的具體內容。公告的內容要具體、詳細,使徵用土地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都能明白徵用土地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和得到的相應補償的數量。對政府確定的方案有異議的可以提出意見和要求。

      三、有關人民政府應當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因徵地的補償和安置直接涉及到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應當聽取他們的意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應當採納,以完善徵用土地的補償和安置方案。

      四、對徵地方案予以公告,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宣傳國家徵地的有關規定,有利於更好地完善徵地方案,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及時解決因徵地給農民帶來的困難,也是中國土地管理工作中實行民主決策的重要部分,有利於提高徵地及補償安置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少數幹部和政府工作人員營私舞弊。

  • 5 # 淡藍237616766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從政策實務上是這樣具體執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規定標準,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後在被徵收所在村組公示,公示期內如有超過半數群眾有異議可提出聽證,聽證實行政策解讀或者修改錯誤之處,這時候形成的即為確定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告。

  • 6 # 付兆敏律師

    一、首次以法條的形式明確了集體土地徵收的補償原則

    第48條是土地管理法新增條,該條以法條的形式明確了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的補償原則為,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確定了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的最低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徵收土地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目前全國各省以陸續更新或者制定了各地的區片綜合地價,可以到省級政府官網或者省自然資源廳官網查詢。

    三、規定了農村住宅徵收補償標準及三種補償方式

    在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前,農村房屋補償是作出地上物進行補償,大大降低老百姓的房屋補償利益。新土地管理法第48條明確規定,對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由此可知,農村自住宅徵收拆遷有三種補償方式:

    一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應當補償房屋重建價值(房屋重建價值為重新建房所需的貨幣總額,含材料費、人工費等);二是提供安置房的,最低標準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和安置房面積1:1的比例進行置換;三是貨幣補償,應當補償宅基地地價+房屋重建價值。除此之外,還要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

    四、將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依法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存權。

    土地管理法第48條四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

  • 7 #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土地的補償、地上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費等,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涉及到農村村民住宅的採取貨幣補償、產權置換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被徵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一般是按拆一還一的原則進行,所以,如果低於這兩個原則時,被徵收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複議或是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魯迅先生說“魏晉風流”是藥與酒的文化,也有人魏晉風流說骯髒不堪,誤國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