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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舊時樓臺月

    大明朝的衛所兵制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手創立的,這種軍隊模式是在繼承北魏、隋唐時期府兵制的基礎上制定的,這種軍隊制度一方面消除了其他朝代軍隊中的後勤壓力,做到了自己自足,另一方面,降低了財政壓力。但是由於政治的腐化,這一制度也隨之衰敗了。

    首先,傳統的換班制度和軍隊所承擔的勞役過重,導致軍隊中弊病橫生,在調換軍隊時,常常會出現士兵逃跑的狀況,漸漸的衛所中計程車兵數量越來越少,戰鬥力自然也就受到影響。

    其次,明朝中期,由於經濟發展的落後財政出現了危機,軍隊將領對所得俸祿的減少有所不滿,於是便開始大量剋扣士兵軍餉。

    在這種條件下,士兵們為了生存下去,也只能逃跑。最後,軍隊中紀律的日益敗壞和朝堂中的宦官專權也是衛所兵制衰敗的原因,宦官專權對軍隊也產生了很多不利的影響,正統十四年的“土木堡之變”,就是宦官王振一手造成的。在這些原因的影響下,盛極一時的衛所兵制最終衰敗。

    一、制度的腐化

    (一)“班軍輪戍”制度

    這個制度形成於明朝永樂年間,主要內容是軍隊要實施輪番更替、分組、分期進行管理的方法,各衛所的軍隊需要輪番進入京城操練,保衛京師。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制度漸漸出現了問題。京師以外的軍隊需要調到北京等待皇帝的檢視。永樂二十二年末,河南、山東、山西、大寧計程車兵及將領,每年都共要選拔16萬人以上進入京師。早期軍隊到京師主要是進行操練,但到了後期,常常被用來修建造京城設施。

    嘉靖四十三年,規定凡是有地方軍隊不到京師的,軍隊將領的俸祿將被扣光,嚴重的人甚至要會被罷免。進入京師計程車兵被要求不得返回原地。這樣一來就造成了這些中原地區兵力空虛。

    這個制度本來是為了練兵防禦,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除了一部分軍隊在地方邊境擔任防禦工作以外,大部分班軍都被用作勞役,有些甚至被宦官佔領為自己的軍隊。在地方上留下的少部分將領也大多貪汙殘暴,奴役百姓。在這種情況下,軍隊的作戰能力逐漸降低,在倭寇來臨時無法應對。

    (二)“公私”雙重佔役

    除了國家的勞役以外,皇親國戚和地方大臣還濫用權力,私役軍士。這種情況在朱元璋時期就有了,隨著“班師入京”政策的實施,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

    首先,京城中的皇親國戚私自佔用軍隊,“班軍輪戍”制度初期,每年進入京城的軍隊平均有七八萬人左右,一開始這些人都在府衙內練兵,但漸漸的軍隊中計程車兵被撥去修建國家建築,甚至是皇親國戚的私人宅院,有的建築兩三年都修建不完,這些士兵便一直在修建。長時間的重體力勞動讓很多士兵不堪其擾,紛紛逃亡,最後留下計程車兵不足四萬。

    正德年間,宦官劉瑾專權。丈量屯田時利用權力作弊,來擴大自己的土地,這些田地是由士兵們耕種的,他這樣做自然就加重了士兵們的負擔,激化了軍隊士兵醞釀已久的憤怒,於是士兵郭成、高珍等人發動了兵變,雖然這二人被斬首,但是起義的風氣卻沒有被鎮壓下去,之後又遼寧、廣西、撫順地區又相繼爆發了大型兵變,最後朝廷為了維護中央安全,只好發放賞銀平息民憤。

    其次,地方軍隊長官也常常佔用軍役,洪武年間很多地方官員都會私下奴役軍士,讓他們為自己耕種田地,開窯,販運私鹽等。這一現象成了一種政治風氣,這對軍事來說是極其不利的,在高度的勞動下很多士兵紛紛逃跑,軍隊中只留下了那些無法逃跑的老弱病殘。

    (三)“南北調操”

    明朝時期,為了避免發生地方叛亂,同時為了使軍隊適應全國各地的地理環境,提高軍隊戰鬥力,明朝實施“南北調操”的治軍方法。

    這種方法可以說是有著很大的弊端,楊士奇在著作《清軍》中,就分析過這種治軍方法的消極之處,當時陝西、山西、山東、河北等北方士兵,常常被調往浙江、湖廣地區,因為不適應這裡的氣候,士兵們常常會中暑生病,而南方計程車兵調往北方,也常常會因為不適應嚴寒氣候導致死亡。

    當時的封建農業社會講究“安土重遷”,遠離家鄉除了會對士兵們心理造成影響外,也會發生水土不服的生理問題。因為“南北調操”所引起的高死亡率讓很多士兵對此產生了畏懼,於是在調撥途中很多士兵選擇逃亡。這種消極的治軍方法,最終是軍隊空虛,加快了衛所制的衰敗。

    二、軍隊的破壞

    (一)宦官干預軍隊

    明太祖時期曾嚴格禁止宦官干預軍隊事務,但是到了永樂年間,統治者親近宦官,賦予了宦官極大的權利。自此,軍隊受到了宦官政治的影響。

    明朝時最早的“中官典兵”開始於鄭和,但是他並沒有做破壞軍隊紀律的事情,到了明英宗時期,宦官王振在軍隊裡作威作福,正統十四年,王振跟隨明英宗親征,當時很多大臣紛紛上奏阻止,但是明英宗不予理會。在行軍時,王振干擾軍務,提議從紫荊關過,這個提議導致了“土木堡之變”。最終,王振被亂兵所殺,自此之後京師三大營的軍隊覆沒殆盡 。

    宦官王振死後這種現象依然沒有消失,正德年間,宦官劉瑾等人專寵,敗壞軍制,在《明史》中曾經有記載“邊將失律,賄入,既不問,有反升擢者。”可見他對軍隊的影響力極大。

    萬曆年間的宦官高準曾經與陳奉濫用軍役在遼東地區採礦徵稅,並且還常常與駐守在外的將領爭奪功勞,剋扣軍隊糧餉。官員對此也進行過反抗,當時雲南地區發生兵變宦官楊榮被殺。宦官楊榮常常上奏汙衊彈劾地方官員,雲南指揮使樊高明,因為他的汙衊被殺,指揮使賀瑞鳳被他以“求馬不獲”的名義關入大牢。在這種壓迫下指揮使賀世勳,韓光等人率領民眾將楊榮一黨掃除。在這些宦官的專權亂政下,明朝的軍隊紀法被摧毀殆盡。

    (二)軍紀破壞嚴重

    在《明史》中記載,遼東提督王翱在倭寇擾亂邊境時,沒有帶領將領前去抵禦,於是朝廷便以失職罪處罰他,命令士兵將他押去斬首,但是軍隊中卻沒有人敢上前。可見,當時的地方將領在軍隊中的影響力極大。

    嘉靖到正德年間,軍隊中常常會出現肆意殺人的現象,尤其是邊疆一帶。當時的朝廷也曾想過改變這種局面,但是軍隊裡早已積重難返,即使經過了李邦華等人的整頓,但是依然沒有改變明代的衛所軍伍制度衰敗的結局。

    (三) 剋扣軍餉

    衛所制度漸漸被破壞的同時,募兵制隨之興起,到了嘉靖後期,募兵制普遍盛行起來,這大大沖擊了衛所制度。同時,由於經濟的發展,地方將領對於自己的待遇心生不滿,加大了對於軍餉的剋扣力度。

    明朝初期實行屯田制,衛所的軍餉除了要供給軍隊之外,還要發放給地方官員做俸祿。正德年間,隨著人口的增長,屯田制被破壞,糧餉嚴重不足,於是政府便折以銀兩發放給士兵們,但是由於將領的剋扣,發放到士兵手中的銀兩嚴重不足,在過去每月可以得到六鬥米俸祿計程車兵在現在得到的銀兩卻只夠買四鬥,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士兵便逃離軍籍,改作他業。

    總結:

    在這些原因的交融下,衛所制度最終衰落,而這些弊端的發生和惡化,都是源自明政府統治下政治腐化的加深,在這種情況下,統治階級的貪慾逐漸失去約束。

  • 2 # 我來讀歷史

    元朝戶部尚書張昶最早提出衛所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全國的各軍事要地,設立軍衛。 一衛有軍隊五千六百人, 其下依序有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及小旗等單位,各衛所都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亦隸屬於兵部,有事調發從徵,無事則還歸衛所。此法的實行,須有一套能保障軍隊數目的戶籍制度配合,來維持衛所制的執行。

      明代的衛所兵制,實乃吸取中國歷史屯田經驗,是一種寓兵於農, 守屯結合的建軍制度。朱元璋說:“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軍戶即戶籍種類屬軍籍之戶,初期的來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軍戶,二是現役軍人之戶,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黃冊編造之後更加以確立。軍戶為世襲,且管理頗嚴格,除籍十分困難,大致上除非丁盡戶絕、家中有人成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無法除軍籍的。儘管如此,日久軍戶仍日漸減少,龐尚鵬主張:“清查隱佔,均平糧額,開墾拋荒最為目前急務”,[6] 因此後來有使因犯罪而充軍者入軍籍之方法,被稱作恩軍或長生軍。

      軍戶的負擔及軍人的生活

      軍戶的主要的義務,便是出一丁男赴衛所當兵,稱作正軍,其他的子弟稱作餘丁或軍餘,正軍赴衛所,至少要有一名餘丁隨行,以助其生活,由於軍戶負擔沉重,故多給有田地,且正軍免全部差役,而在營餘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保障其生活並供給正軍之生活。如影響所有民間秘密宗教的羅教創始人羅思孚,本是一名戍軍,後來找人頂替之後,才離開軍伍。

      軍丁的分發地點,多以距離原籍地遙遠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長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給役卒帶來不少痛苦。正軍服役於衛所,必須帶妻同行,以安定生活並生兒育女,每一軍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糧,但實際情形則常分配不足,行軍時則發給口糧,衣裝則須自備,武器則由國家以工匠生產。軍士在營,分成守備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時輪流,屯田固定上交糧食,以供給守備軍及官吏,其目標在養兵而不耗國家財力,但明宣宗以後,衛所官侵佔軍屯田地、私役軍士耕種之事,已經常發生, 這個目標漸難以達到。

      一般正軍身死,即以戶中壯丁補充,但由於軍人生活困苦,逃兵甚多,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計47986人, 因此有“根補”、“勾補”等方法。根補即抓回逃軍,勾補則由其戶中以丁補,但此舉既擾民又擾官,亦有軍官藉此貪汙,迫害人民,使鄉里間痛苦不堪。而且逃兵有增無減。

      正統三年(1438年),逃亡官軍竟達1633664人 這時開始有募兵之舉。

      正德十四年吏部尚書王瓊上疏:“天下都司衛所每歲差去勾軍官旗不下一萬六七千名,計所勾之軍,百無一二到衛。有自洪武、永樂年間差出,到今三十餘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業,通同軍戶,窩藏不回。”

      嘉靖八年,桂萼公佈天下兵籍,僅有兵士九十七萬。軍士的逃亡,除生活上的因素外,與其社會位的低落亦有關,明初因需要武力,故較重視軍人,其後承平日久,武力不再重要,軍人地位就大為降低,加上以罪犯充軍,使的軍人的形象更為低下。嘉靖年間,有些衛所逃亡軍士達到在籍軍士70%左右。至16世紀初,一些衛所的逃亡軍士已達其總數的80%,許多邊地駐軍只剩下一半。

      嘉靖時期,邊患嚴重,急需兵力,朝廷改採募兵制。募兵不同於衛所軍,不世襲,來去相對自由。但由於募兵制破壞了早期衛守制“兵帥分離”的構想,內閣必須將兵權下放於將領,明朝無法完全掌控兵權,尤以戚繼光的“戚家軍”更為有名,中央集權逐漸轉變成為個別軍官所擁有的勢力。

  • 3 # 最後的騎兵90

    大明軍隊的締造朱元璋,借鑑唐朝府兵制的特點和元朝軍事結構,開創了衛所制,使明軍上馬能殺敵,下馬可屯田,朱元璋為此還曾自豪的宣佈‘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1368年,大明立國後,朱元璋開始在全國推行衛所制,幾個府設定一個防區,建立衛,衛下面設定千戶所、百戶所、每個衛有兵五千六百人,千戶所一千二百人,百戶所一百二十人,百戶所下面再分為總旗、小旗。

    衛所軍人單獨編戶世襲,各衛主將為指揮使,往下分別是千戶、百戶,往上統一有朝廷五軍都督府管轄,日常訓練、鎮戍聽命於兵部,如有戰事則有皇帝授權,發給信符,戰事結束,再交回去。

    這種統兵權和調兵權,將不專軍和軍不私將制度,有效保證朝廷對軍隊控制,防止軍隊叛亂髮生。

    衛所軍有自己的屯田,平日一部分訓練,一部分屯田自給自足。

    到明洪武二十六年,全國一共有都司17個,留守司1個,行都司3個,內外衛329個,守備千戶所65個,軍隊最多時達到270萬。

    衛所制保證了明軍持久的戰鬥力,反任何制度都會被認為破壞,再好的經也會被歪嘴的和尚念歪。

    明朝中後期,各個衛所屯田都有被軍官侵佔,軍人被迫做了私人傭工,逃兵、空額充斥整個衛所,軍官私自剋扣軍餉,連明軍最精銳的京師三大營也先後出線空缺兵額,但領軍餉的還是按照滿員編制,可想而知大部分還是進了軍官個人腰包。

    軍官親貴對衛所軍剝削、侵佔,軍官吃空餉,軍戶屯田逐漸私有化,使衛所軍失去賴以生存的基礎,儘管朝廷有著大量補貼衛所,也沒能阻止衛所制衰落,後期明軍戰鬥力急劇下降,衛所軍不堪一用。

    明嘉靖時期,邊患嚴重,衛所制根本不能發揮作用,朝廷只得重新採用募兵制,戚繼光抗倭時,得到朝廷允許,還是重新募兵才勉強驅逐倭寇。

    後期的募兵制又嚴重威脅衛所制,導致原本衰弱的衛所軍基本瓦解,明萬曆年間,對抗東北女真族,基本上就是募兵而非衛所軍。

  • 4 # 無慾金剛

    所有的制度在一開始都是好的,元,清例外,都是針對以前的弊端而誕生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制度本身就會發生變化,再加上人為的禍害,衰落就是必然的

  • 5 # 春秋正義

    朱元璋驅逐元朝貴族後,天下漸漸安定,大規模的戰事暫時沒有,原本的軍功爵制度不能滿足常備軍隊的晉升和戰備需要。

    於是他想到了一個古老的方法,將百萬軍隊解甲歸田,但又建立世襲的軍戶,這樣既能保障國家一旦需要,能迅速從各衛、所中集結職業軍人,同時能減輕國家負擔,軍隊平時屯田,自給自足,一舉兩得,太祖自詡: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衛所兵制在帝國前期對於穩定天下,鞏固中央集權方面有著積極作用,最典型的是在正統十四年土木堡之變中,在京城三大營精銳被打殘的情況下,帝國的地方部隊能迅速集結勤王,避免了靖康之變再度上演,衛所制度功不可沒。

    然而再好的制度,也需要好的精神來維持。

    首先,衛所制度建立在職業軍戶的基礎上。你老子當兵,那你也得當兵還必須帶著老婆一起當兵,為了傳宗接代,為國家提供源源不斷的兵源。但是,這樣對軍戶的後代是不公平的,尤其軍隊待遇變差,長官剋扣軍餉、將原本免除的雜役又加到軍戶身上,把手下的軍戶當家奴來用,使得軍戶不堪重負。早在洪武三年,衛所便有大量的逃亡者,有史可載的就有47986人。

    土木堡之變中,國家緊急用兵,對全國軍戶有過一次普查,據吏部尚書王瓊上奏:

    天下都司衛所每歲差去勾軍官旗不下一萬六七千名,計所勾之軍,百無一二到衛。有自洪武、永樂年間差出,到今三十餘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業,通同軍戶,窩藏不回。

    這個數字到了嘉靖八年,全國僅有兵士九十七萬,與建國初的百萬雄兵相去甚遠。同時,在軍官的壓榨下,各地兵變不斷,僅嘉靖三年、十四年、三十九年,就相繼爆發大同兵變、遼東兵變、振武營兵變,邊軍缺乏保障,九邊防禦體系空虛。

    其次,明代軍隊的社會地位在極速下降。由於軍戶逃亡,政府開始將地痞、流氓、罪犯等社會不入流人員納入軍戶,表面上補充了兵源,也防止這些人危害社會,然後對軍隊戰鬥力的損壞確是肉眼可見的。

    以戚繼光抗倭為例,手下的兵油子一觸即潰,指望他們打勝仗簡直把常遇春挖出來都不行,況且這幫軍隊到了地方,肯定擾民,偷一點、拿一點老百姓的東西,簡直不要更隨意,因此大家對軍隊的印象都很差,當時還沒有義務兵制,不然“好男不當兵”的話絕對是流行童謠。

    最後,軍戶賴以生存的軍田倒是能留住人的最後底線。理論上,每名屯軍都有官撥的一份屯地,工具、種子、牲畜等由政府統一供給,由此看來為國種田是有保障的,相當於國家公務員。

    當然屯田也是要交稅的,按照一分(50畝)納“正糧”12石,“餘糧”12石,但相應的是,軍戶免除雜役。在明代,農民的賦稅是很低的,但雜役卻繁重,很多情況下農民起義不是因為賦稅過高,而是官府隨意濫加雜役,今天修個堤壩,明天修個城牆,迴圈往復。

    而軍戶則不用承擔雜役,只是正如上文所說,連這項福利在後期也被軍官取消,軍戶大量逃亡,有些衛所甚至缺額一半。

    人逃了,軍田卻逃不了,於是軍官將屯地據為己有,順便吃空餉,明代的衛所制度逐漸衰王,軍隊戰鬥力日漸低下,在嘉靖南倭北虜之下,國家逐漸採用募兵制,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家的用兵之需,湧現了戚家軍、白杆軍、遼東軍等精銳之師。

    但長此以往,忠實於個人武將的私家武裝力量,漸漸遊離於中央的掌控下,導致南明各路軍閥割據,使得清軍長期直入,僅用時二十九年便平定天下。

  • 6 # 唯二歷史筆記

    可以稱得上一代雄主的明太祖朱元璋一手建立的大明衛所兵制起源於大明立國之後,而這種制度是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加上一些適應於明朝的改動後製定的。這種軍制最大的優點就是沒有龐大的後勤方面的壓力,做到了軍戶的自給自足,從而使朝廷無須從國庫按月撥發糧餉便能維持一支龐大的邊防力量。

    這種制度的建立在大明立國初期也就是洪武年間,產生了巨大的威力,尤其是後來對於抵禦來自北方的強悍的遊牧民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到了明中葉後,衛所兵制卻逐漸的衰敗了,有部分的衛所的逃亡軍士已達其總數的80%,許多邊地駐軍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兵力的不足加上訓練的日益憊懶,直接導致了起初無敵的衛所已經喪失了大部分的戰鬥力。

    那麼衛所兵制衰敗的原因是什麼?有人認為是由於軍官的壓迫盤剝軍戶和兵丁,導致的兵丁大量的逃亡,還有人認為明朝衛所缺伍的原因主要是邊班、清軍、勾解等措施在實行過程中產生的諸種弊端所造成的。

    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原因肯定不只這麼簡單。衛所兵制衰敗的原因比較複雜,這裡限於篇幅,我們簡單的說說。

    一,衛所兵制的換班制度和承擔勞役過重

    1,

    據《明史》記載:“衛所之軍,番上京師,總為三大營者也”,這裡的番上京師就是

    輪番換班的意思,這是明朝為了保證衛所的戰鬥力而制定的換班的制度。規定各衛所軍隊輪番赴京編入京城操練,以保衛京師或備出征,又名“京操”,以後遂為定製。 到了永樂二十二年末(1424 明仁宗初),敕河南、山東、山西、大寧及中都將領,每年選一萬四千(河南)到七萬(大寧)共十六萬人,春秋番上,這也是明代班軍的由來。

    這種情況本來是為了避免軍戶和兵丁過久的在一個地方駐守產生的一些矛盾和衝突。

    但是被換回來的高興,而換班的卻不想去,行之日久,則弊病漸生。在軍伍調京途中,有軍士逃跑無數,導致衛所定員日漸減少。最後軍官為了湊數只好臨時僱用礦工和鹽工充數,這樣的戰鬥力能強嗎?

    2,

    班軍制度最初的目的是練兵、防禦,加上少量的工役,如修築城哨、建造城堡等。 然而到明中後期,除部分班軍防禦邊境要塞堡臺外,大量班軍或被驅使於工役,或被官宦役佔,操練遂成空文,致使班軍的作戰能力逐漸降低。 班軍入京,不許返回原地,結果原地衛所人員空虛,留下的少數官員私自役使軍士,貪汙暴虐,且邊警告急、敵寇來侵時,無人應對,造成軍事防禦能力下降。這樣的情況下軍隊已經變成勞役了,還有什麼戰鬥力可言?

    二、 軍官大量的剋扣兵餉與南北操調

    1,

    到了明朝中期,軍官剋扣軍餉已經成了常態。

    由於明中葉經濟的發展,將領們對自己的地位和收入不滿,產生了大量剋扣軍餉的情況, 明初屯田大行,衛所的軍餉,除供屯軍自食外,還可給本衛官軍薪俸。 但是自正德以後,形勢漸漸變壞,軍官們的收入已經無法生活了,為了生存,剋扣軍餉成了唯一的選擇。在這樣的情況下,軍戶和兵丁為了生存也只好逃跑了事。導致弘治至正德時期,衛所制逐漸破壞,募兵制代之興起。 到嘉靖後期,募兵制普遍盛行。因此,衛所軍力在明中葉以後,漸成強弩之末。

    2,

    南北調操是明初制定的定例,全國衛所軍戶分成南北,在一定的時間內互相調換。

    而這一點對於衛所的衰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你想想,南北之間彼此不服水土,南方之人死於寒凍,北方之人死於瘴癘,且其衛所相距遙遠,路遠艱難,盤纏不接,以當時的交通狀況根本不能滿足衛所的調換運力。這樣下去,兵丁路上逃亡無法避免,最終的結果就是衛所缺員越來越多。

    三,軍紀日漸敗壞和宦官專權

    1,

    據《明史·王翱傳》記載,王翱於正統七年(1442)冬提督遼東軍務,“以軍令久馳,寇至,將士不力戰,因諸將庭謁,責以失律罪,命左右曳出斬之。 皆惶恐叩頭,顧效死贖。” 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到明朝中晚期,明軍的軍紀敗壞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從嘉靖初年(1522),至正德七年(1512)不過十餘年,軍隊恣意殺人的現象,比比皆是。可想而知這樣紀律的軍隊,還能捍衛保護國家嗎?

    2,

    而軍隊的軍紀敗壞,跟宦官專權有直接的關係。對於宦官而言,明太祖朱元璋有比較清醒的認知。他在立國初期就曾嚴厲禁止宦官“預政典兵”。他曾與人言:“漢無外戚閹宦之權,唐無藩鎮夷狄之禍,國何能滅? 朕觀往古,深用為戒。

    但是到了永樂年間,宦官已經得到了朱棣的信任,著名的鄭和其實就是宦官,但鄭和尚未有破壞軍紀的事情。到了英宗正統年間,情況已經發生了根本的改變,朱祁鎮開始寵信王振,作威作福。

    正統十四年(1449)的土木堡失敗就是由王振一手造成的,由於土木堡的失敗,明英宗朱祁鎮也因此被俘。據《明史》稱:“至宣府,大風雨,復有諫者,振益虓怒,成國公朱勇等白事,鹹膝行進。 尚書鄺野、王佐忤振意,罰跪草中。”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王振的權勢已經到了多麼厲害的程度。

    而武宗正德時,情況更加惡劣,宦官劉瑾專寵,敗壞軍制,激變軍心,從此宦官激變軍隊的事,層出不窮。

    總之,到明朝中期時由於一系列的因素導致衛所日漸衰落,戰鬥力低下,軍紀敗壞,兵丁缺額嚴重。這樣的衛所已經無法保衛大明江山的安全,可以說無論是戰鬥力還是規模,這時的衛所和明初的衛所已經是天壤之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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