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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來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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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經先聲
其實印度仿製藥,是有很長一段歷史淵源的。印度在1947年獨立的時候,幾乎所有的藥品,都是被英國的藥企控制的。那時候的印度,也是一個生不起病的國家。
為了扭轉這個局勢,1970年,印度出臺了一部新的專利法。藥物只享有工藝專利,但是沒有產品的專利。
這就意味著,無論是什麼藥,都能隨便生產,這就杜絕了藥企從藥物中牟取暴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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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豬扒界娛樂
用甘地夫人一句話解釋:我認為,在一個良好的世界秩序中,醫藥發現應該是沒有專利的,不應該從人的生與死之間謀取暴利!
因為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爆火,讓很多人知道了印度仿製藥的存在。
就和電影《我不是藥神》裡說的一樣,印度是窮人的藥房。
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仿製藥供應國,佔全球仿製藥出口量的20%。他們生產出來治療各種癌症的仿製藥藥效幾乎和正版的一樣,但價格卻不到正版藥的三分之一。
在講印度仿製藥前,先給大家說下專利藥和仿製藥的區別。
專利藥的研發商最先確定該藥的化學組分,為檢測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發商會先在動物或是器官上做試驗,然後再在人體上進行試驗,這一系列操作未完成前,研發商也不能確定專利藥的具體藥效是什麼。
當藥效、安全性、臨床反應等資訊被調查清楚後,藥物就可以進入市場。同時研發該藥物的廠商也會獲得專利保護,專利有效期約20年,期間專利藥廠商獨佔該藥市場。
而仿製藥必須要等專利藥過了約20年的保護期才可以進入市場。
因為專利藥早就被研究過了,仿製藥廠商也就沒必要再花錢花精力去重新研究一遍,但仿製藥在進入市場前,必須要透過質檢來確保仿製藥的藥效、安全性和專利藥一致。
也就是說專利藥和仿製藥除了成本幾乎沒有差別,對於那些負擔不起高價專利藥的患者來說,仿製藥就成了他們的救命稻草。
印度新德里最好的公立醫院對面有一條仿製藥品街,許多當地人在醫院看完病就會拿著處方到對面藥店買藥,醫院不是沒有藥賣,而是價格太高他們接受不了。
就拿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治療粒細胞白血病藥物格列衛(Glivec)舉例,一瓶標價為8400盧比(約合人民幣816元),在藥房買只需1900盧比(約合人民幣184元),而且印度藥房還能還價。
在藥品街上,幾乎每家藥房門口都排著長隊,藥房雖然醒目標識著沒有醫生開的處方不能買藥,但這標語幾乎就是個擺設,即便你沒有醫生開的處方照樣能在藥房買到藥。
印度仿製藥之所以那麼便宜,是因為印度的土地、勞動力、裝置都比較廉價,一條印度生產線成本比西方國家低40%,勞動力成本也只有西方國家的一半。
而且仿製藥也不用像專利藥那樣,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去做試驗,節約了研發成本。
我不知道把這比作抄作業合不合適,但仿製藥廠商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把人辛辛苦苦完成的作業,花幾分鐘抄一下就得到了同樣的分數。
辛苦做作業的人當然不服,這些專利藥的研發商自然也不樂意。
各個國家的製藥企業都對印度仿製藥表達了不滿,甚至多次起訴,但都被印度政府打哈哈給 “ 糊弄 ” 了過去。
因為印度政府對國內仿製藥一直都是支援和鼓勵的態度,甚至立法去支援國內仿製藥業的發展。
1947年,印度實現國家獨立,但那時印度醫藥市場80%以上都被跨國藥企控制,在西方製藥壟斷、國內又沒有能力自主研發專利藥的情況下,印度患者為治病只能去買高價專利藥,但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
這時候,仿製藥就出現了。
印度商人巴伊·莫漢·辛格仿製了當時沒在印度註冊專利的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 “ 苯甲二氮 ”,他將藥品重新包裝,換了個新名字,比專利藥低好幾倍的價格放入市場銷售。
第一年辛格創立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靠仿製藥就賺了100多萬美元,而且很快,辛格的公司就發展成了印度最大的製藥廠。
有資料顯示印度仿製藥利潤空間高達98%。
仿製藥業又能賺錢又能救這些吃不起高價藥患者的命,印度政府怎能不支援。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與其有區別就行。
1995年,印度被迫無奈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簽訂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在此期間,印度曾多次修改其《專利法》。
為藥物提供專利保護,部分仿製藥業也開始被禁止。
但印度政府始終為國內仿製藥業留了後路,比如專利保護僅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保護。
可以以 “ 你家藥物定價太貴,我們吃不起,只能做仿製藥 ” 為由,對藥物執行 “ 強制專利許可 ”。
被稱之為世界藥房的印度,製藥業發達這點是母庸質疑的,但仿製藥的盛行,網友們對其卻有很大的爭議。
有說仿製藥好的,給窮人帶來生的希望。
也有說仿製藥的出現打亂了研發商的市場,讓研發專利藥的人賺不到錢,也就沒有能力再去研發新藥,到時候會害死更多的人。
沒法說誰錯,因為身份和處境的不同,對待仿製藥的看法也不同。
患者的求生欲和研發商的心血,真的很難去給仿製藥的存在下個好或壞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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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世界上的藥企只有在擁有製藥專利,或者得到專利所有者公開授權的情況下,才能開展藥物生產和銷售工作。可是實際上,全世界卻有一個另類的存在,它不僅沒有很多昂貴藥物的製藥專利,而且也沒有得到相應的授權,卻依然大張旗鼓地生產仿製藥和明目張膽地將仿製藥銷售到全世界各個需要這些藥物的國家。
它就是我們很熟悉的印度。按理來說,印度這樣做會遭到國際相關組織的制裁。但是實際上,情況卻非常出乎人們的意料——印度不但沒有遭受制裁,甚至還享受到了某種特殊的待遇。那麼,印度在無製藥專利的情況下,為何還能仿製藥物?真的無人敢管嗎?
一、印度能仿製藥物的原因。首先,印度國家相關部門允許仿製藥物行為的存在。我們大家應該知道,印度一直都是個較為貧困落後的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讓他們想辦法搞特效藥的研發工作,還是讓他們想辦法買下某些特效藥的製藥專利,那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再說了,印度人口那麼多,因為貧困而買不起昂貴藥物的人自然也不在少數。
在這種情況下,它國內的製藥公司就只能透過生產仿製藥物的方法來賺取利潤,向貧困人員提供與正品藥物藥效差不多、價格卻很低的藥物。而為了保障本國製藥企業能夠順利發展下去,也為了保障本國貧困百姓能夠得到救命用的特效藥。連印度國家的相關部門都公開表示,允許仿製藥物行為的存在,其他人還能多說些什麼呢?
其次,印度擁有生產仿製藥的能力和條件。雖然印度的製藥公司沒辦法搞特效藥的研發工作,也沒辦法買下某些特效藥的製藥專利,但是它們卻擁有非常強悍的製藥能力和條件。別看它們生產出來的都是仿製藥,可從藥效方面來看,它們生產出來的仿製藥的藥效,跟正品藥物的藥效其實差不多。
只不過因為他們不需要斥資搞藥物的研發工作,只需要在原料和加工方面耗費些成本即可,所以它們生產的藥物的對外售價才會遠低於那些正品藥物的對外售價。如此一來,就算不能明目張膽地生產藥物,印度的製藥企業也照樣能生產出仿製藥來。
最後,廣大貧困百姓和無國界醫生群體等多方勢力的支援。除了上述兩個原因之外,印度之所以能夠仿製藥物,還跟廣大貧困百姓和無國界醫生群體等多方勢力的支援有比較大的關係。這一點我們可以透過一個例子來做說明:在印度加入世貿組織並且相關智慧財產權協議過渡期滿之後,它就曾因仿製藥物而遭到藥業巨頭諾華公司的起訴。從當時的情況來看,諾華公司的做法算得上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理應被判勝訴。但是實際上,情況卻並沒有如此簡單。
首先,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需要仰仗印度製藥公司生產的仿製藥品,才能有機會買到救命的特效藥,於是貧困百姓和無國界醫生群體對印度的製藥公司提供了聲援。弄得諾華公司沒辦法忽視這些人的意見,只能保持隨機應變才行。
其次,印度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前,曾經給自己仿製藥物留了後手。世貿組織不是不允許有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存在嗎?那印度當時乾脆就申請一個專利強制許可權的特權,這樣一來,在廣大的民意支援以及全世界主流輿論的支援和掩護下,就算印度加入了世貿組織並過了相關智慧財產權協議過渡期,它也照樣有理由和資格允許其國家的藥企仿製藥物。
二、無人管束的原因。看過上述內容的朋友應該能夠看出來一件事,那就是印度大肆進行仿製藥生產和銷售的行為並非無人管束,而是管束不了罷了。畢竟正規特效藥的價格太過於昂貴了,而印度作為一個人口多且貧困的國家,若要同時兼顧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它就只能想盡一切辦法讓這一行為合法化。再者說了,世界上那麼多國家的貧苦百姓都站在了支援它的一方,它自然也就有膽子同國際方面的各種組織做相關的鬥爭了。
說到這裡,似乎會令人想起一部非常有名的電影來,那就是《我不是藥神》。由徐崢飾演的男主一開始只不過是想透過銷售從印度弄來的仿製藥牟取暴利,可是在跟那些急需藥物的癌症患者們接觸久了以後,他竟然開始竭盡所能為他們謀福利。
雖然電影快結束的時候,男主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從人們對他的態度來看,大家無疑是發自內心感激他的。所以若是拋開國家利益和印度製藥企業利益不談的話,可能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印度生產仿製藥也跟徐崢飾演的男主販賣仿製藥一樣,多少都有無奈的成分在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