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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風116067626

    不太合理,但是合法。

    剛剛施行《民法典》,在這個問題上有一個大方向性的原則規定,即:

    物業服務人員按照約定提供有關服務的,業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理由拒絕交物業費。

    就是說,房子即便長期空置,但是隻要物業公司在這裡服務,你就要交物業費。

    對老百姓來說,如果你是炒房,捂著多套房子待價而沽,那麼你全額繳費沒有人同情你。

    但是對某些特殊情況的業主來說,例如,長期在外地工作等等,確實不在房屋居住,不產生生活垃圾,不坐電梯,不進出車輛,你讓這些人也全額繳費,似乎不太合理,至少要適當減免一塊兒。

    由此,各地在這個問題上的具體做法還具體規定,差別非常大。

    某些省份一刀切,不管你什麼情況,不管你住不住,必須全額交;

    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能證明長期無人住,可按全額的70%繳納;

    而在某些地區,當地規定這種情況只需繳納30%。

    所以,你還是要看看你當地的具體規定。

  • 2 # 看風景的大燁

    物業服務的主要是你房屋以外的公共區域,你住不住都得按照服務合同打掃衛生,維護公共設施裝置,管理人員進出 ,並不會因為你沒住就減少服務事項,所以得付全額。

  • 3 # VV獅子座VV

    只要小區物業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服務,收費就是合理的。物業的服務,跟你有沒有住、有沒有裝修並沒有太大的關係,該交的當然得全額交。換個角度想,如果炒房的購買了小區的房子,不裝修也不住,他就等著再賣,你說他不全額交物業費合不合理?再極端一點,如果不止一兩個炒房的這樣,而是炒房團購買了小區的大部分房子,你再說不全額交物業費合不合理?

  • 4 # 小柱呦

    買了房子即使不入住也是要交物業費,在我看來是合理且合法的。

    其實物業的服務即使你沒有入住也是在享受的。是物業使你的房子周邊乾淨整潔,是物業防止你的財務被盜竊。

    每當到了春夏,各種蚊蟲滋生,物業在你看不到的時候,定期對垃圾桶,樓道進行滅蚊除蟲。及時維護公共設施,燈壞了,健身器具損壞,甚至牆皮脫落,都是物業將他們一一恢復如初。安保,不要瞧不起那些門口警衛室裡年紀稍長的門衛,小區裡,樓道內,電梯裡所有監控覆蓋的地方,都是他們在實時監控。現在認為的他們沒用,不是真的沒用,而是你還沒有遇到危險,當你在小區裡遇到危險他們一定會出現。衛生打理,打掃衛生很多人覺得是小事,其實不然,一個小區的面貌就是打掃衛生打掃出來的。拿我住的小區來說,今天散步在很偏僻的草坪角落裡看到有人扔了一個吃剩食物的小袋子,隔天再來就看不到了,這就證明物業每天都在清潔,而且遍佈小區每個角落。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又不住這我可以不接受這些服務。你想過不接受的結果麼,即使你是屯房用作買賣,你總要有個好的賣相吧。長期沒有物業的小區是什麼樣,我還真有幸見到過。

    在我老家,曾經有個小區,業主覺得物業沒做出什麼成果,大部分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覺得打掃個衛生,業主委員會自己就可以解決。

    後來物業決定不對退出該小區,業主也沒在怕的,開始積極組織業主輪流對小區進行打理。然而一年後,小區不能說是垃圾場,但也是離垃圾場的樣子不遠了,小區內隨處可見的垃圾,每個樓道下面的垃圾桶附近更是髒亂差。這時候業主委員會提出請回物業,但是被物業回絕。

    結語:一個小區的乾淨整潔離不開一個好的物業。再者說不交物業費首先不合法,其次你也逃不掉物業費,除非這處房產你不想要了,否則不論是自住還是售賣都要將之前欠的物業費補齊。所以既然逃不掉,還是調整好心態,錢該交還是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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