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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天房知道

    房屋性質土地出讓規劃之初就已經確定,不會在交房之後才轉變;公攤面積在房屋預售之時,就已經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正常在備案的面積(含公攤面積)誤差中超過±3%都有相關的處理方式,也不會說在交房之後直接超40%。

    怎麼辦?

    辦事都需要有理有據,最後不得已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也是需要證據的:

    1、說是住宅,是誰說,有沒有直接或間接的證據,例如:開發商宣傳資料,購房者與置業顧問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記錄等等,來決定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2、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直接的,合同中不僅有體現具體的房屋性質,產權年限,房屋面積,公攤面積已經明確到小數點兩位數等,並且合同的其他條款也直接說明了出現爭議後的解決方式,至於退房或違約則需看責任方在誰。

  • 2 # 一房一生

    買房時應該問一下房子的產權是70年產權還是40年產權,住宅產權是70年產權!商業一般是40年產權!

    而且公寓很難出手,住宅的保值性比較高,流通性也比較大!

  • 3 # 武漢阿甘說房

    銷售說的住宅,有沒證據!

    你買房,上面售樓部有五證,其中上面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預售許可證,可以看到。

    兩種可能一種是銷售忽悠,需要證據,估計銷售後面都離職了。

    或者你知道買了,現在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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