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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楊文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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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蔣Li慜
首先,肯定是自己欠債了才會收到律師函,根據貸款或者信用卡領用協議,貸款公司或者銀行有權委託第三方處理債務,金額較大且非法佔有意圖明顯,逾期超過三個月,且經過三次催繳仍未退還欠款的,貸款公司或者銀行是可以起訴債務人的…
不要心存僥倖,如果真的逾期了,要主動聯絡貸款公司或者銀行,說明情況,最好能達成還款協議…
如果欠的不多,家裡有能力幫忙處理的,不要不好意思張口,信用卡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每個月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這樣子看起來貌似不多,換算成年利率就是百分之十八,欠的不多最好還是找家裡人幫忙處理,要不然息費就夠你喝一壺了,個人徵信黑了7年才能恢復
以上均屬個人看法,有類似情況的爭取早日上岸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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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吳豔偉
本文不是教你如何賴帳,而是希望利用各種投訴話術,用一種冷靜體面的方式處理債務,避免家庭和工作受影響。
信用卡和現金貸暴力催收的情況不一樣,投訴話術也都不一樣,我們需要分開談,請耐心向下看
遇到信用卡暴力催收:
信用卡催收對家人、同事、朋友、工作單位的騷擾:
本人不要拒接催收方的任何電話、只要能聯絡上你本人,銀行規定催收方不得騷擾其他人。如果方騷擾你的家庭和單位,直接向該銀行的客服電話投訴,你沒聽錯,就是客服電話,十分管用。
投訴話術:在能隨時聯絡我的情況下,催收人騷擾我的家人,我要求投訴,並要求停止這種行為。
信用卡催收欠款時,一天打很多電話,非常煩人;
不要拒接他的電話,越拒接,他越有騷擾你的理由。你可以向他說明:請在每天的幾點固定時間聯絡我,其餘是我的工作時間。如果他不配合你的要求,就向銀行客服打電話投訴。
投訴話術:我和催收人確定了固定的聯絡時間,但是他總在工作時間騷擾我,導致我無法正常工作生活,我要求投訴,並要求在正常時間聯絡我。
以律師、公安、檢查院、法院的名義給你發函件
這種情況基本都是銀行把欠款外包出去了,是這些外包公司冒充的手段。這時候你問他要兩樣東西,“你是哪家委託機構,全名是什麼?” 、“把銀行給你們的授權委託書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我”。注意,他會和你說“我是XXX銀行的委託”,這個是忽悠你的,必須要到他機構和公司的全稱,例如:湖南省永雄資產管理公司。掌握證據後,你可以向銀監會和銀行打電話投訴。
投訴話術:催收人以公檢法的名義,向我催收,涉嫌違法。要求催收人終止這種行為,按正常流程催收。
催收欠款時說你涉嫌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透支本金大於2萬元,經3次以上催收未歸還,最近3個月無還款記錄。自己的情況衡量下,看夠不夠這3個條件。
備註:公安需要抓你的時候,絕不會提前通知你的,都是想辦法把你忽悠過去。你見過哪個抓嫌疑人的,會打電話告訴你,我要抓你了。提前通氣讓你趕快跑麼?
避免信用卡詐騙最好的方式是:
每月都有連續還款,不要一百二百的存,起碼也要500、1000元。否則體現不出償還意願,會被認定為沒還款。
一定不要失聯,寧可找別人替接電話,聯絡方式不要換。
利息太多,感覺沒有希望還完怎麼辦?
向銀監會和銀行客服打電話,協商先停止計息,很多銀行這點做得不錯,一般可以辦到。
催收人要求當面籤還款協議,是否有問題?
基本都會有陷井,不要去。銀行沒有授權催收人籤還款協議的權力,最大的可能性是騙你過去,圍堵你,或者送你進派出所。
現金貸款暴力催收和信用卡惡意催收最大的區別是:只能向銀監會投訴,向發貸方投訴無用。
注:信用卡欠款惡意催收時,向銀行客服投訴是最有用的,因為有監管。但是現金貸是私企,向企業投訴他們沒有用。
8.現金貸暴力催收時,說會影響你的個人信用;
很多現金貸是不上徵信的,拿著你的身份證去人民銀行打個信用報告就知道了,免費。當地的地址自己百度。
如果真的上徵信了,估計你的徵信也早就花了,也不會死人。
9.現金貸暴力催收時,爆你的通訊錄,騷擾家人、朋友和同事。
直接投訴至銀監會,聯絡電話和網址自己百度,相信國家,銀監會真的會管;投訴成功,最多3個工作日這個現象就會消失了。
10.現金貸暴力催收欠款時,說你涉嫌詐騙
如果你沒有提供虛假材料,例如假身份證,假的抵押檔案,那就沒關係,你絕沒有被詐騙立案的可能性,屬於典型的民事。現金貸不涉及任何的刑事責任,別害怕,他說啥不理他,只談怎麼還款的事就好了。
11.如果你有裸條在別人手裡,現金貸的催收人員拿著威脅怎麼辦?
毫不猶豫,直接報警,事由:敲詐勒索。
現在基層公安很重視這塊,收到後都會馬上立案,抓人、判刑一條龍替你辦了。同時會幫你保護好資料,不要擔心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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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郎推理
如果你因為網貸逾期,遭受了各種威脅恐嚇的簡訊,我之前錄製過一期專門針對此問題的影片,希望可以幫助你!
回覆列表
面對假律師無理催收,最簡單的辦法是甭理他!
自稱是律師發來的催債通知就是真的嗎?這個可真未必,現在有好多冒充律師名義出來討債的,不管法律規定胡說八道,但真能嚇唬住一些不懂法的群眾。
前些天,我有一箇中學同學說自己收到了律師的催款函,讓我幫著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該怎麼處理。我問了一下,他說自己手機簡訊收到兩張圖片。
第一張圖片是一份《法務告知》,一個自稱是武漢韜光律師事務所的吳律師,說我這個李姓同學曾被一個姓馬的人填在辦信用卡的合同裡當聯絡人,現在姓馬的欠錢了。對方稱按《合同法》203條規定,合同裡的聯絡人有義務去武漢出庭作證,或者通知債務人聯絡對方刪除合同資訊。否則將來會把我這個李姓同學依法上到黑名單裡。
另一人圖是對方給姓馬的發的律師函。但這份所謂的《律師函》上沒有律師所公章,只有一個“吳晶晶律師印”的私人印章。
我問了一下我同學跟這事兒有什麼關係嗎?他說他認識這個姓馬的,但姓馬欠債這事兒他並不知道,也從來沒有在和這事兒有關的任何協議、檔案上籤過字。
我簡單告訴他:明顯這是假律師,這事兒跟他也沒關係,不用搭理對方!
為什麼說對方是假律師呢?因為這兩份檔案一看形式和內容就和真律師發的東西不一樣!
這世界上到有沒有文中所說的那家律師所,有沒有那位律師咱不知道,但至少可以肯定這兩份兒胡說八道的東西,肯定不是律師發出來的!
首先,從形式上講,律師發律師函一般國內的習慣是要加蓋所在律師事務所公章的,而不是僅僅靠一個簽名,而且應該是發紙質函件,而不是發這種簡訊。
假律師發函怎麼冒充律師的名義都行,但輕易不敢發加蓋律師所公章的東西,因為如果是加蓋真章,那律師所肯定要負責稽核。如果加蓋的是假章,那憑這個私刻、偽造公章的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
而且,一會是《律師函》一會是《法務通知》,律師和公司法務完全是兩種不同身份,律師是要取得國家發放的《律師執業證》的,而公司法務只是公司內部負責法律事務的人員,跟銷售、行政的概念差不多,只是公司的一種職務。
其次,從內容上看,更是胡說八道!
從行文上來看,律師發函,開頭應該是明確委託人、受託人等相關基本資訊,然後才說案情、要求、責任,是很嚴謹的。該所謂《律師函》明顯不像律師的行文習慣。
而且函件中中提到的《合同法》203條的內容,完全都是捏造的,中國的合同法根本沒有A籤合同把B列為聯絡人,B就有了出庭作證的義務,否則就上黑名單的規定。
這就次的催收簡訊而言,是因為現在對方找不到債務人馬某,想透過這種方式嚇唬認識馬某的李某,讓馬某出面,或者提供馬某的訊息。當然也不排除這是騙子,如果李姓同學相信並跟他聯絡,有其它騙術的可能。不管怎麼說這種無故騷擾他人的行為,實際上都是違法的!不但違法,而且看起來很正式、很嚴肅的警方,其實完全是胡說八道。
這些假冒律師的人發的催款通知,不但在給債務人親友的時候胡說八道,給債務人催收時也照樣如此!
比如動輒會以構成犯罪相威脅,甚至以裸照、騷擾親友等相威脅。對這個假冒律師催款的行為大家該怎麼處理呢?
1、如果是與此事無關的人,完全可以不理睬。法律上不會因為你什麼都參與的事讓你承擔責任的。
2、就債務人本人來講,要搞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欠債的,欠的債務是否合法、數額是否正確、利息是否超過法定標準,並分不同情況處理。
對債務和利息都合法屬實的,債務人不應該躲避,應該積極同債權人溝通,但不能隨便相信沒有正式授權的自稱是債權人代理人的人,也不要隨便把款還給不相關的人,以免上當。
如果涉及賭博等相關非法債務,又無法承擔,最好是主動報警,雖然可能受到些處罰,但至少能解決非法債務的問題。
如果債務真實,但利息超過法定標準(法律規定年利息超過24%的部分利息是可以不還的),可以拒絕歸還超標的利息,有爭議透過法院等途徑解決。
如果真的受到嚴重的非法威脅,比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或者被傳播裸照等,還是及時報警保護自己權益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